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家的小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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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美人在隔壁

莫小荷万分讨厌徐雁回,尽管如此,她还是压低音量,和自家夫君在净房洗澡,也要小心翼翼,水花都不敢过大。

夫妻二人洗漱妥当之后,顾峥拿着干布巾,帮莫小荷绞着长发,头发不干,睡觉容易邪风入体。

房门外有一个黑影在窥视,见屋内灭灯,那人拿着一个黑色铁管,开始对着房间内放迷烟。

顾峥转过头,眼神一寒,瞬间捂住自家娘子的口鼻。

这种迷烟,是江湖上下三滥的手法,一般都是窃贼和采花贼的惯用伎俩,但是并不容易寻到,看来门外之人,也是个惯犯。

“夫君,难道是来打劫的?”

财不露白,莫小荷穿着的都是棉布衣裙,主要以舒适为主,而徐雁回不同,丝绸最容易褶皱,最好以固定的姿势坐卧,要偷也轮不到她。

二人没有说话,门外的人桀桀地笑了两声,侧耳细听,里面没有动静,这才用一根级细的铁丝,撬开房门。

顾峥拿着一把匕首,站在门口处。

进来的是个身材矮小的男人,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正经人,眼神闪烁,看到顾峥吓得一哆嗦,他没想到迷烟对此人不管用。

“干什么?”

三更半夜入室,最可能行凶,可男人身上什么都没有,又不像是想杀人抢劫的。

“我就是想来看看美人,绝无恶意……”

城里来了绝色姿容的美貌女子,据说比皇后娘娘还美上几分,他就是个小毛贼,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儿,半夜窜上来,想沾点便,摸摸碰碰,万一还能深入了解,那再好不过了。

原来是找徐雁回的!莫小荷从床帐中探出一个脑袋来,对着小贼道,“换房了,他在天字二号。”

“对……对不住!”

小贼一听,赶紧退出去,连连道歉,走之前,又把房门关上。

莫小荷深呼吸,都是这厮招蜂引蝶,他是不是早就料到有这种场面,所以和他们换房?

“夫君,我们歇了吧。”

有人打扰,行房的兴致都没有了,早睡早起,目前甩掉徐雁回更重要。

和一个貌美如花而又喜欢张扬的人一起赶路,遇见采花贼,各种山匪,地头蛇,喜欢抢亲的员外老爷,仗势欺人夺美人的官吏的可能性很大。

一路上,连接不断的麻烦,倒霉的是夫妻二人,人家兔子精根本不受打扰。

“夫君,等我们回大吴就好了,到时候你打猎,我在家里等你,在树屋上晒太阳。”

冬日会有点冷,但是大吴的气候很少落雪,山上不能种粮食,可以在后院开辟菜地。

莫小荷已经算计好了,等回去在周围的村里买上几亩地,然后佃人种,五五分,一年能混个温饱的粮食就好。

如果自己在粮铺买,价钱至少翻一番,太不合算。

莫家也有田地,但出产的不多,将来大哥成亲,家里总要盖新房。

“好。”

在山林周围打野鸡野兔,没有危险,但是往里走,是深山老林,就说不定有熊瞎子,猛虎,他不会带着莫小荷,再说那一幕也太过血腥。

顾峥并不常常打猎,偶尔猎得野猪,留下两条猪大腿,剩下的卖了换点银子,能吃很久。

在山里,有一处深潭,常年无人捕捞,里面的鱼又大又肥,而且没有刺,刮下鳞片去了内脏之后,放在油锅里,最好是野猪肉的油,煎得外皮金黄,加点豆腐炖鱼汤,奶白的颜色,吃了后很滋补。

从前他一个人过日子,得过且过,冬日里,也学着村人一样,做几大锅的玉米饼子,然后挂在灶间中,每顿热上几个,做一口汤就好。

村里人吃不上的肉,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稀罕玩意。

这点,莫小荷很赞同,当初也是他偷偷给家里送猪大腿,她才觉得整个人品性纯良,忠厚老实,是个过日子的人。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极好的。

“这么久没回去,有点想家。”

莫小荷家里的鸡鸭都交给村里人帮忙,表姐李秀和大舅娘偶尔过来帮着打扫下房子,现在大吴的莫家村,已经是炎炎夏日,树上长满青色的毛桃。

“很快。”

在大越京都不会久留,他们还是要回家的,之前答应过张大娘,回去的时候顺路看看。

“山里有野核桃树,板栗,我们移到院子里两颗,以后冬天就不愁零嘴儿。”

大吴的山核桃很小,而且特别不好弄出里面的肉,但是营养价值高,莫小荷会做五香核桃,有很多大吴买不到的调料,在历程都准备的齐全。还有松子,可以做汤,做糕饼。

以后住在山里,肯定不可能经常下山回娘家,夫妻在一起,过两个人的小日子,大把的时间,总得培养点兴趣爱好。

养一只小猫咪,在表哥那里打造铁器,类似烤炉的东西,弄回来,自己研究下,烤鸡,烤红薯,偶尔做点饼干,松软的糕,送给家里的亲戚。

她想过,唯一的难点,是不太好掌握火候,不过慢慢来,总能成功。

或许是穿越过来就在村里,莫小荷喜欢那种单纯的环境,对顾家那样的望族无感,而且她伪装大家闺秀,也够辛苦。

“我可以帮你烧火。”

白日打猎,山里最不缺的就是柴禾,他们在院子里可以搭建一个土灶,做小荷说的火锅。

其实,有皇后娘娘这样的穿越先辈在前,大越的整体水平很高,火锅早已经被研制出来,北地城池冬日里,最流行涮锅,来的时候,莫小荷还发现了铜火锅,串串香,鱼锅。

把肉切成薄片腌渍,家里有各种各样的青菜,总比北地冬天要好,天太冷,只能吃大白菜和土豆等便于储存的。

“夫君,腌渍肉的活计交给你,我负责烤肉。”

烤肉需要夹子,一些工具,表哥李河的铺子都能打造,自家人,她过去说一声就行。

历城的木耳最好吃,很有嚼劲,相当于穿越之前的东北,而大吴那里出产的是脆耳,吃着像猪耳朵。

“我来,烤肉的时候容易溅油在身上。”

顾峥摸着莫小荷的嫩手,哪里是做过活的,不像他,皮糙肉厚,烫一下也没事。

以后,家里所有的活计都是他来做,自家娘子每天只有三件事,吃饭,睡觉,欺负他。

“那怎么行,我要做个贤妻良母,你这样容易把我惯坏!”

莫小荷靠在顾峥胸膛上,手脚不老实乱摸乱碰,心里琢磨,如果真有一天很无聊,就多生几个孩子,那样的话,家里肯定热闹。

山里的家很安全,没人敢到那附近晃悠,顾峥为了安全,在外面加一层砖瓦的高强,猛兽也进不来。

白日,门口的大铁门打开,就能看到外面的风景,还有树屋,上面的视野更好,空间也不小,她可以在上面读书,作画。

“惯坏也是我受着。”

顾峥无所谓,只要她开心就好,他虽然不能让自家娘子大富大贵,却能给她一个最安稳的生活。

两个人说到未来,感觉到无限美好,似乎,成亲之后的日子,比从前更期待。

窸窸窣窣……

二人刚想睡下,房门口又传来动静,这次没有迷烟,而是迷香,撬锁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刀疤脸。

同样脸上有疤痕,但是顾峥就像正义的大丈夫,而这位,半夜出没的飞贼。

不用说,又是走错门的。

“喂,美人在隔壁。”

这次,莫小荷还不等他弄开门,主动提醒,“别走错,在天字二号。”

“不是说天字一号吗?”

门口的人发出小声的疑问,半信半疑。

莫小荷快被这种智商的小贼蠢哭,这是重点吗,重点是被他们发现了好吗?

“刚刚,有个人用了迷烟,比你先一步进去的。”

莫小荷好心提醒,她这是助人为乐的国际主义精神,她自己是大吴人,帮助了大越人。

“哦……”

对方回答一声后,向旁边的房间移动。

这一夜,莫小荷简直崩溃,每当她要睡着的时候,总有几个小贼上门,而且无一例外,都是走错门的,她和顾峥没办法入睡。

尽管顾峥拍着她后背,又哼了很多小调,可是她就是毫无睡意。

天量时分,好不容易睡着的莫小荷撅着屁股,顾峥摇摇头,不忍心叫醒自家娘子。徐雁回打了个呵欠,神清气爽,看到顾峥满面笑容地打招呼。

他房间的门打开着,地上七扭八歪,十几个人,睡得和死猪一样,打着呼噜。

“哎呀,顾兄弟,昨夜没睡好吧,是不是打扰你们夫妻享受人间极乐了?真是罪过罪过啊。”徐雁回说完,拿出小镜子,欠扁地照了照,“这些人真讨厌,睡不好容易长皱纹出来,你看你常年风吹日晒,就长得比较着急。”顾峥冷冷地看了徐雁回一眼,“你信不信,我有办法让你永远笑不出来?”

“别那么认真嘛……”

徐雁回靠墙,对着大力丫鬟吩咐,“把他们都扔到路边,真是臭死了!”

“我没和你爱玩笑,如果你再故意捉弄我娘子,我就让你永远笑不出。”

顾峥说完,从袖兜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让徐雁回看了看,那里面是褐色的膏体。

“快拿开,快拿开!”徐雁回大惊失色,惊恐地退后,盯着那东西,闪神很久,最后拍拍胸脯,“你怎么有这个东西?”

顾峥手上的东西,其实是鸡肋,叫做失容膏,是皇后娘娘的师父,祝神医的大作。

祝神医古怪,喜欢研究一些毒虫,当年,他发现被蛮族一种虫子叮咬之后,面皮紧绷,面无表情,两三年的时间,才得以恢复。于是,祝神医重回蛮族,找到虫子,做成几瓶膏药,叫失容膏,机缘巧合,就送给他。

“看来你识货。”

顾峥点点头,祝神医把药膏送出去之后,才想起来,自己根本没有配置解药,后来他就索性把这件事丢在脑后。

所以说,被这样的药膏抹脸,将成为彻底的面瘫。

徐雁回最怕的就是毁容,立刻距离顾峥很远,狐疑地道,“你不会因为我容貌美,嫉妒我而偷偷下毒吧?”

徐雁回没少在祝神医那里偷东西,自然见多识广,他知道顾峥说的是大实话。

“我从未觉得你貌美。”

转身,关门,把一脸震惊的徐雁回关到了门外。

有些人,不给点颜色教训一下,是不会学乖的,而对于一个极端在乎自己容貌的人,只能用这样的办法。

顾峥关上房门,坐在窗边,自家娘子呈“大”字型躺在床上,正在呼呼大睡,窗外刺眼的光,都不能对她造成任何打扰。

近看之下,她的脸颊光滑细腻,如剥了壳的煮鸡蛋一般,几乎看不到毛孔,两眼下方,有一点青色,是最近赶路没有睡好的原因。

轻轻吻了吻莫小荷的额头,顾峥开始收拾二人的衣物,等她醒来,吃过饭,他们就要继续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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