猎户家的小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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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家门不幸!

提起往事,姜大叔唉声叹气,明明是好心帮忙,结果被帮的人家,却因胆小怕事,不敢作证,那良心真的被狗吃了,害得他小舅子坐了两年牢,出来做工,人人躲着,没有人肯要。

“你说那有钱人家的老爷想啥呢,闺女才十二,这不是祸害人吗?”

十二岁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就靠着有钱有势,干那些行当,真真让人不齿,偏生那人找的都是缺钱,自愿卖女儿的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官老爷也不能说什么。

“我爹爹说,泸州城里有坏人,我长这么大,只去过一两次。”

事发那年小丫才八岁,姜大叔是怕了,她家闺女虽然不是小美人,倒也可爱,生怕被那个不要脸皮的老家伙瞧了去。

莫小荷闻言,很了解做爹娘的心情,姜大叔小舅子,的确倒霉了些,不过这年头,也没有绝对的公正,只因他人品方正,就把人纳入到商队,她认为很草率。

吃一堑,长一智,从给包子引发刘氏中毒身亡的事来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不需要一个满腔热情的刺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多管闲事,那会给商队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会耽误行程。

“对了,听说那个老爷的正室中毒身亡,而他的二房,一尸两命,这可不是报应咋的。”

姜大叔巴拉巴拉说了一堆,一口气说完,喝了一大碗绿豆汤,抿了抿嘴,就是那个员外自己什么事都没有,没准过几天从悲痛中走出来,又让下人找那十岁出头的小丫头亵玩。

“马员外?”

莫小荷看了自家夫君一眼,姓马的比她想的还不是东西,简直刷新了她的三观!

“小娘子,你也听说了?”

姜婶收拾刚杀好的鸡,插言道。

“这也是赶巧,一言难尽了。”

莫小荷就把那天下雨,他们夫妻二人躲雨,老大娘要吃食以及刘氏中毒而亡,到后来卫知府开堂审案全部说了一遍,她是好心,差点摊上人命官司。

姜婶听后,叹口气,或许是觉得莫小荷和她弟弟同是天涯沦落人,面上更热情了几分,聊天氛围也更加融洽。

“大春,你来就来,还拿啥东西啊?”

姜大叔正对院门,看到有人进来,立刻站起身,对着顾峥满面笑容地介绍,“这就是我说的,我小舅子,冯大春。”冯大春见到院中有生人在,有些疑惑,他手中拎着一只肥肥的野兔子,对顾峥点了点头,出于礼貌,并未看向莫小荷。

“上山打的,我自己也吃不完。”

冯大春把兔子塞到姜大叔手中,“铁牛还没回来吗?”

铁牛是姜大叔的二儿子,和老大不一样,是个有主意的,在一户人家做木工活儿,一个月能回来看一次。

“没呢,今儿家中有客人,你就留下来吃个饭。”

姜大叔招呼冯大春,也想让他好好表现,万一能和了夫妻俩的眼缘,备不住就能让他跑一趟。

二十两银子做本钱,大春又是个头脑灵活的,回程路上挑货,到泸州售卖,没准行情好,能翻一番,这样的话,娶媳妇的聘礼就够了。

冯家的老屋子还能住人,岳父岳母去世之前,家里刚修整过,只需要置办点家具,就能成亲。都二十岁的人了,还是孑然一身,也没个帮忙操心,洗洗涮涮的人。

“大春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咱爹娘走之前,就和我说,一定让你娶上媳妇,不然爹娘闭不上眼睛。”

姜婶说起这个,面色愁苦,在两年前,原本冯大春和他们姜家村的一户人家定了亲事,女方觉得他无父无母,光有个姐姐,还是挺好说话的人,嫁过去不用受婆婆磋磨,能当家做主,也不图聘礼银子。

谁料冯大春遭受无妄之灾,吃了牢饭,女方一听立刻反悔,当即解除婚约。近处几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冯大春坐过牢,见到他躲着走,谁家闺女也不会嫁给他。

“姐,你也知道咱家啥情况。”

冯家只有一根独苗,冯大春不敢反抗太激烈,刺激他姐。他只想找个能过日子的人,不嫌弃他有案底,对方长相如何都不重要,只要能操持点家务就好。

洗衣做饭,进山打猎,砍柴烧火,冯大春一个人全部可以搞定,但是衣衫刮开一个大口子,他就没辙,拿捏不好针线,每次都缝得七扭八歪,只能求助他姐。还好,姐夫是个厚道人,也没有因此嫌弃他。

“唉,不说那些,你就在院子里陪陪客人,我去厨房做饭。”

多了一口人,原来准备的菜就有点不够,姜婶准备把兔子也做了,弄个冷吃兔,被莫小荷拒绝了,她刚刚给了小丫铜板,让小丫去村里屠户家买一条子五花肉,做个红烧肉,鸡就做白斩鸡,再炒上三个青菜,一个花生作为下酒菜,正好够吃。白斩鸡莫小荷已经学会了,蘸料她让顾峥搞定。村里人日子过的都不容易,过年也不过如此,最多能加个鱼。

“姜婶,我也来帮忙吧。”

来做客,莫小荷也不好意思就在原地一直坐着,闪身进了厨房。刚刚看冯大春,感觉这个人还不错,没有因为坐牢两年而内心扭曲,这就相当不容易了。

试想下,如果是她自己,肯定做不到,会用极大的恶意揣测别人。

“别听老头子的,你看大春合适就用,不合适,就不用管。”

姜婶看出自家老伴的意思,暗暗摇头,任谁知道大春身上有洗不净的污点,都摇头,甚至苦工都找不到,主家怕他和人起争执,再把人家腿打断,那可要赔个底朝天。

你做了多少好事,别人都记不住,但是一点瑕疵,就会被铭记于心,那马员外的家丁,本身不是个好东西,这两年,没少抹黑她弟弟。

有时候,姜婶也想,还不如支持大春背井离乡,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讨生活,这样就不会被抓着小辫子不放,他也好有个新开始。可是,终究舍不得。

莫小荷负责切菜装盘,就等着料配齐了,开火。

家中柴禾不够,冯大春熟门熟路地拿着斧子去劈柴,刚刚和顾峥闲聊,他打听了大吴那边的环境。

都说,是条汉子,就要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说得轻松,做起来却很有难度,他讨厌村民看他的眼神,在牢狱中,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有些人,恩将仇报,冯大春只求无愧于心,他孤身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到哪里都能活。

他和顾峥一见如故,对大吴那片土地,很向往。

冯大春手脚麻利,很快劈好一大筐柴禾,小丫也买肉归来,把剩下的铜板,乖乖交给莫小荷。

“留着买零嘴吧。”

几个铜板,莫小荷不差钱,就给了小丫,让她不花,就攒起来,留着过年的时候买糖吃,喜得小丫手舞足蹈,哼起了小曲。

顾峥想起车山有瓜子,拿下来两包,一包原味,一包五香,让姜大叔和冯大春边吃边聊,言谈间说起泸州山水,其中有一处必看的景致,泸州瀑布。

“哎呦,真是晦气,怎么回来一趟,就好像进了衙门?”

门口传来一声尖锐的女声,立刻让姜大叔,姜婶和小丫如临大敌一般,齐齐站起身。

莫小荷看到慌张地姜婶,投去一个疑惑地眼神,只得到一声叹息,“唉,家门不幸啊!”

“我听说爹赶马车回来的,原来家里有客人啊!”

门口进来一个妇人,手里拉着五六岁的小男孩,后面还跟着一个畏畏缩缩,不敢进门的男人,看面貌,和姜大叔有几分相似,应该就是他那个软弱的儿子。

姜婶大儿媳金氏颧骨很高,眼窝深陷,薄嘴唇,两条深深地法令纹,一副刻薄面相。她一身细棉布衣裙,儿子也穿戴不错,只有他男人,穿着粗布衣衫,还打了补丁。

金氏牙尖嘴利,她形容进了衙门,在影射冯大春吃过牢饭,另外,把全家人,包括莫小荷和顾峥都骂了进去。

冯大春太阳穴跳了跳,每次来,最讨厌见到金氏,冷嘲热讽,没一句好话不说,把他打的猎物全部拿走,一点不给二老留。

“媳……媳妇。”

身后的男人畏畏缩缩,极其难为情,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他明明娶的媳妇,不知道怎么的,稀里糊涂变为入赘的,媳妇生个儿子,不姓姜,反倒随了她,姓金。

“滚出去,家里不欢迎你。”

姜大叔冷下脸来,都怪他和老婆子,当年给大儿子铁柱说亲,没有仔细地打听好人家,找了这么户奇葩极品,这金氏是远近闻名的霸道,不孝顺,对自己亲爹亲娘都呼来喝去的,何况是他们?

每次来家里搜刮,然后就走人,招呼都不打,家里但凡有点好东西,全进了金氏的口袋,这次来,怕是听说家里有客人,还是坐着马车上门,肯定不能空手来,来打劫的。

“哎呦,爹,我可是您儿媳,您这么说话,让客人怎么看?”

金氏低头,对着自己儿子耳语几句,那小子点点头,快步转过人群,直奔上房而去,片刻后,里面传来小丫的哭声。

莫小荷着急,赶紧跟进去,只见那小子,往嘴里塞着她给姜家的点心,一样咬上一口做标记,又抢跑了小丫的铜板。

“啧啧啧,小小年纪不学好,都学着偷东西了。”

金氏看到铜板,眼睛一亮,她可不相信,是公婆给小丫的。

“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那是姑奶奶我的铜板,给谁你管不着。”

莫小荷气得口不择言,这关系小丫一辈子的名声,金氏就能如此轻易说出口,给人定罪,真是心肠歹毒,女子被冠上偷窃的名声,以后哪里会有好人家上门提亲。

金氏品行不端,教育出来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和抢劫犯一样,在每样糕点上留下口水印子,诚心不让别人吃,太恶心人了。“滚出去,不然我就和你拼了!”

姜婶马上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抄起鸡毛掸子,直奔金氏而去,金氏冷笑一声,根本就不怕,直接躲在她男人身后。

“娘……她也是有口无心。”

姜婶大儿子咽了咽口水,一脸尴尬,他怕媳妇全村闻名,只能对不起自己的爹娘,他有难处,爹娘肯定会理解的。

“有口无心?”

姜婶听后,差点气晕过去,无心能说出这么歹毒的话?看得儿子软弱的模样,她更心塞了。

金氏的儿子在屋子里翻了一圈,用篮子装好点心,见桌上有瓜子和装水果的篮子,统统洗劫一空,然后呲牙咧嘴,得意地仰头,等待被夸奖。

“好儿子,干得漂亮!这点随我,和你那窝囊爹不一样!”

金氏哈哈大笑,把一部分吃食拎在手里,又对他儿子指了指厨房的方向,她就在原地,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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