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家的小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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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黄瓜的味道

为了赶路,车队的人中间隔了七八个时辰没有吃东西,闻到肉香味,再也忍不住了,草草洗了个手,众人排队,眼巴巴地等着冯氏分红烧肉,浇在面条上,每人一勺。炝拌土豆丝和拍黄瓜没少做,统一放在两个大盆子中,让人自取。

天热的时候,人们更喜欢吃清爽的,莫小荷拌好黄瓜之后,点了几滴香油,众人也察觉到比土豆丝味道好,你一碗,我一碗,很快就要见了底。

“夫君,你不吃拍黄瓜吗?”

莫小荷看顾峥碗里的面条下去半碗,迟迟不见他去取小菜,心里着急,好不容易表现一下,难得独立完成一道凉菜,还等着自家夫君品评几句,给她点动力。

做凉菜,说起来很简单,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拍黄瓜需要技巧,而且放盐,醋和辣子都要根据比例来,她也是按照黄瓜的量估计,看吃了一碗的人又回去盛,莫小荷不淡定了。

“你想吃吗?”

顾峥以为莫小荷想吃,就去盛了一个小碟子,放在桌子上,而后继续吃面。

“那个,夏天热,黄瓜爽口,你咋不吃点呢?”

其实莫小荷可以直接说,那道拍黄瓜就是她做的,让顾峥捧场,可她偏不肯,拐弯抹角,话题就围绕着黄瓜展开,不知道费了多少唾沫。

顾峥终于感觉到不对劲,他放下碗筷,碗里的面条,已经吃得一干二净。

“娘子,你不是说过,晚上睡之前不要吃蒜吗?嘴里会有味道。”

残留的蒜味,用牙粉也刷不干净,莫小荷人娇气,以前提过,村里的人都做菜都喜欢用大蒜调味,炒菜都会放点蒜末进去。

自家夫君表情太过认真,让莫小荷大囧,这话她是说过,那是因为晚上夫妻之间行房,亲来亲去,都是大蒜味,她就随口说了一句。

这里不像现代,有漱口水,口香糖,那味道特别顽强,还有点熏人,她犹豫下,小声道,“要不,就吃一块?”

“好。”

顾峥没有异议,用筷子夹起一块黄瓜,抖掉上面的蒜蓉,放在嘴里咀嚼。

“夫君,什么味道?”

莫小荷难以形容此刻兴奋的心情,瞬间燃气豪情壮志,以后好好练习手艺,将来给自家夫君做好吃的。他虽然身材高大,有肌肉,可却太瘦了点。

“恩,黄瓜的味道。”

顾峥心里明白过来,却仍旧板着一张脸,逗弄自家娘子,明明她没有耐心,一逗弄,马上像炸毛的猫,呲牙咧嘴,亮出爪子,随时准备攻击。

“……”

莫小荷很无语,索性打开车窗,不理会他了。

天已经漆黑,不远处的村落一片寂静,正是农忙时分,村里人睡得都早,隐隐约约传来几声蝉鸣。马车外,车队正在帐篷里整顿,姜老五领养了两个娃,整天笑得合不拢嘴,欢声笑语,没事就哼几首山间小调,调动车队的气氛。

出门二十天,众人也已经习惯,风餐露宿的时候,并没觉得苦,吃好喝好,只是白日大太阳,有些难熬,出来的人,身上明显黑了一个度。

冯氏正在洗碗筷,狗娃和春妮懂事地递抹布,旁边还有一口烧水的大锅,每晚都要烧一壶开水,预备第二日一早,灌入众人随身携带的水壶之中,留着路上解渴。

平淡,安逸,没有大风大浪,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看着众人脸上的笑容,莫小荷心有所感。

还有大概七八天,就能到达颍川,沿途准备的绸缎已经售出一批,比她的预期要好,泸州丝绸是好东西,从来都不愁卖。如果不是货源不多,她又急着回家,一定干一票大的。

顾峥得知得罪了自家娘子,老实把碗里的拍黄瓜都吃完,把碗筷送下马车,又给莫小荷打了热水。

“哼。”

莫小荷扭过头,哼了一声,假装没看见他,她在心里心疼他,白日赶车,那汗水透过衣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从来没叫过一句苦,不仅如此,还能把她照顾妥当,他总是很沉默,也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

莫小荷很想为顾峥做点什么,她左思右想之后,很沮丧,爹娘谁也没想到,她未曾及笄就嫁人了,根本来不及学管家。

“娘子,泡泡脚吧。”

顾峥把木盆端在莫小荷眼前,用手试了试水温,刚刚好,他又站起身拾掇马车,白日两个小娃在车内,有点零零碎碎的果皮,莫小荷没清理。

马车一侧车壁,挂着油灯,昏黄的灯光,却让人觉得相当温暖,莫小荷一边泡脚,一边看着她和顾峥在车壁上的影子,一脸恬淡地笑意。

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马上就能见到亲人,这一趟货全部出手,换的银子够他们很富足的生活十年,若只在村里,一辈子都够了。车马劳顿,去哪也不方便,可她就是适应了慢节奏,觉得没有什么不好。

在现代,网络发达,有电视,电话,还有互联网众多平台,日新月异,也有人曾经感叹过,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也只够爱一个人。

“夫君,咱们快到家了。”

莫小荷跟着感慨了一句,出来大半年,各地风光风俗也算见识过,她很想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她亲手布置,还没有住上的木屋。

秋天里,漫山遍野的野花,采上一束,晒干做成干花,放在彩色的陶瓷瓶中,摆放在窗边,餐桌,也是一道美景。用藤蔓做秋千,在树屋上观景,那一刻,她等了好久好久。

许是老天开眼,这几天没下雨,车队日夜兼程,八天时间一晃而过,莫小荷每天都让自己过得异常充实,她虚心和冯氏请教,做衣衫,做衣裙,做鞋面,都已经掌握七七八八。

冯氏给出建议,可以去集市上买千层底,自己做鞋面,要不了几个铜板,省时省力,看莫小荷,也不差那几个钱,不用什么都亲力亲为。

缝补,洗漱,喂鸡鸭,腌渍肉,做包子,蒸馒头,冯氏一一道出,莫小荷怕自己记不住,特地记录在小本子中,以后忘记了,就不时翻翻。

到了颍川,没多远就是边境城池,这里是大越药材主产地,药丸很便宜,并且成效不错,车队的汉子们,或多或少买了一些,多半是买给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以防止有什么头疼脑热的。

莫小荷和顾峥回了一趟族里,送了几坛子从泸州带来的好酒,丝绸,还有一些小玩意,她又去自己和顾峥洞房的屋子看了看,摆设没有变,族中一直无人成亲,屋子就被保留下来。

“夫君,绸缎咱们留一些,剩下的都卖了吧。”

车队就在颍川散伙,姜大叔们往回走,她还有一车的酒水和零碎,回大吴,至少得雇一个车夫帮着运货。

“昨天晚上,冯大春找过我,他似乎是不想回去了。”

听说这一路要去大吴,冯大春想去大吴见识下,他有一把力气,到哪都饿不死,这趟出远门,就打定了主意,以后换个新环境,总比在村里,听着闲言碎语好。

“姜大叔同意吗?”

这年头背井离乡,是一件大事,必须要深思熟虑才行,不然有的后悔,而且很多村落闭塞,村民们对外乡人,始终持保留态度。

“姜大叔说服不了他。”

冯大春是个有主意的人,早就做好了决定,他和顾峥说,他的工钱都给姜大叔,自己身上只留下二两银子,就够生活了。

到大吴,赁住个小院子,每个月两百文,吃住省着一些,落脚后,就能先做个运货的苦力,先稳定后再从长计议。

夫妻二人来到钱庄,莫小荷这里全是银票,她要兑一部分现银,当初说好的二十两,已经给了五两银子定金,剩下的银钱就在今天结算。

刚回到下榻的客栈,姜大叔就带着冯大春迎过来,看二人面色平静,应该已经达成了共识。

“大春想到大吴,我也说不服了他,这样也好。”

换个环境,从头开始,说不定还能拼出一份事业来,娶妻生子,虽然离得远,以后不能常见面,一年通两封书信也好。

姜大叔死活不要冯大春的银钱,二人推搡着,不仅如此,姜大叔怕他一个人在外,坚持把自己的工钱给冯大春用。

“姐夫,这么多年都靠你照应家,铁牛这两年要成亲,小丫过几年也要嫁人了,我做舅舅的,不能没一点表示。”

冯大春言辞恳切,他早就抱着这样的心思,如果说以前还在犹豫,那突然出现的机会,让他坚定信心,大吴也没什么不好的。

“等你以后有了银子再说。”

姜大叔就是不肯要,他把银子拿走,以后大春怎么生活?老伴若是知道,还不一定怎么气他呢。

二人僵持不下,最后顾峥调节,既然冯大春有心,就给姜大叔留下十两银子,正好此行去大吴,还缺一个车夫,他再出五两银子,到大吴结算,若以后遇见棘手的事,他们夫妻能帮忙的,也会搭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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