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夫克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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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我爸妈正在家为你干架

工作上受了委屈,满心憋屈,但也没处去说。

首先想到是给陆九霄打电话,可这样他不就什么都知道了?最后他虽然能给她出气,然而却不是她想要的。

目前她还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工作,主要是想等成绩再好一些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

可在这惊喜没来到之前,她不知道自己还要经历些什么。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讨厌,恨她恨成这样,居然跑到她书下面留言和打一星票!真是幼稚!她又不是什么当红作者,更不是什么大神作家,有必要这样对她吗?

在房间里坐着郁闷了一会儿,日子还是要过的,该干什么还是要干什么去,总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一撅不振,以为天塌下来了。

到了楼下吃早餐,越启飞正坐在桌上喝粥,见她下来便道:“今天怎么这么早,不多睡一会儿?”

他最近又恢复了正常上下班时间,不在家里守着越纤陌,此刻吃完早点便要去上班。

越纤陌正好有事跟他讲,今天约好了去陆九霄那里,她得找个理由糊弄她爸。

“我今天要带旺仔出去打针,而且好久没有逛街了,我要去买几件衣服,给爸爸您也添一件,还有好多其它东西要买,到时候再说,所以我不回家吃饭了,晚上也可能回来的晚点,爸爸你就不要等我了。”

越启飞微微颌首,问她:“卡上的钱够吗?不够爸爸打给你。”

“够的。”越纤陌垂下眼睛吃面前煎的焦黄的鸡蛋,她现在是个小富婆,陆九霄说了,他卡上的钱都是她的,他人也都是她的,尽管糟蹋,他绝不反抗,也无半句怨言。

越启飞又嘱咐了一句带旺仔上街当心一点,便说道:“有没有兴趣到爸爸的公司上班?”

越纤陌咬着煎蛋一怔,嗯下嘴里的食物才看向她爸:“怎么突然想到让我去上班了?”

她爸和她男友这是咋滴啦,他们怎么都觉得她要去上班了呢?

越启飞敛下眼神挟着咸菜:“爸爸的公司早晚都要交给你的,你早点去那里感受和熟悉一下也好,我看你那工作好像只需要一台电脑就够了,既然只需要一台电脑,在哪里不是码,不一定非要在家里码。”

“说是这样说,可是我会很忙啊,这等于有了两分工作,我会累垮的。”

“放心吧,你去上班的话工作会很轻松,挂个闲职而已,没什么事情要你做,不耽误你码字。”

好像说的也很有道理。

最主要的是说不定她去上班,真可以增加和陆九霄见面的机会,便说:“那爸爸让我考虑考虑吧。”

越启飞点点头:“你就是去也是过完年再说,现在不急。”

越纤陌觉得挺好,正要点头,忽然想起一事,抬头看着父亲道:“明丽好像是在越氏实习吧?”

明丽大四,学校呆的很少,现在主要是以实习为主。

一想到去越氏工作会遇到尹明丽,越纤陌立刻就不想去了:“算了,我现在是多看她一眼都嫌饱,时不时的在家里碰到她已经是我最大的极限,若是去上班还能看见她,我非跳楼不可,我还是安安静静在家里码我的字吧。”

越启飞大概也没料到她们两姐妹会变的水火不容,当下说道:“你去她就不去,反正她要嫁到容家,容家公司多的是,让她去容氏和陆氏实习,我们这里庙小装不下她。”

这个可以有。

工作的事情说定,越启飞又道:“上次爸爸没经过你同意就让你和阿修相亲,是爸爸的不是,爸爸已经给你道过歉了,但是咱们这亲还得继续相,所以这次爸爸要尽量争取你的意见,你答应我们才相。”

越纤陌现在也懂得委婉了,开始用“拖”字决:“年后吧,年后我们再说。”

……

带旺仔出门的时候,宋叔一脸奇怪地说门口有一条雪白的大狗,蹲在那里老关天,不动也不吠,老实的出奇,很温驯又很漂亮,所以他便没有将狗赶走,问陌陌要不要去看看。

宋叔是宋姨的丈夫,左腿稍微有一点点瘸,但不影响走路和日常工作,他在越家身兼数职,既是门卫,又是花匠,还是保安,反正家里的粗活累活都归他干,其实也没有什么活儿,越启飞聘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自己不在家里的时候,家里能有个男人帮他守着家,给女儿和母亲一点安全感。

此刻越纤陌听说门口有条大狗,也老奇怪了,尤其听说是雪白的大狗,心里越发稀罕。

宋叔还说,要是这条狗真没有狗主人,是条无主的狗,咱们就将它捉进来,给旺仔做个伴,也省得这狗变成流浪狗,最后变成人餐桌上的一道菜。

越纤陌听的哭笑不得,说我先看看,万一人家是条有主的狗呢。

出去一看,可不是条有主的狗,正是昨天那条大萨摩耶,主人是东方的那条。

“呀,白总!白总您怎么在我们家门口蹲着?”

白总就是大萨摩耶的尊号,比他们家旺仔的名字不知要高明多少,一听就是狂拽、炫酷、屌炸天的霸道大总裁,身价坐拥千亿都不止。

白总听到她的声音,默默地抬头瞅着她,然后朝她动了动自己的耳朵。

越纤陌一看它的耳朵,霎时乐了——旺仔头上的蝴蝶结,粉色的,此刻被人别在白总的大耳朵上。

想想白总可是一条雄壮威武的大公狗啊!耳朵上却被人调皮地戴了一朵可爱到爆的粉色蝴蝶结,这画风,愣是清奇的让人忍俊不禁。

越纤陌笑的不行,花枝乱颤,觉得能这么折腾白总的人委实太促狭。

白总一狗脸的幽怨看着她,那泪汪汪的目光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她忍着笑,伸手从白总的狗耳朵上取下蝴蝶结,“谢谢你啊白总。”

这是她昨天遛狗时,一不小心让旺仔把蝴蝶结扔在那里,没想到白总的主人让白总帮他们送回来了。

真是谢谢人家。

白总完成任务,如蒙大赦,“哧溜”便往前跑。

越纤陌顺着它跑的方向一看,不禁怔住了,前面不远处一大颗香樟树下,东方正手插裤袋站在那里,他发丝乌黑,脸庞似玉,浅灰色的西装微微敞开,露出里面同色的马甲,白色衬衣明贵,很让人惊艳。

曾经有女生说过,男人逼格最高的装扮就是西装+马甲+衬衣,贵公子形像直接展现,气势都高人一等。

这句话在东方身上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微熹的阳光中,他清挺高瘦,神情倨傲,宛若儒雅尊贵,神情清冷却眼神睥睨的民国贵公子。

越纤陌踌躇不前,按说人家在她家大门口不远,又专门命爱犬给她送来失物,她怎么也要上前去说声谢谢。

但是东方冷凝俊美的脸上没有一点情绪波动,神情淡漠而薄情,一双眼睛明亮更无情,骨子里就让人不好亲近——你上去说话,他指不定还嫌你烦,以为你是借机搭讪。

她觉得还是不要自讨没趣,远远的冲他点了个头,算是致谢,然后便退回门内。

开车出去的时候,旺仔坐在车内冲她“汪”了一声,它从不乱叫,逢吠必有事,越纤陌便睨了车外一眼,顿时又小小的讶异了一下。

“白总?”

白总锲而不舍地追着她的车子在跑。

她赶紧到路旁停下,下车拉开车门,把旺仔关在车里面,不让它下车来捣蛋。

这才弯腰看着白总:“白总,你又有什么事?”

白总开始是把把自己的大脑袋使劲摇晃了一遍,见不灵光,它便想拿前爪挠自己的耳朵。

越纤陌一看,顿时嘴角抽搐。

那个缺德的主人!竟用夹子把一张便签夹在白总的狗耳朵上。

真是的,为什么遭殃的总是白总的狗耳朵……

心疼白总的狗耳朵三秒钟。

便签上龙飞凤舞的几行字,金勾银画一般,遒劲有力,张狂而疏阔。

越纤陌又有些难掩惊讶,实在是现代人大家都习惯了用电脑和手机去打字,鲜少再有人用笔去传达什么了,乍然看见这张便签,竟有一种时光倒流,回溯百年前的感觉。

而且人说从字看人,能从字上面看出人的性格,看样子写便签的人性格也是蛮张狂而不失豪爽大气。

她环视了一下四周,这才开始看便签。

便签是白总的主人写来的,大意是他刚搬来这里,想带白总去宠物医院做个美毛、修剪指甲和身体检查等一系列的项目,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的宠物医院介绍。

越纤陌只认识一家宠物医院,还是陆九霄带她去的,说是他爸的三条狗狗常在那里做美毛和身体保健之类,是那里的老顾客。

便签下有一串电话号码。

她按照号码拨了过去。

确认对方是东方后,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你好,我是越纤陌,我正好要带我的狗狗去宠物医院,我所了解的也只有那一家,那家宠物医院的收费很贵,但是服务很好,你如果要去,我把他们医院的名片让白总给你带过去。”

对方说了一个“嗯”。

通话挂断。

越纤陌回到车里找到名片,白总还蹲在一旁忠心耿耿地等着她的回覆,她打量着白总雄壮的身躯,原本想将名片夹到它又厚又长的白毛上,后来想了想,人家的狗儿人家都不心疼,她心疼个什么劲?

一伸手,她也把名片用夹子夹到白总的狗耳朵上。

白总“嗷呜”一声,夹着尾巴跑了,越纤陌在它后面笑的直咬唇。

……

快到宠物医院的时候,陆九霄给她打电话,问她快要过来没有,他去哪里接她。

越纤陌说你不用来接我,我带旺仔打完疫苗就会去你那边,现在我已经到了宠物医院,很快就会到你那里。

陆九霄一听,说我去宠物医院接你们,你们就呆在那里等我。

宠物医院离他那里也不是很远,越纤陌便说可以。

但是,正要进宠物医院的时候,她愣住了,东方带着白总不慌不忙,犹似闲庭信步般的正拾阶而上,从宠物医院门前的石阶上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淡淡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将他衬的风流倜傥,高贵无比,却也清冷无比,仿若一块古玉,连阳光都无法将他温暖。

旺仔见到白总就兴奋的想扑过去,但它被越纤陌拉着,动弹不得,所幸东方看到了他们,便朝他们走过来,白总也跟着过来了,旺仔总算可以一逞心愿。

两条狗儿一大一小,亲亲热热地凑到一起,东方看了越纤陌一眼,神情依旧高冷,语气却还算温淡:“走吧。”

“……”越纤陌。

她一脸黑线,他以为她站在这里是在等着他啊?还走吧!她只不过是诧异他们来的如此之快,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懒得说什么,两个人带着狗儿一前一后的进了宠物医院。

刚走进宠物医院的接待大厅没几步,越纤陌再次愣住了,陆乘风和他的那三条名犬也在。

她踯躅着,有些迟疑着要不要上前,但就在这一刹那的工夫,陆乘风已看见了她。

“呦!这不是越启飞家的千金吗?怎么,那是你养的小狗儿啊?”陆乘风很自来熟的和她打招呼。

越纤陌只好上前,舌尖上的称呼滚了几滚,本想称呼他为“陆总”,最后还是拘谨地唤了他一声“陆伯伯”。

陆乘风很满意。

他喜欢女孩子乖乖的,又很懂礼貌,但是又非那种一见到他,就兴奋的双眼放光,然后大声地喊着他陆伯伯,跑到他面前撒娇卖萌的女孩子。那样的女孩子可爱是可爱,却总让他觉得家教差点,不够稳重。

然而你若庄重过头,为了表示清高和他划清界线恭敬地称呼他为“陆总”,那他也不高兴,总觉得人家太过矫情。

所以就越纤陌这样的刚刚好,娴雅似一朵花;温静若一盆水,不张扬也不媚俗,不刻意低调也不贬低自己,同样亦不仗着自己得天独厚的外貌就鼻孔朝天,老是抬高下颏看人。

越启飞是学霸,是商业鬼才,人人都称赞他从穷小子到今天的企业家能力非凡;陆乘风出身权贵豪门,一辈子的成就也不小,可就是没有人夸他,人人都只道他命好会投胎,个个都对他的能力视而不见。

然而陆乘风一向不觉得自己比越启飞差,他唯一觉得自己比不上越启飞的就是人家有一个带到哪都有倍有面子的娇娇女儿,他没有……

人就是这样,有了的不珍惜,没有的就特别想。

所以此刻看到越纤陌尽管不是很愿意看到他,却还是乖乖的来到他面前,他由内到外都觉得舒坦。

感觉一下子就赢了越启飞和占了他很大便宜似的(也不知是个什么心态=_=)。

然后他又看到和越纤陌一起进来的东方与他那条非常拉风的萨摩耶,顿时又眼前一亮,饶有兴趣去围着白总评头论足,以及询问东方一些关于白总的问题去了。

东方:“……”

他抬眼看越纤陌。

越纤陌果断转开脸,死道友不死贫道,她牵着他们家旺仔就要走,不料陆乘风又朝她招手:“是陌陌吧,陌陌你过来。”

越纤陌咬牙,怎么这还甩不掉了?!原本还指着东方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她好趁机开溜,没想到陆乘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而且刚才她都还是“越启飞的千金”,眨眼间就成了他口中的陌陌,这熟与不熟的程度简直是质的飞跃……

她不甘不愿地走过去,东方单手插兜,马甲微露,就只差一块带着金链的怀表了,样子十分绅士的挑着凤眼看她,眸底不自觉地又沁起一丝笑意。

陆乘风问越纤陌,东方是不是她的朋友,越纤陌摇摇头,说只是都住花园小区,偶然间碰到了。

陆乘风便说他今天要去参加一个狗友们为狗儿举办的狗狗“全运会”,也就是狗狗比赛,东方的白总一看就是经常参加比赛的狗儿,而且是经常拿大奖的那种优良犬种,所以他想邀请她和东方一起去参加那个他们狗民为爱犬举办的狗儿大赛。

不不不!

越纤陌头摇的像拨良鼓,她养狗的想法很简单,仅仅是想养一条洋娃娃般的小狗为自己做个伴,在寂寞的时候能给予自己一丝安慰,并不想陷入狗狗的海洋里。

然而她才将自己的意思阐述出来,立即遭到了陆乘风一阵无情的炮轰:“就是你们这些表面上说爱狗,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而实际上却只把狗儿当玩物的爱狗人士,就因为你们对狗狗的漠不关心,忽视了它们……”

“要知道,你的朋友可能会背叛你;你的亲人也可能会背叛你,但狗却不会,泥萌呢萌……泥萌泥萌……”他义正词严,一张嘴嘚吧嘚吧的说个不停,俨然一下子变身为世界级的愤青,把越纤陌训斥了个狗血淋头。

再训下去连越纤陌都觉得自己要再不对自己的狗儿好点,那都是十恶不赦、罪恶多端、天理难容……而其主要原因,仅仅只是因为你不关心你家狗儿的业余生活与文化生活……

越纤陌被他喷的头脑发晕、脑袋发涨,最后也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反正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才知道她不但答应了陪他去参加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狗儿大赛,还将东方与白总一起都搭进去了……

真是够了!

她养的只是一条普通的串串而已,又非什么世界级名犬,为什么也要被逼着去参加这种比赛?

她平时最烦人家搞道德绑架了——你怎么养狗是你的事;你喜欢狗也是你的事,但你不能干涉人家怎么养狗和喜不喜欢狗。

你自己可以决定你自己养狗方式,但是你不要牵着狗去影响别人。

所以她此刻特不待见陆乘风,很后悔刚才跟他打招呼。

再说了,据闻那种狗狗比赛的门槛都非常之高——要纯种狗,不能失格的狗狗才能参加,她家旺旺既不是纯种狗还失格……那里够格去参赛?

可是陆乘风一句话就将她堵了回去:“不要歧视串串,那里也有串串比赛,还有狗狗选美大赛,你让你们家的旺旺去试试,不定给你抱个冠军杯回来。”

我……去!

越纤陌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要知道她家旺旺还是只幼犬,捧冠军杯什么的那都是成年狗儿干的事,这老头简直太能胡说八道了!

她招架不住,尿盾去厕所,拿出手机呼叫陆九霄。

陆九霄刚接通电话的时候还美着呢:“宝贝儿,你老公马上就到,等会儿带你们去……”

“不用到了!”越纤陌在电话里直哼哼:“你爸在这里,没完没了的把我训斥了一大顿,还啰啰嗦嗦的不放过我,要不是我逃到厕所,这会还在听他念狗经。”

陆九霄以手扶额,也是很无语。

他千算万算,机关算尽,唯独算漏了他老爸!

他忘了,他老爸这几天说要带他的三只将军去参加什么狗狗大赛,这会去宠物医院大概是去做赛前准备,为狗狗洗澡、美毛,打理个漂亮的造型什么的去了。

他对越纤陌道:“那你找个理由走人,不鸟他。”

越纤陌心说,我恨不得离你爸八百里远!比起你爸,我现在才觉得我爸有多珍贵!有多慈祥!有多可爱!我以后一定要对我爸好点!

“我要是能走的掉,我还用得着躲在厕所里吗?”越纤陌欲哭无泪:“你爸一张嘴真能忽悠,我被你爸忽悠着要去陪他参加什么狗狗全运会……”

“……”陆九霄。

天杀的!这什么爸?他能不能要求退货,不当他儿子?

他好不容易能跟亲亲女友约一次会,他还跑来插花?

眼看约会要泡汤,陆九霄忙安慰女友:“宝贝乖,我来给我爸打电话,你别急。”

挂了女友电话,陆九霄正要拨打他爸的电话,不料手机一响,正是他爸。

“哎,老二啊!”陆乘风在电话里说:“刚才隆昌的余总、兴雅的万总给我打电话,说有一个大项目想求我们陆氏给注资,注资的数目还不小,我这会没空理他们,你去跟他们谈,左右现在集团的一切都是你在做主,就辛苦你啦。”

吧啦吧啦一说,不等儿子反应他就把电话挂了。

陆九霄气的直冷笑,这什么破老头?合着他自己的事,就因为想和年轻的女孩儿出去玩,什么理由都不给就抓儿子的壮丁。

征用他当差也罢,关键是他爸带出去的女孩儿不是别人,是他的亲女友!本该是他和女友去约会,现在则换成他自家老头去和女友约会……

他冷笑着再给他爸打电话,他爸接都不接,直接让助理代言。

“二公子,老总现在要去给三个将军打气助威,兴致高昂,不能接二公子的电话,您还是快回公司,隆昌的余总、兴雅的万总都已经在公司等您一个多小时了。”

陆九霄找了个地方停下车,在车里点燃一支烟,手指按着隐隐抽动的额头狠抽几口,下颚紧绷。

能这么坑儿子的,绝壁是亲爹!

他其实特别能理解他爸这种老男人的心思,他们嘴上说想要个女儿,不喜欢儿子,实际上他们只是喜欢看到年轻女孩儿活力四射的面容;喜欢年轻女孩儿春春扑面的朝气;更喜欢看到年轻女孩无拘无束的笑容。

因为那样会让他们觉得生活变得有活力,人也会热情奔放。

为什么现在社会上有那么年轻女孩子都喜欢认干爹,就是这意思。

老男人喜欢年轻女孩儿的陪伴,仅仅只是简单的陪伴,什么也不做,但也能得到精神上的慰藉。

现在岛国不就有一批年轻的女孩子什么也不干,就靠认干爹过活,她们干爹认了几十位,也不用出卖肉体,只是平时陪着那些干爹逛逛街、吃吃饭、说说话,做做这些日常的活动就能收入不菲,过着犹如阔绰大小姐的优渥生活。

放他女朋友这里,他爸现在大概就是打着这样的心思,只不过他比别人更纯粹一点,只是想陌陌陪着他出点风头。

……

陆九霄给女友打电话,让她稍等,他马上携屠龙宝刀去解救她。

他家女友哭着说:“不用了,我已坐上你爸的贼车了。”

“……”陆九霄。

……

陆乘风的座驾是大房车,超壕超阔气,几条狗狗坐的是另一部车,由他的助手带着。

越纤陌和东方被安排在后座,东方十分矜持,神情冷清,越纤陌偏头望着车窗外,一脸生无可恋。

东方轻轻咳了咳,薄唇轻启:“别这么绝望,既来之则安之。”

越纤陌瞪了他一眼,继续生无可恋……

站着说话不腰疼,她好不容易跟男友有个约会机会,可这会约会对象却由男友变成男友老爸,谁遇上谁笑得出来?!

陆乘风继续一路上跟他们叼叼叼,想他平时养狗在家里找不到人跟他有共同话题,公司员工知其癖好,都凑上来跟他讲狗,可是他又不喜欢人家有目的和他谈狗,总觉得下属和员工们的心思不单纯。

好不容易逮到两只对他无欲无求又都养狗的同好,那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犹如山洪泄闸,把越纤陌喷的直想跳车。

她只是喜欢狗,养狗,但远远不到对狗痴迷的程度,她倾向于理智养宠物,对不理智者欣赏不来。

狗狗“全运会”在泓泉园举行,越纤陌下车的时候,因为有些生气而没有看路,导致把鞋跟扭了。

幸好脚没事,也幸好当时东方伸手扶了她一把。

她觉得这鞋跟扭的好,扭的实在是太妙了!她终于可以摆脱陆乘风带旺仔回家。

没想到陆乘风皱眉瞄了一下她的鞋子,问:“穿多大码?”

她刚报了一下鞋码数,陆乘风立即道:“我让人给你送一双过来。”又问她喜欢什么样的款式和花型。

越纤陌忙说不用了,她家里鞋子多,她回去换一双就行。

陆乘风道:“那多麻烦!大赛马上就要开始了,送你回去换鞋子再来铁定迟到,买新的吧,伯伯送给你,长者赐,不可辞,你就莫要推三阴四了。”

他拿长辈的身份压人,越纤陌好忧伤,她难道是包子,为什么个个都爱欺负她?

后面更忧伤,陆乘风让人送来的鞋子是一双几万块钱的鞋……

鞋贵越纤陌能理解,他家老婆大人大概爱穿这个奢侈品牌的鞋子,所以他也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爱穿这样的鞋……但素,他为什么还让人送了与这双鞋子相配套的衣服与饰品,件件都贵的死人,感觉像在抢银行。

“我只要鞋子。”

越纤陌其实想说我连鞋子都不要,但是出于礼貌,不能净说大实话。

陆乘风却道:“演戏演全套,穿衣也穿一套,买了鞋子你没有衣服配,岂不是浪费鞋子?索性都送你喽。”然后又说:“你爸特抠,女儿这么漂亮,都不给孩子穿点好的。”

“……”越纤陌。

说的她好像穿着乞丐装一样——她爸听到一定气死。

不过陆乘风还知道不能把人得罪死,看了她身上的装扮一眼,说:“但是你可以任性,你颜好,披麻袋都好看。”

越纤陌默默地去换鞋子。

她今天为了见陆九霄特意打扮过,而且陆九霄说好长时间没看她穿裙子,今天务必要换条裙子穿着他看,所以她今天穿的是针织棉裙和高筒鞋,露着一截腿,怎么也不会难看到哪里去。

……

参加狗狗大赛还要交一大笔钱,本来旺仔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但陆乘风是出资举办方人之一,开个小小的后门没有问题。

于是一行人及狗都进去了。

赛事很热闹,许多狗狗都来参赛,像边境牧羊犬、贵宾、德牧、金毛、杜宾、拉布拉多……

大致分三类:宠物级;赛级;冠军级。

比赛项目大同小异,多是一些主人与狗狗之间的花式表演,还有空中接飞盘,服从命令等项目。

白总属于冠军级别的犬种,听说它在英国伦敦的犬赛中都拿过奖,德国、美国的世界级犬赛中也都拿过奖,资历不俗,所以它被东方带去报名参加冠军级。

陆乘风的三条犬也不错,去参加赛级。

旺仔啥都不参加,全程陪跑。

陆九霄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家女友带着旺仔坐在观众席上,正和一名瘦高个却异常俊美冷凝的男子在说话,而他家父亲也在一旁凑热闹,三个人谈的不亦乐乎。

陆九霄税利的双目霎时危险地眯起,眼里的光芒渐渐变的幽邃不见底,叫人难以揣摩。

他敛下眼里的异色,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

陆乘风一见儿子,忙说:“啊,老二你怎么过来了?”

越纤陌也抬起眼来看着他,微撅着嘴,神情坦坦荡荡中带着点无可奈何。

唯有东方,细长的手指撑颐,偏着头,用斜斜上挑,充满邪肆之气的眼尾打量着他。

……

陆九霄来的有点晚,狗狗大赛已落下帷幕。

之后在陆乘风的强烈要求下大家一起去吃了个饭,虽然吃饭的过程中气氛很诡异,陆九霄和东方全程不说话,两人一身低气压,把越纤陌闷的都快消化不良,但因为陆乘风兴致勃勃,凑合着也算宾主尽欢。

一天的行程结束,越纤陌回家已累瘫——人不累,主要是心累,陆乘风太闹腾了。

然而一踏进客厅,面对着一室明亮,她却赫然想起——她没有给父亲买衣服!也忘了给父亲打电话!

这还算是小事,待越启飞听说她今天竟是陪了陆乘风一天,去参加什么听都没有听过的狗狗大赛,顿时恼的将陆乘风送给她的衣服、鞋子和包包以及所有东西一古脑的扔出门外,“咣当”再把门关上。

越纤陌很伤脑筋地皱着眉头,有点被父亲突如其来的怒气弄懵。

“以后不许再接受姓陆的送的任何东西!”越启飞对她说。

“嗯呐。”越纤陌点点头,今天本来就是个意外,她也没想到会被陆乘风缠上,偏偏陆乘风是狗皮膏药的属性,连累的白总和东方都被他黏了一天。

待好不容易回到楼上泡了个澡,洗去一身疲倦时,陆九霄的电话也到了。

“老婆,出来见个面。”他在电话里软软要求:“我今天一整天都没跟你说上话,连抱都没有抱你一下,更别说亲了,这对我太不公平了,出来见见我,让我抱一下。”

越纤陌用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对着手机说:“怪我喽,都还不是你爸爸,你说你爸以前是怎么当大总裁的?员工没被他烦死跑路也算是神了。”

陆九霄在电话里冷哼:“别提我爸,他这会正在家里和我妈为了你干仗呢。”

越纤陌吓了一大跳:“什么?”

陆九霄道:“他不是给你买了鞋子和买衣服吗,这事被我妈知道了,还有人拍下了他带年轻女孩子出席狗友大会的照片发在狗友论坛上,也被我妈看到了。”

有好事者将陆乘风带着越纤陌的画面拍了下来,放到狗友论坛上,被张迪檬发现了,虽然照片上的女孩子没拍到脸,只拍了几个背影,但也看得出其很美丽,尤其是一双修长的美腿,被众狗友惊呼,这腿都能玩一年。

还有狗友在论坛上猜测陆乘风带的是某女大学生,张迪檬看了很生气,一等丈夫回家就和丈夫吵了起来,指丽丈夫带年轻女孩出去都不带自己出去,是不是找了年轻女孩当小三,在外面有了小老婆。

陆乘风觉得其不可理喻,思想龌龊,是她自己不喜欢狗儿,不去参加狗狗大赛的,他带两个有共同爱好的小朋友去,这也能怪人?

于是两人便吵了起来,并且越吵越激烈。

越纤陌听得一脸黑线,说你爸没说是我吧?

陆九霄道:“没说,反正你现在成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小三儿。”

越纤陌气死了:“三儿算什么,我还是你小妈呢!”

“小妈,出来约个会。”某人暧昧轻唤:“我最喜欢和小妈约会了。”

越纤陌听的伸手扶额,脸红的若血,这也太不要脸了,还是人吗?

“陆九霄你等着,我见到你一定剥你的皮!”

“不用等着,你现在就来剥我的皮,我就在你家门外不远的地方,你来了我任你蹂躏,尽情糟蹋,不用替我怜惜。”

一边骂着他贫嘴,越纤陌一边问:“你真的在我家门外啊?这都多晚了你怎么又来了?”

“还早,”陆九霄道:“十点都不到哪里晚了?”又低声催:“你快出来,我等你,不见不散,总之今天不见到你我就不回去,反正回去了也是睡不着。”

虽然挺讨厌他这样,但被他这样磨着也会心软,想着只去见他一面,很快就可以回来,越纤陌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

她拿吹风将头发吹干,穿好衣服,套上外套便下楼了。

……

夜,深沉静谧,月明如钩。

陆九霄接到女友后,立即将车子驶离,到离越家稍远的地方才停下。

然后关掉车灯,趁着车里一片黑暗将女友抱到身上紧紧贴住,低下头便狠狠地索了个吻。

越纤陌被他吻的气喘吁吁,无力地仰着头,一头如水的黑发倾泄在她后背,妩媚动人不自知。

她搂着陆九霄颈子的手一直在他脑后的发脚处徘徊、轻挠,这欲发刺激了陆九霄,他眼神一暗,蓦地放开她的唇,去用力亲吻和舔啃她的耳垂和修长如玉的颈子。

“怎么这么香?”他鼻息咻咻的亲着,呼吸急促,嘴里发出呢喃似的叹息:“刚洗过澡?”

“嗯。”越纤陌有点怕痒,不时躲避着他,喘着气道:“你小心点,要是留下痕迹让人发现,以后你就别亲我了。”

陆九霄从喉间发出一道性感的嘀咕,越亲越往下,整个人都贴在她身上。

他咬住越纤陌羽绒服上的拉链,一拉到底。

毕竟不比白天,越纤陌穿的没那么正式,里面就是宽松的打底毛衣和包裙,这给了陆九霄不少便利。

车里先前开着暖气,温度很高,他也不怕冷着女友,手她纤细的腰部细细摩挲。

越纤陌给他弄的很难受,忍不住扭着身子躲,嗓音也不自觉的变的发软柔媚:“讨厌,你就不能规矩点?”

殊不知这样更火上浇油,陆九霄很喜欢听她这个时候说讨厌。

用拖长的尾音娇滴滴地嗔着你,更多却是像在嗲嗲的撒娇,显得特别的妖媚和,使人荡气回肠,浑身的热血都奔着某一个点去了。

女人撒起娇来其实最能打动男人。

越纤陌不爱撒娇,但是她的性子天生有软的一面,就是俗话说的女人是水,再加上长的软萌,又被越启飞养的娇贵,不做什么都很让人怜惜。

所以她一撒娇,陆九霄几乎不能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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