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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章 灭蝗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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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早有一名官员在等候了,看到童诚下车过来连忙上前迎接。

“童大人!”

“连大人!”童诚连忙对自己人介绍随后下车的赫连云鸾和兰君芙,“这二人是从雍京来的大人。”要介绍身份时就卡壳了,两位肯定是不想真实身份暴露才特意打扮的都比较低调一起过来,但是该怎么介绍呢,“这位是”

“兰大人。”兰君芙笑着看向赫连云鸾,别人是冠夫姓,你今儿个就冠妻姓吧。

赫连云鸾含笑以对,并没有说话。

看这模样是默认了,皇上何止是宠爱皇后,简直是当祖宗要供着了!都跟着皇后姓了,岂不是长辈祖宗!童诚抹一把汗,只好真的就这么介绍:“对,兰大人,兰夫人。”

连庸是个五十出头的貌不惊人的小老头,掀起眼皮看了一眼二人,不咸不淡拱手做了个揖,连名字都懒得称呼:“两位好。”

这态度,显然是并不欢迎兰君芙二人。在他看来,这种时候带着女人家眷来田间地头,说得好听是了解民情,说的不好听就是凑热闹,当旅游了。百姓的疾苦在他们眼里,不过就是一出戏,带着一种施舍疾苦展现自己优越感和上位者身份的演戏罢了。

这种人,他见多了。

反正他也不求什么,得罪就得罪了。

这态度,让赫连云鸾颇感新奇。前几日他上朝,见过谄媚的,殷勤的,激烈的,滑头的,第一次见到这般漠视他的。

是因为他掩藏了身份吗?

赫连云鸾好奇地看向兰君芙,兰君芙也是挑眉,暗地猜测,都说能人天才性格奇异,这人是恃才傲物,还是就是天性淡然?

童诚被帝后看的又尴尬又紧张,若是以往其他大人,他也可以不理会,但这次是帝后亲临啊!不说对方来意,冲着这份微服私访暗查民情的心思就知道帝后都是务实的人,是踏踏实实想为百姓做好事的人。

“咳咳,这位是白麓郡的郡丞连庸连大人,”童诚尴尬的解围,“连大人可是一名能吏,就是为人不太会说话。从蝗灾开始连庸大人就跟百姓吃住在一起,时刻盯着蝗灾情况,连家门都快半个月没进去了,现在看着都黑瘦了好一圈。甘那县是每年蝗灾都最为严重的地方,连大人也是每年都来,这边的百姓连大人几乎都认识了,蝗灾情况也是一年比一年形势要好。往年还会饿死百姓,易子而食,现在情况再差也没有闹出人命,这都是连大人十几年的功劳。”

兰君芙二人肃然起敬,这人果然是实干派,难怪这般冷漠,恐怕他还觉得打搅了他的事务吧。

“童大人过奖了。老夫只是依令行事而已。”连庸平静地回道。

而连庸这种不卑不亢的表现反而让兰君芙更加认定此人是个肚里有货色的人物。于是兰君芙也不再废话多加寒暄,直奔主题道:“连大人,不知眼下甘那县的灾情到了何种程度?”

连庸淡漠的抬眸看了一眼兰君芙,虽然对一个贵妇人问灾情不以为然,还是忍不住的正式回答,虽然眼里完全没看兰君芙,看的是赫连云鸾:“不瞒兰大人,甘那县自受灾至今已损失了九成的良田。飞蝗所过之处不仅寸草不留,就连树枝上的嫩叶也不放过。”

连庸说到这里苍老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痛意,不过紧接着这个倔强的老者却突然神色一变凌然道:“可越是如此,吾等就越不能放飞蝗过境再去祸害其他府县的百姓!故老夫与甘那全县百姓愿在此与飞蝗决一死战!”

童诚又是重重一叹,解释道:“甘那县也是白麓郡最大的良田产地,这边问题不解决,整个白麓郡秋收都会有巨大亏损,现在还有年底的存粮,但绝对拖不到今年秋冬季。”

“昔日地藏菩萨舍身入地狱,地狱不空不成佛,今日连大人也是舍己为人,在下亦会与尔等并肩战斗。”赫连云鸾深深感慨,只有到了民间基层,才知道大秦的基业是靠这样的实干官员撑起来的,没有他们,没有百姓的安居乐业。

连庸见赫连云鸾在看过周围令人生畏的蝗山之后依旧能如此坚定地参与灭蝗,不禁有些诧异地打量了一下眼前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所谓“兰大人”。莫非还真是来做事的?

既然是做实事,连庸的语气就好了一些,叹气一声说出了自己的调查情况:“遭受蝗灾大田的土蝗虫口密度一般每平米为五十只左右,严重发生区虫口密度达一百只以上。土蝗不仅把今年春小麦夏小麦苗吃光,连老百姓的菜园子都不放过,农田夏播刚刚出土的豌豆、苜蓿等青苗已被蝗虫吃得所剩无几。更别提还有天上的飞蝗,计算都没法计数,用网捕捉也不好捕捉,真是气煞老夫!”

“我有几个方法,是从各种书籍上专门看了之后总结的。”这时兰君芙插话道。她还真没瞎说,既然是为了蝗灾而来,自然是要想好解决的办法,他们是来治根本的,又不是来做慈善的。

“哦,书上的啊,”听到这话连庸有些意兴阑珊,语气又不咸不淡起来,“老夫也看过书,还挨个试验过,可惜十几年,地上的土蝗还好研究对付,天上的飞蝗几乎是完全没办法。”

兰君芙浑然不在意,直接开始说方法:“一是,飞蛾扑火法。诸君见过夜间飞蛾扑火吧?昆虫具有趋光性,到了夜间都喜欢往明亮的有火光的地方去,只要百姓一到夜里就在田头点起火堆。等飞蝗看到火光飞下来,就集中扑杀;同时在田边掘个大坑,可以边打边烧。”

这是唐玄宗时期著名的“姚崇灭蝗”,还是这位“救时丞相”的一大政绩,这个方法就是姚崇发明的,对付飞蝗正好。

不用说,连庸听到此话就是眼前一亮:“是这个理,嘿,我也想过用火烧,就是大白天的一放火,飞蝗都飞走了,这边放火,蝗虫到那边啃庄稼,可气死老夫了!”

他研究多年的蝗虫,自然明白蝗虫的畏火,所以想到了用火烧,偏偏就是差了一步把它们先吸引道火堆旁。他开始怎么都想不到怎么让蝗虫自杀式的自己飞到火堆旁,就算点起火堆也不过起到驱逐飞蝗的作用。最初时还能在土蝗多的地方连着土蝗产卵的老窝一起烧,用的次数多了,连土蝗都知道一堆柴就立刻跑路,那段时间气的他天天在家大骂“蝗虫比人还狡猾”。

他怎么就忘了蝗虫趋光的本性呢?明明每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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