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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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林中相处,未婚先孕

戴府。

晚饭时间,年过四十的戴海一脸欣慰地看着自己的嫡长女,“燕翎啊,你也懂得孝敬父亲了啊。你送来的那两盆水仙花,放在我书房中,我办公的时候,闻着那香气,都觉得精神气爽了不少。”

戴燕翎抬了抬下巴,说道:“女儿一直都很有孝心的。”

戴燕翎的大哥戴涟一向同妹妹关系很好,故意道:“你就只记得爹,都不记得我这个大哥啊。”

戴燕翎笑道:“日后若是再有,我再送大哥一份如何。”

戴涟心知妹妹那边还有两盆,只是其中一盆是给表弟的,虽然有些吃味,却也不想在大堂广众之下点出,让妹妹下不了台。

这父慈女孝、兄妹情深的一幕深深刺痛了戴燕熙的眼睛,她嘴角挂着温柔的笑意,说道:“我听说姐姐今日又得了两盆的水仙花,正好可以送大哥一盆呢。还是姐姐有福气,能找到这水仙花,妹妹虽然十分喜欢这花,只是苦苦搜索却而不得。”

她的神色染上了几分的忧郁,看起来是真心实意想要水仙花的样子。这时候若是戴燕翎不送她一盆,就会留给人不疼爱妹妹的印象。

戴燕翎心中冷哼一声,嘴里不疾不徐说道:“我也有礼物要送给妹妹呢。”

戴海神经有点粗,没听出两个女儿之间的暗潮涌动,好奇问道:“你要送你妹妹什么礼物?”

戴燕翎笑道:“我打算将苍林一家三口送给妹妹使唤呀。”

戴燕熙的脸色瞬间白了白,她没想到戴燕翎居然会知道苍林家的是她的人。这其实也是她太看低了云夕,在戴燕熙眼中,云夕就算有胆子拒绝她,也不会拼着直接得罪她的份将这事告诉戴燕翎。却不曾想过,云夕既然不怕得罪她,也就不怕再得罪深一点。

戴海怔了怔,问道:“你怎么突然要送下人给燕熙了?”

戴夫人淡淡地瞥了戴燕熙一眼,“说起来也是我这个嫡母的失职。燕熙身边使唤的人终究不够多,这孩子也是内向,都不知道同我说一声,便将燕翎身边的人拿去用了。燕翎便想着干脆将他们一家子送给燕熙使唤好了。”

戴海这回可算是听明白了。什么不够使唤,夫人一向公正,燕熙身边的下人,明明和燕翎是一样的。燕翎是嫡女,都不会不够用,何况是燕熙呢。这根本就是燕熙收买了燕翎身边的人,结果被夫人给察觉到了。

戴海虽然宠爱林姨娘,连带着也疼爱戴燕熙这个嘴甜温柔的女儿,骨子中却还是更看重嫡出,更敬重正室。对于二女儿这种行为,心中也颇为生气,若是心中无鬼,哪里需要收买燕翎身边的下人。

他难得对疼爱的女儿板起脸,“燕翎也长大了,知道疼爱妹妹,那一家子,就送给燕熙使唤吧。只是燕熙作为庶出,身边的丫鬟下人哪里有越过燕翎这个嫡姐的道理,那就裁减掉燕熙身边的一个大丫鬟吧。”

戴夫人接过话头,“正好燕熙身边的水仙年岁也到了配小子的年纪,这时候放她出去,也是恩典一个。”那名叫水仙的丫鬟是戴燕翎最信任的奴婢,原先不叫水仙。结果戴燕翎前几日却将她改名了,这心思她哪里看不出。

戴燕翎脸上最后一丝的血色也随之褪去,裁掉她的一个大丫鬟,相当于断了她一条手臂。偏偏她不能反对,只能咬牙认了下来。

戴燕翎恨戴夫人这个佛口毒心的嫡母,恨戴燕翎这个处处不如她却压过她的嫡姐,心中最恨的还是始作俑者云夕。

她面善恭顺,心中却翻滚着深沉如黑海的恨意。只是她心中清楚,先前想着整治杜云夕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现在的她断了一条手臂,又被嫡母注意着,若是不小心被抓到把柄,只怕爹便要彻底对她失望了。她只能暂时潜伏起来,等风头过去了再行事。

对于莫名其妙多出一个仇人这事,云夕还真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太过放在心上。别人或许是忌惮戴燕熙的身份,云夕却不在意。毕竟戴燕熙不敢在明面上对付她,至于背地里的算计,她还真不怕,她手中又不是没有势力。

她每日依旧开着自己的小店,种种花草,闲了就买几本书,好多了解一下关于这世界的事情。时间就这样不疾不徐地过去。

一晃眼,便一个月过去了,村里那些在冬天中枯萎了的树木也都开始发芽,焕发出生机。

云夕也开始教导起赖三他们如何催生内力,如何锻炼内功。

至于她的弟子曾赋,过年期间也没松懈,内力还有了不小的进步。现在他一心想着成为武功高强的人,倒是不怎么同过去那些狐朋狗友们联络了,曾夫人看在眼中,欢喜不已,觉得云夕这个师傅拜得还是很值的。而且儿子的本事看上去也的确厉害了不少,不再是过去那种弱鸡样。

在这段时间内,赖三总算从那几个人的口中挖出东西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守口如瓶的。

调查出来的口供倒是在云夕的意料当中,幕后主使者还是云夕的熟人——杜云月。

这几个人都是附近的强盗,平时一般都躲在山里,做些拦路抢劫的事情,为首的叫韩飞。杜云月有一次运气不好,遇到了他们。杜云月也算得上是个小美人,那些人自然不肯放过这么一块肥肉。

杜云月也称得上是能屈能伸之人,在被玷污了以后,便想着将云夕拖下水,便在这群人面前大肆夸奖云夕的美貌,说云夕胜过她千百倍,引得这群人色心大作,这才打上了云夕的主意。在杜云月眼中,云夕平时经常单独行动,落单的机会不少。她虽然知道云夕身手不错,只以为最多就是对付两三个大汉而已,却不知道云夕的本事好成那样,普通人就算来十个都无法在她面前过一个照面。

这几个强盗也是一样的心思,结果就这样在云夕手上吃了大亏。

云夕在得知这些后,神情彻底冷了下来,在同三房彻底断绝关系后,她还真不在乎杜云月他们,倒没想到杜云月恨她恨到想用这种法子毁了她。换做是别的姑娘,早就遭殃了。

云夕本来就不是圣母,不会被欺负了,还傻傻忍气吞声。只是赖三调查出来的消息却让她暂时打消了马上报复的念头。

杜云月现在正好有两个月的身孕,按照日期一算,那段时间,她正好被这群强盗给强了。云夕十分好奇,杜云月肚子的孩子到底是这几个人的,还是余浩的?不过即使那孩子真是余浩的,她也会弄成是这强盗的既定事实。

古代人不是十分信奉滴血认亲这一套吗?她便可以在这方面做做文章。

顺便还可以让余浩狠狠丢一次脸,可谓是一举两得。正因为如此,云夕这才暂时留下这几个人的生命。

原本她还想着快点让杜云月怀孕的日子爆出来,可是想起了张媛,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她不确定张家是否知道这件事,倘若那时候刺激到她就不好了。

她心情一郁闷,便想着去山里散散心。每次散步在森林中,所有的负面情绪便会消失在这清新的空气之中。说起来,云夕的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好。但穿越过来的这一年中,发生的事情还真不少,其中不乏同一些极品打交道,店里她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讨厌的顾客。这些人她又不能像前世一样,杀了了事。杜云月的事情,只不过是一个诱因罢了。

二月底店里惯常休息的日子中,云夕同杜周氏她们交代了一声,便进山去解压去了。不过她所找的借口便是想念山里的野味,想打一头回来解馋,顺便再摘一些野菜。特别是这时节的香椿、苋菜、芥菜……鲜美到不行。

香椿可以拿来做香椿挞蛋、香椿拌豆腐,苋菜拿来和蒜蓉清炒就够美味了,芥菜还可以拿来包饺子。

云夕一想到一道道的美食,心情不自觉都好了不少。

只是她在经过孟家的时候,却恰好见到孟珩,孟珩看到她,怔了怔,然后微微一笑,“要进山吗?”

云夕点点头,自从那次两人共同“杀人毁尸”之后,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云夕停顿了一下,说道:“我打算进山摘些野菜,再打几个野味。”

孟珩神色平静地点头,说道:“我和你一起进山好了,顺便也帮你采摘一些。”

云夕笑了笑,“好啊,等做好后,我送一份给你们尝尝。这个季节的野菜最好吃了。”

两人并排走着,一种温馨的气息在两人之间慢慢流淌。

前些天下了春雨,地上的植物都冒出头来,被风一吹,便摇曳着身姿。

云夕走了一会儿,正好看到一撮的芥菜,欣喜地弯下腰,开始采摘了起来。

孟珩看了一会儿,也蹲下身,帮忙采摘。

等云夕将这一片的野菜都采好后,正心满意足地转头,等看到孟珩的成果后,她直接无语了。

孟珩根本弄不明白野菜和不能吃的野草之间的差别,全都混在一起。

两人视线相对,云夕叹了口气道:“是我思虑不周,我应该先教你认的。”她说到后面,声音也带上了一丝的笑意,“不过原来你也有不懂的东西啊。”

谁让这人之前给她留下的印象太全面,武功好,才华高,书画皆不俗,平时云夕有不懂的问题问他,总能在他这里找到答案,仿佛无所不能一样。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原来也是分不清野菜之间的区别啊。

孟珩轻轻咳嗽了一声,说道:“人无完人,我自然不可能什么都知道。”

云夕嘴角勾了勾,拿起芥菜,开始讲解了起来,“喏,你看,这芥菜……”

孟珩眼中是她嘴角宛若春风般恬淡的笑意,耳边是她清脆悦耳的声音,他有种让此时此刻一直定格下去的冲动。

但最终也只是想想,最后在云夕的细心解释后,孟珩总算是能分出这几种之间的差别了。

有了孟珩的帮忙,云夕采摘野菜的进程也加快了不少。

她运气不错,在采摘野菜的过程中,正好遇到一头鹿,云夕便毫不客气地笑纳了。

她和孟珩忙活了一个早上,摘的野菜差不多也就**斤,外加还有一头鹿的收获。加上早上在森林中走走动动的,她的心情都好转了不少。云夕重新恢复原先神采奕奕的模样,那双比星辰还要耀眼的黑色眸子中涌动的光华,一直是孟珩所最为喜爱的画面。

在孟珩眼中,云夕的身上有一股常人所没有的生机,仿佛即使面对再大的困难,她也不会在前面退却或是放弃,勇往直前。他不知道的是,前世的云夕,在面对丧尸可无法后退,只能前进。

他嘴角含着温柔的笑意,“心情好点了吗?”

云夕惊讶地睁大眼睛,“咦,被发现了啊。”

孟珩声音不自觉压低了几分,“你若是有什么烦恼的话……”他原本想说可以尽量对他说,但转念一想,这话终究不妥。真心的话语在嘴里转了一圈后被他吞下,他状似漫不经心道:“有心事的话,可以冲着大山喊。我知道一个不错的地方,在那边大喊大叫的话,声音不怎么传出去。”

云夕眼睛亮了起来,她对于一切新鲜的事物都十分好奇,“我可以过去看看嘛?”

孟珩含笑道:“自是可以。”

然后便带着云夕到那地方。云夕发现孟珩所找到的居然是一个山谷,她在这山里也转悠过不少次,还真不知道这里有个谷,看着附近连个鹿都没有,就知道估计除了孟珩,也没有什么人来到这里。

云夕忽然起了促狭的想法,冲着山谷深处大喊:“云深是坏蛋!”然后惊讶地发现,她喊出的声音还真被吸收了不少,这不科学!

她难得起了玩乐的心态,继续喊道:“云深大坏蛋!超级大坏蛋!”就像是找到了新鲜玩具的小孩子一样,充满了尝试的**。

至于为什么要喊云深,云夕纯粹是想起对方强硬将他的剪花贴在窗子上,而且还因为粘性太好,撕不下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对着那剪花的缘故,一个月总有几天云深会进入梦境之中。

云夕一想起这件事就十分郁闷,加上其他的烦心事又不好说出来,干脆就用云深做由头了。

站在她身旁的孟珩难得嘴角微微抽动,似乎完全没想到他带云夕过来后,云夕喊的第一句话居然会是这个。

云夕一转头,看见他纠结的表情,突然想起孟珩似乎和云深还是好友的样子。

她眨了眨眼,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记得帮我保密哦。”

她神态活泼,眼波流转之间,自有一股动人的风韵。

孟珩垂下眼睑,嘴角缓缓勾起:“好,帮你保密。我不会告诉他的。”他的语气多出了几分莫名的味道,“不过就算他听到了,也不会生气。”

云夕低头看自己的脚,“其实我也不是讨厌他……就是觉得这样喊顺口。”

“你不讨厌他?”孟珩问道。

云夕点点头,握拳道:“虽然他有时候可恶了点,惹人嫌了点,但也谈不上讨厌。”

她的声音忽的轻柔了几分,“这个地方我很喜欢,谢谢你。”以后要是心情不好的话,就来这里喊喊好了,也不怕被人听到。

略带湿气的风吹了过来,吹起云夕的一缕发丝,云夕将那发丝挽在耳后,冲孟珩微微一笑,“我们回去吧。”

她回家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杜家的午餐,让云夕十分惊喜的是,大姐姐杜云霞回来了。

杜云霞看到云夕,也很是欢喜,“你可算是回来了。你之前同我说的那松花蛋,我们成功做出来了。前些天开始卖起了皮蛋瘦肉粥,生意可好了。对了,我今天带了一篮子的松花蛋回来。”

杜云霞迫不及待向自己的妹妹展示这一个多月的成果。

云夕估计了一下,这一篮子的松花蛋至少也有二十颗,她调侃道:“你整天把东西搬回娘家,你婆婆知道吗?”

杜云霞作势要撕了她的嘴,“你这个促狭鬼!我婆婆才没有什么意见呢,这松花蛋的主意是你给我们的,你送我们这样一个挣钱方子,她哪里会有意见。这些松花蛋便是她让我拿回来的。”

云夕看了下桌面,桌上已经有一盘切好的皮蛋,她拍手笑道:“正好我今天摘了不少野菜,等下可以做一道松花蛋香椿拌豆腐,这道菜很快的,一点都不费时间。”

“大姐,我今天还扛了一只鹿回来,你们明天再回去,我晚上做清炖鹿筋给你们吃。”

杜云霞道:“鹿筋这东西不好煮吧,很难煮得烂。”

云夕笑道:“没事,我会处理的,在做之前,先用木棒捶打一阵就可以。顺便再做点烤鹿肉,云瑶,你去院子中摘些生菜过来,晚上吃烤肉的时候用。”

今晚除了清炖鹿筋和烤鹿肉,再将那些野菜给炒了就可以。

杜周氏也走过来,翻了翻云夕今日的成功,脸上闪过喜色,“咦,有芥菜呢!我等下就包芥菜饺子,咱们晚上不用煮饭了,这些菜都吃不完呢。”

云夕笑道:“大娘,你多包一点,我到时候也要送一些去孟家。”

杜云霞疑惑地看向她,“怎么和孟家有关系了?”

云夕微微一笑,“今天这些野菜有不少是孟珩帮忙采摘的呢。”云夕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杜云霞当着云夕的面倒是没说什么,等云夕去清洗野菜的时候,她忍不住对自己的亲娘说道:“娘,那孟珩,是不是对云夕有意思啊?”

这时代终究和云夕的前世不同,在前世中,男女之间的至交好友相互帮忙是正常的。但是在杜云霞这想法典型古代的人眼中,能陪一个姑娘摘一个早上的野菜,那必须是有点别的念头啊。

杜周氏迟疑道:“云夕长得好看又能干,喜欢她的多着呢。”

杜云霞叹道:“只是我还是觉得那孟珩同云夕不般配,云夕长得这样好,孟珩却是那样子……”在杜云霞心中,自己的堂妹哪里都好,自然就觉得孟珩同云夕般配不上了。

杜周氏摇了摇头,“你这孩子,也想太多了。不过孟珩也没你说的那样差,除了长相不好,其他每项都十分出挑,只是他太过低调,村里人都不知道他的好处罢了。”杜周氏因为云夕的缘故,所以便稍微关注了一把。一关注,还真吓了一跳。文武双全、博览群书、性格虽然冷淡点,却是个外冷内热的(大误!),除了相貌以外,还真没有其他可以挑剔的。

杜云霞道:“不过就算是孟珩,也比我那小叔子好。”

杜周氏皱眉,“你那小叔子,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了?”

杜云霞道:“他看到我们松花蛋卖的这样好,就整日在阿德面前说都是亲兄弟,何必分那么清,我公公也是这样说的,想叫我们将方子教给林智。幸亏我婆婆拎得清,直接说方子是云夕的。”

她说到后面,饶是她这样的好脾气,都不免想发火,“我公公被我婆婆说了一顿后,勉强打消这念头了。现在他倒是将歪脑筋动到云夕面前,整日在我面前说什么姐妹两做妯娌也是好事。呸,就林智那么一个人,也想肖想云夕,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杜周氏道:“幸亏你婆婆是个好的。”她停顿了一下,说道:“正好前段时间,云夕认识的一个戴小姐,送来了些礼物。里面有个花色十分衬你的皮肤,等下你带回去,顺便再带一块给你婆婆。那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在这个月内,戴家陆陆续续找理由送了好些礼物过来。云夕又多了一套的首饰,她直接送给了云瑶。杜周氏则将其中最珍贵的布料收起来,将来给云夕和云瑶做嫁妆,其他的则偶尔给家里人裁剪一身新衣裳,连吴阿玉都有,自然不会亏了自己的女儿。

等杜云霞见到那布料的时候,手忍不住都抚摸了上去,叹气道:“这样的好东西,我都舍不得做衣服穿在身上了。”

她笑了笑,“那块我婆婆肯定会喜欢。”

杜周氏直接将两块布料都收起来,两块都是半匹,每种都够做好几套衣服了。杜周氏因为林母对女儿好,所以也乐意送她。

等小心翼翼收好衣服后,两人便去准备做芥菜饺子了。正好云夕打了一头鹿回来,吃烤肉也是吃不完,一部分留着明天串串香用,一部分腌制了,另外的便是拿来晚上烤肉和做芥菜鹿肉饺子了。

鹿肉做饺子的话,滋味很是不赖,只是比起猪肉多了点土腥味,所以得用黄酒和香油处理一下。

云夕在包饺子上,还真比不过杜周氏和杜云霞,前世的她是南方人,吃饺子一般都下馆子或者直接超市买回来煮,鲜少自己动手包。杜周氏看了她包的饺子,在那边笑得前俯后仰的,“看着云夕包的这个饺子,还真看不出她擅长厨艺呢。”

云夕叹气,只能继续做自己擅长的活去了。

她在捣鼓她那些植物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先前去州府买的那些种子,大部分都已经被她拿来种了,花房种不下,就种院子中。云夕发现,她似乎将其中一包种子给漏了。那种子便是店家所说的,从海外带来的种子,当时店家看她买的多,直接送给她。

云夕认了半天也没认出是什么,她想了想,干脆开出一小块地,撒了一把种子下去,还不忘用异能加持一下。既然是从海外拿来的种子,保不齐能够种出大周没有的蔬菜水果呢。

晚饭之前,杜周氏和杜云霞便包好了一大盆的饺子。云夕今日所采摘的芥菜全都剁成了饺子馅,她也将肉烤的差不多了,然后又将其他的野菜炒了炒,一道道摆在桌上,散发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烤鹿肉、鹿肉芥菜饺、清炒苋菜、清炖鹿筋、皮蛋香椿拌豆腐……充满了春天的气息,特别是云夕所采摘的野菜,嫩的能够滴出水,不需要放诸多的调味料,清炒后,放入嘴里,脆嫩鲜爽,整个春天的味道都被舌头美美地品尝了一把。

云夕没忘记这其中有孟珩一部分的功劳。每道菜都分出一些,放在食盒中,烤鹿肉则是放在香菜上,云夕也准备了一把的生菜,让他们搭配着吃。一个食盒根本放不下,云夕直接用两个食盒装。

下午时包的饺子不少,云夕也加了一斤的生饺子。这样的话,明天孟珩他们还可以自己下水煮饺子吃。

杜云瑶也同云夕一起出门,只是两人不同方向。云瑶得去三房那边喊杜张氏过来吃饭,现在家里做好料的,一般都会让她过来。杜张氏吃到甜头,逢人就说杜周氏的好话。平时的杜张氏每每到大儿子家时,都是喜笑颜开的,今天却眉头紧锁,眼中是满满的怒气。

从孟家回来的她将两个空食盒收起来,向杜云瑶投向一个询问的眼神。

杜云瑶也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她去了的时候,只听到屋内大吵着,只是听到她的敲门声就停了下来。她也只知道杜周氏在生杜云月的气罢了。

杜周氏将杜张氏最爱吃的烤肉推到她面前,说道:“娘先吃一下这烤鹿肉吧,这可是难得的东西。”

杜张氏闻了闻味道,脸色又松快了不少,开始大快朵颐了起来,越吃眉毛就舒展得越开,“云夕这烤鹿肉的手艺,谁都比不上。”

她吃完烤鹿肉后,又对清炖鹿筋赞不绝口,直到吃的肚子圆鼓鼓的,这才满意地停下。

等吃饱了后,杜一福拉着林德去说话了,只留下一群女的在客厅里。

杜张氏叹了口气,说道:“老大家的,你说云月这丫头,怎么就能干出这种丑事呢!难怪过年的时候,祖先都要给我们示警了。”她停了一下,说道:“这样看来,大房和三房分开,也是好事,不然等事情传出去后,云夕和云瑶都没脸见人了。”

云夕心里琢磨着,这杜张氏不会是发现杜云月怀孕了的事情吧?

她心中刚转过这个念头,杜张氏便开口了,“你可知,云月那丫头,已经有两个月身孕了!”她的声音透着痛恨。以前杜家的几个姑娘中,她对杜云月最好,也最看好她,觉得她会来事,长得也好看。谁知道杜云月却做出这种未婚先孕的事情!

更别提她所找的对象了……

杜周氏和杜云瑶都惊呆了,一脸的不敢相信。唯有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云夕一脸镇定。

“云、云月她怎么敢怎么做?”过了好一会儿,杜周氏才勉强找回了语言功能,脸上是隐忍的怒火。她生气倒不是因为对杜云月有什么亲人感情,纯粹是担心连累到云夕和云瑶。

杜张氏用力拍着大腿,在这一刻和大媳妇心有灵犀,“我今天发现这消息后,恨不得直接打断她的腿!”

云夕淡淡开口,“现在当务之急,便是找到她的奸夫,让对方负责,也好让杜云月早点嫁过去。”

杜张氏心中的怒火被云夕这么一点,燃烧得更加旺盛了,“若是未婚男子也就算了,我们咬牙认了这亲事。可是云月她的奸夫,就是那余浩!”

余浩就算是前程似锦的秀才公,单单一项已婚就抹掉了所有的好处。难不成真要云月去做余浩的小妾吗?倘若余浩的正室只是寻常的人家,杜张氏还会豁出脸给自己的孙女弄一个好位置,就算无法平妻,至少也要是贵妾。偏偏余浩的妻子是张媛,余浩自己都不敢得罪张家,更别提杜张氏了。

“那余张氏还怀着身孕呢,云月就同余浩勾搭上,也跟着怀孕,这事若是传出去,张家还不恨死我们,我们哪里斗得过张家啊。老大家的,你说要怎么做?”想到这里,杜张氏愁得晚上都要睡不着了。

杜周氏紧紧抿着唇,下意识地看向云夕,似乎想找一个答案。

杜云瑶快嘴快道:“还能怎么做?当然是得想法子盖过这件事。”

云夕说道:“最好的法子,其实就是不留这孩子,一了百了。”

杜张氏道:“她干出这样的缺德事,我恨不得一碗红花给她灌下,去了这孽障。只是她娘却护着她,不许我动手。”想到这里,杜张氏更气愤了。

“你三弟妹那个眼皮子浅的,还觉得这是好事,说什么云月这一胎若是生下男孩的话,冲着孩子,余家也不可能不认云月。你三弟妹那个心思恶毒的,还想着把这消息放出去,好让余张氏动了胎气,直接流产呢。她也不想想,张家是那样好算计的人家吗?”

云夕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说道:“我跟你一起回去一趟。”

她虽然想要将杜云月同余浩绑在一起,但是可不想害了张媛。

杜张氏点点头。

两人慢慢走着,杜张氏在云夕面前还是习惯性拘谨了一把,倒没说什么话。等到了三房屋前,云夕便听到从里面传来的母女两的对话声。

“你啊,好好保养这一胎,我看那余张氏肯定没生男孩的命。你这一胎若是男孩,日后进门,余张氏也拿捏不住你。余浩他心中又念着你,你的日子就好过了,压过余张氏也不一定。”

“娘,余浩哥哥说他不爱那余张氏,爱的是我呢。”

云夕听着这母女的对话,不住摇头。这对母女还真的是死不悔改,完美阐述了什么叫做不作死不会死。

杜张氏的耳力没她好,倒没听到这些,只是她一开门,那对母女两的声音就停了下来。

杜云月乍一见到云夕出现,怔了怔,随即手示威似的抚上了自己的小腹,嘴边挂着一抹挑衅的笑容。

杜洪氏看到云夕,皮笑肉不笑道:“这可真是稀客啊。”

云夕看了看,没看到杜一连,都大晚上了,还没回来。

云夕声音冷淡,“你们若是想打余张氏那一抬的主意,劝你们还是算了吧。”

杜洪氏脸色大变,没想到云夕居然会知道这事。

“张家是什么身份?真会让你们算计他们唯一的女儿吗?那时候只怕余浩都保不住你吧。”

杜云月充满恨意地看着她,“你胡说什么?余浩他是爱我的!”

云夕笑了,只是她的笑容充满了讽刺,“倘若真的爱你的话,就该早早给你一个名分,而不是让你没名没分地怀着身子。说到底,他现在吃住都靠着张家,自然不敢得罪张家了。”

杜云月被她说中了心中最愤恨的地方,她也曾在余浩面前不止一次说过这事。只是余浩只说他娘不喜欢她,得等她生下孩子后,看在孩子的份上才让她进门。若不是为了快点有个孩子,她何必一个人跑去庙里求神拜佛,她哪里会遇到那一场的祸事!

她的手下意识地放在小腹上……她这孩子算时间正好是在那几天,那时她也曾和余浩同房过。所以到现在她自己都弄不明白这孩子到底是谁的……

杜云月的眼中闪过一丝的狠辣——就算不是余浩的,那也必须是余浩的。

她看向云夕的时候,眼中充满了嫉恨和不易察觉的焦虑。为什么,她那天都同这些人说好了,回来的时候,云夕却依旧平安无事的样子,连衣服都不曾皱掉。在那之后,那群人也不见了。

杜云月对此又是开心,又是不安。开心的是,日后不会因为这个把柄而任由那几个人玩弄,不安的是担心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冒出来,将事情捅出去。

杜张氏直接道:“我可不想得罪张家,倘若让老婆子我知道你们做出什么拖累杜家的行为,我就让一连休了你这愚蠢的媳妇,再一碗红花给云月灌下去。”

云夕凉凉道:“我过几天就去城里买红花回来,你什么时候需要,直接去我那里拿就是了。”

杜张氏还好,给她点小恩小惠就可以收买,这对母女的话,简直蠢到云夕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和杜张氏一搭一唱,配合杜张氏凶狠的表情,杜洪氏不自觉缩了缩脖子,只能按下了心中那点想头。

来日方长,她和云月总有翻身的一天。

杜张氏不是不知道给人当妾的不好,但是她的名声毁成了那样,儿子还好,过几年人们也就淡忘了,还能再找好亲事。但是云月就不同了,过往她看不上的人家,现在转而看不上云月了。相比较而言,给余浩做妾已经是比较好的出路了。特别是等余浩中举后做官后,作为宠爱的妾室,云月也就熬出来了。

这一切的前提是云月得好好生下肚子里的孩子。

生怕杜老娘说到做好,杜洪氏拉着仍然愤愤不平的女儿,说道:“我知道了,我们不会说的。”

云夕见她做了保证,仍然有些不放心,她考虑着要不要去和张家通通气。只是心中又有些担心,张家不肯留下这孩子,那她的谋划就落空了。

在她犹豫万分的时候,第二天下午卖完串串香后,张家反而主动找上门来了。

张媛的母亲张夫人请她请了过去,第一句话便是:“杜云月是不是怀孕了?”

------题外话------

男主看着云夕骂他,默默咽下了一口血

今日作的死,来日跪着也得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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