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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谁才是盗贼(6更)

“所以你才会这么自卑,认为你写的曲子都很差?”秦笙难以置信地问道。

“是这样的……”董学元不好意思地低了头,显然是对自己的能力极不自信。

他的家人控制欲太强,几乎掌控了他所有的生活,毕业后连自己的职业方向都无法掌控,就被父母安排了一切。这一次如果不是他忍无可忍逃离了出来,或许此时真的已经结婚生子,将来碌碌无为的老死在那个岗位上。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董学元就是一个极度缺乏自信心的人,非常需要他人的肯定。

以致于就算是写出了好的曲子,被旁人一否定,他就这么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位——垃圾。

而事实上呢?

看项怀风对这首曲子有多满意就知道了。

“那个人有什么魅力让你居然完全否定了自己?”对于项怀风这种时刻保持着对自己高度自信的状态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董学元却理所当然地说道:“他以前可是帮艺人写过很多歌的,我还看了那些专辑里的名字,的确是有他的存在。像他那样有经验的人,总比我这个什么都不懂,还荒废了这么些年的菜鸟要好的多吧?因为他的……评价,我就完全打消了投邮件的想法。”

“等等,”秦笙突然说道,“你的那个和你一起合租的人叫什么名字?”

这……不会这么巧吧?

项怀风和方冰听到秦笙这么一说,也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了。

好歹是个曾经有过一点儿成绩的独立音乐人,怎么会沦落到和其他人合租一间小套房的地步?

秦笙却知道,如今玩儿音乐的,要么条件很不错,要么就是吃土状态。别说是跟人合租,从外地过来北漂,不得不睡桥洞的人她也不是没有见过。

“朱栋梁。”董学元说道。

哦,不是这个名字。

项怀风想着,或许那人是从这个朱栋梁手里买到的这首曲子?

“对了,”董学元想了想又补充道,“他好像不太喜欢他的真名,所以只让人叫他Jack。”

“杰克·朱?”项怀风脸上一黑,还是没能忍住骂了出来,“妈的,不仅耍了我,居然还是拿别人的东西来作妖的!Shit!”

“什……什么?”董学元一脸茫然,不明白项怀风为什么又突然发火了。难道还是不相信他吗?

“你来得晚不知道,”秦笙看他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主动跟他解释道,“你的那个室友朱栋……Jack,可能不是觉得你的曲子太糟糕,而是太好了。所以把你的曲子混合着他自己写的,一起发给了项哥。正好我在准备新专辑录制,还差最后一首歌。项哥挑中的就是你那一首。”

“然后呢?”董学元紧张地问道,“你们已经签约了吗?可是,那首曲子是我写的啊!”

他还没有到那种完全不在意金钱的地步,特别是如今已经快穷的吃不起饭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被方冰录取为助理,这会儿他说不定还干着苦力工作,然后大半夜在出租房里写歌呢!

更何况,这首曲子还是被项怀风肯定了的作品!

对于董学元来说,意义是很不同的,代表着他的梦想或许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他挣脱一切逃出来也不是没有价值的。

“不,没有,”秦笙见他松了一口气,却不得不继续说道,“不是因为我们没看中,而是因为那个Jack半路变卦。从项哥这个肯定了这首歌的价值以后,又从邮件里撇开了他自己的那些作品,单独把你的这首曲子发给了冯贝妮的团队,然后坐地起价,向着项哥狮子大开口。项哥没有同意,他就跟冯贝妮那边签了合约。”

董学元的脸色变得异常的难看了。

“不仅如此!”项怀风怒气冲冲地补充道,“大概是冯贝妮那边的人跟他达成了什么交易,他还准备配合着他们把这首歌往上抬,而且是踩着我和秦笙上位,大致的方法就是说我们很想要这首歌的版权之类的吧。我特么可真是服气了,之前好歹还以为他虽说人不咋样,至少才华也是有一些的。现在连才华都是假的?”

董学元一想到自己的作品居然会被Jack拿出去骗人,骗的还是他很崇拜的项怀风。而现在还不知道Jack和冯贝妮那边到底做了什么交易,却也知道了对方对项怀风和秦笙不怀好意。

秦笙是他现在的雇主,项怀风是他的偶像,董学元哪里能忍得了?这可比批评他写的是垃圾还要让他生气。

“秦笙,我的曲子还能要回来吗?”董学元说道,“我不想把我的歌拿给冯贝妮去唱。”

他这样的人,总是有些倔强的。

撑到如今这个地步,他剩下的也就是这还未完成的梦想了。

冯贝妮的歌他听过,以她的嗓音条件和歌唱技巧,根本就不足以支撑起那首歌,只会弄巧成拙,反而毁了他的作品。更何况,和冯贝妮签约的可是Jack那个盗贼,而不是他这个原本的创作人。

“这当然是可……”

“等等,”方冰突然插话道,“小董,可以暂时不追究吗?我或许有一个新的主意。”

方冰的脸上带着一丝微妙的笑容。

“啊?”董学元一脸迷惑,“什么主意?”

“我想等到他们先‘心满意足’,然后再把他们打下地狱,”方冰说道,“这么戏耍我们,还偷了你的成果,如果不好好教训一下,让他们吃点儿苦头,下次说不定还会用到别人身上,甚至让人家有苦说不出。现在闹出来,人家最多就是一句合作不成,都是误会,什么损失也没有。不如等到专辑录制出来……”

方冰能在这个圈子里混,如果只是心软良善,那怎么可能护着方维一路走上天王的位置?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先撩者贱。既然是对方不怀好意要针对他们,他们为什么要咬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吞?

该反击的时候就应该毫不留情地反击回去,免得有的人总是拿狮子当病猫,以为可以随便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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