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家的小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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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治病,施粥

这天,到了武南州府与湘江的交界处的一个小县城,顾南乔一行人选了一处小馆子吃饭。

这一路上走上,跟着镖车去了不少地方,看到了更多令人触目惊心的景象,顾明凡一开始还会忿忿不平,到现在已经木然了。

风吹日晒了半个多月,几个人都黑了不止一个度,顾南乔都不用化妆了,保管她现在回家,怕是蒲香玉都认不出她了。

点了几个小菜,小县城里难民众多,都在街上四处晃荡着,看到有人经过,便拿着破碗乞讨,有些人心善,则会给点吃的,有些人则是多看一眼都不曾。

当然了,也经常会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大多数都是为了一口吃的,或者是为了地盘引起了纷争。

这不,顾南乔一行人刚刚坐下来,端着碗开始吃,不远处的一个卖馒头的小摊子上就传来了吵闹声。

顾南乔闻声往那边看了一眼,只看到一个娇小的女孩子手里拿着一个沾满了沙子的馒头,小心的把上面的沙子拍掉。

“你怎么又来了?我这可是小本生意,你天天来这里白吃馒头,你好意思吗?”摊主是一个六十岁的老汉,看着眼前不过十六七岁的姑娘,呵斥道。

姑娘身量不高,脸上黑乎乎的,看不出她的容貌如何,但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让人印象深刻。

姑娘眨巴着眼睛,小声道:“我很饿。”

“你饿了关我什么事?你自己没手没脚,不会去找活干吗?”老汉不满的看着她,一把夺过了她手里的馒头,丢到了泔水桶里:“我就是宁愿把馒头给猪吃,也不愿意给你吃,你赶紧走,离我这里远一点。”

姑娘可怜巴巴的望着那个馒头,金豆子一粒一粒往下落,委屈得不行。

像个小孩子一样,嗷嗷大哭了起来。

老汉很是头疼,但是却也没有理会这位姑娘,而是直接回去守着小摊子。

姑娘哭了半天,见老汉没有搭理她,失望不已,最后只能离开,时不时还回头望着泔水桶里的馒头,咂咂嘴。

她真的好饿,好想吃东西啊!

顾明凡看了这一出戏,嗤笑道:“那位姑娘是想要吃霸王餐吧?都那么大人了,想吃东西不知道要付钱,哪有像她那样的,趁人家不备,直接拿了馒头就跑。”

他一早就注意到那个小摊子了,毕竟那位姑娘站在摊子前一动不动,眼睛却巴巴的望着馒头,后来趁老汉不注意,就偷偷拿了一个。

不问自取视为偷,更何况看这情况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镖师听到顾明凡的话,解惑道:“那姑娘在这一带已经生活了很长时间了,她脑子不太清楚,看着像是个正常人,但她确实是个傻子。”

另一位镖师接着说道:“可不是,她都在这里起码晃荡了两个多月了,上次我从湘江回来时,也看到她在这一带偷东西吃,这姑娘也是奇怪,明明都饿得不行了,可人家就是不去乞讨,偏偏要靠偷。”

这种行为实在是令人不齿。

一开始周围的商铺主人见她可怜,时不时还会把剩下的饭菜端去给她吃,可人家姑娘那个硬气啊,就是不吃,要她吃也行,必须给她准备新鲜的饭菜。

这个要求大家是不能接受的,人家好心好意把剩余的饭菜给你吃,你不吃就算了,还提出这样的要求,真当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呢?

所以渐渐的,没人理她了,姑娘脑子不好,不懂人情世故,压根不懂得自己不受人待见,依旧是以前如何,现在依然如何。

她的所作所为渐渐的,就让人寒了心,这不,才落得了现在压根没人帮她的困境。

一个馒头不值钱,但是人家宁愿丢去喂猪,也不愿意给她吃。

这就是她自身的原因了。

“那她就是活该,我还是这些摊主,早就拿着笤帚把她赶走了,谁让乐意让她在这里待着。”顾明凡说道,他最是讨厌这种小偷小摸的人。

“行了,不说他们了,眼看就到了湘江,我跟你说,等过了这个县城,咱们可就得提高警惕了,湘江可乱着呢!”

镖师叹口气道:“我上次从湘江经过,那时候情况还算稳定,可也有人当街强抢民女,现在怕是更乱了,也不知道这次经过,咱们能不能平安归来。”

顾南乔安慰道:“咱们这一路上也算是顺遂,接下来自然定然也能平平安安。”

“托你吉言了。”

镖师们却不太乐观,现在朝廷跟湘江王之间关系可僵着呢,哪有这么容易啊!

不怕赔了本,就怕他们此去有来无回,到时候留下一家子老老小小,让那些人怎么办?

说起湘江的情况,大家都有些索然无味了,不过饭还是要吃的,总不能因为一些不确定的事情,就饿着肚子吧?

所以大家也不过是情绪低落了一会儿,又开始把酒言欢。

饭后,一行人来不及歇歇就开始赶路。

离开了县城,一路往北边走去。

等离开了武南州府,到了湘江地界,到了最近的县城化星县时,还没有进城,就被眼前乌泱泱的人群给惊呆了。

官道的两边,坐着、卧着数不清的人,衣衫褴褛、头发凌乱,面黄肌瘦,走近之后,扑鼻而来的就是一股恶臭。

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梳洗过了。

这其中还有不少妇人抱着孩子,见到有人来,都围过来求着大家赏口饭吃。

这里大部分都是因为天灾而跑来了这里,还有一小部分则是从南边跑过来的,据说现在南边战乱不休,受苦的自然是这些老百姓了。

面对乌泱泱的人群,顾南乔就是有心帮忙也帮不上了,她这次出门并没有带太多的钱,这一路上走来花得也七七八八了。

而且这些人里,有好些人是好手好脚,就是好吃懒做,不愿意去找活干,就想等着大家接济。

好在是跟着镖车来的,镖师们都是身强体壮之人,那些老百姓围了一会儿,眼看没了希望,自然是不会再围着,各自找了位置,或是坐着,或是卧着。

只有几个妇人,抱着孩子,默默垂泪。

顾南乔不忍看着这一幕,撇过了头。

排队进了城,镖师们要去送镖,说是今天可以在这里歇一晚,让顾南乔他们在城里转转,顾南乔便去找了一间还算是干净的客栈入住。

这一路行来风餐露宿,还真是好久没有捯饬过自己了,顾南乔早已经忘记了穿女装是什么感觉,好在现在出门在外,还是穿男装方便,顾南乔也没有打算换,只是身上的味道实在是有些重。

顾南乔入住吉祥客栈以后,第一件事就让是店小二给烧了一桶水上来,她得好好梳洗一番。

顾南乔给了店小二一百文钱的赏钱,店小二高兴得不行,立刻就按照顾南乔的要求,把热水抬了上来,等人都离开以后,顾南乔关了门,梳洗。

等顾南乔梳洗完,姚冰几人也都梳洗好了,姚冰进来帮着把房间收拾干净,这才在一旁坐了下来。

“姚冰,你也累了,去自己房间休息吧,等傍晚的时候,咱们再出门逛逛。”现在到傍晚也就只有一个时辰不到了,顾南乔是打算歇一歇,再出门。

姚冰摇摇头:“姑娘,我不困,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化星县太乱了,姑娘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她难辞其咎,宁愿辛苦一些,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顾南乔无奈叹气,指了指旁边的榻道:“那你在那边眯一会儿吧,我有点累了,想多休息一下。”

姚冰点点头,依言去了榻边。

顾南乔闭上了眼睛,很快就沉沉睡去。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还真是第一次这么赶路,她又很多不适应,但是为了不让姚冰几人担心,也不愿意拖延了行程,她都是忍着不适应,坚持着。

顾南乔睡着了,姚冰却没了睡意,她以前天天出任务,这样的行程对她而言,不过是小儿科,所以不太累。

她看着顾南乔的睡颜,心里的感触颇深。

以前她对顾南乔的印象,就是她长得好看、医术好,人也善良,除此之外,没什么特别之处。

她不明白,少主为何对顾南乔另眼相待,甚至还安排她来顾南乔身边保护她,要知道现在少主手里最缺的就是人了,她留在少主身边能帮他分担不少事情,可让她来保护顾南乔,看起来是一份殊荣,其实也等于架空了她的权利。

姚冰不在乎这些,不管少主说什么,她都照办,但是她心里却从来没有真正把顾南乔看在眼里。

可这次的出行,却让她对顾南乔刮目相看,顾南乔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她是佩服顾南乔的这份坚韧。

一直以来她就是依附少主存活的菟丝花,可直到现在姚冰才明白,顾南乔没有少主的帮助,一定过得也不差,甚至会比现在更好。

毕竟少主身份特殊,如果他的身份被泄露,随时都有性命之忧,而跟少主关系最亲近的顾南乔,自然也是逃脱不了。

姚冰轻叹了口气,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榻,闭了眼,不愿再多想。

少主让她来保护顾姑娘,那她就一定要保护好她,至于别的事情,她就不必想了,想来少主一定会有所安排。

化星县四面环山,空气还算清晰,到了傍晚时分,街上热闹了起来,街道两边都摆满了小摊子,上面放着各式各样的物品。

顾南乔是被下面的吆喝声给吵醒的,她揉揉眼,有些迷糊道:“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吵?”

屋里,姚冰已经点上了烛火,闻言,立刻给她端来了洗漱用水,回答道:“姑娘,今儿是中秋节。”

闻言,顾南乔愣住了,走到窗边,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顾南乔拍了拍脑瓜儿道:“瞧我这个记性,赶路赶得把日子都忘了。”

“姑娘今儿可要去街上走走?”姚冰道:“听说化星县得灯笼可好看了,也只有中秋和元宵节才能看到。”

“那行,等咱们梳洗过后就去看看,还有胭脂要用的药也差不多快没了,得多备一些,万一接下来咱们没有时间,可就耽误它疗伤了。”顾南乔想了想,从箱子里拿出了纸笔,写起了自己要买的东西,免得等会儿给忘记了。

“对了,进城时,我让你打听的消息如何了?”顾南乔突然问道。

姚冰笑道:“已经有消息了,那户人家就在离客栈不远的地方,现在也还在找大夫呢。”

顾南乔眼眸微闪,又问了几句,这才放心的继续书写。

两人正说着话,屋外有人敲了敲门,姚冰一打开,顾明凡就抱着墨胭脂进来了。

一进门就囔囔道:“你看看你家的狼,实在是太难伺候了,我都快被它整崩溃了。”

顾明凡喜欢墨胭脂在这里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墨胭脂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特别是墨胭脂这次受伤,完全是因为救了顾南乔等人,才遭了这份罪,所以顾明凡对它,那叫一个好啊!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把墨胭脂当媳妇对待了。

顾南乔宠墨胭脂,那是有底线的,可顾明凡则是毫无底线,墨胭脂要啥就给啥,这也就导致了墨胭脂越来越骄纵,特别是在顾明凡面前时,更是骄纵到要逆天。

顾明凡脾气还算好,对它也是有求必应,所以这一路上走来,一开始是顾南乔带着它,现在已经变成了顾明凡伺候它了。

没办法,谁让顾明凡喜欢它呢!

墨胭脂歪着脑袋打量着顾明凡,比起对它管教颇多的姐姐,当然是顾明凡比较可爱了,它要什么顾明凡都答应,没有也会给它找来,墨胭脂对他是越来越满意。

觉得顾明凡有资格伺候它!

顾南乔噗嗤一下笑出了声,特别是看到顾明凡如同菜色的脸,更是乐不可支:“二哥,我这可是信任你,才把墨胭脂交给你,否则的话,我还不愿意呢!”

言下之意就是,你能伺候墨胭脂,是你的福气!

顾明凡脸都黑了,抱怨个不停:“墨胭脂要求真是太多了,我压根抵挡不来啊,这一下午,它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吃鸡腿,我为了给它找鸡腿,差点没有跑断腿。”

“墨胭脂现在是伤患,二哥,你要有耐心啊,可别惹得墨胭脂不高兴,这样对它的伤口愈合没有一点好处。”顾南乔忍着笑意,一本正经的叮嘱。

顾明凡气急:“你给我想个办法好不好?我都快伺候不了这个祖宗了。”

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疯了,墨胭脂实在是太难伺候了。

见顾明凡都快要发飙了,顾南乔这才敛了笑意,看向了无辜眨眼睛的墨胭脂,一把把墨胭脂抓了过来,放在桌子上,轻柔的摸了摸它的耳朵:“胭脂啊,任何事情都讲究一个适可而止,你知道适可而止的是什么意思吗?”

墨胭脂晶蓝色的眼睛无辜的看着顾南乔,腹诽道:本公主又不是人,需要知道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吗?本公主只要懂得及时行乐就好啦!

看它不打算吱声,顾南乔只能给它解释道:“适可而止的意思就是,做事恰到好处,或者是劝诫他人做事不要太过火候,咄咄相逼。”

“你虽然没有逼迫二哥,但是指使得多了,总是不太好,要知道细水长流啊,慢慢来,一天使唤一次,保管二哥会把最好的东西都捧着来送给你。”

墨胭脂歪着脑袋,想了想,最后爪子在顾南乔手背上一按,颇有种本公主明白怎么办了的意思。

见墨胭脂明白了她的意思,顾南乔也不多说话了,转身给墨胭脂拿来了一套大红色的衣裳,给它穿上。

反倒是身为当事人的顾明凡,最后回过神,看着眼前的一人一狼正在试穿新衣,显然刚才的话题已经讨论结束了,他着急道:“妹妹,你们这就讨论好了?”

“是啊,不然还要怎么讨论?专门喊华风一起过来商量吗?”顾南乔不解的看着他,心里暗笑,二哥还真是太后知后觉了。

顾明凡小心翼翼问道:“你们讨论出了一个什么结果?”

“以后胭脂不会这么麻烦你了,顶多一天使唤你一次,对这个结果,你可满意?”顾南乔道。

顾明凡愣了愣,看向了墨胭脂,忍不住确认:“墨胭脂,你姐姐说的是真的吗?”

墨胭脂骄傲的点了点头,撇开头不想看顾明凡,显然是有点生顾明凡的气。

比起墨胭脂的闷闷不乐,顾明凡则是乐得找不着北了,天知道他这半个月过得是什么日子,这日子过得太苦逼了。

墨胭脂使唤他使唤得可顺手了,顾明凡都有种自己是当小厮的错觉。

不过这也不能算是错觉,毕竟墨胭脂确实是把他当小厮使唤的。

商量好了这件事,顾明凡心情美妙了,又开始逗着墨胭脂开心,一行人也没有在客栈用饭,直接去逛街了。

先去药铺买了一些墨胭脂伤口需要的药材,随后又找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楼吃饭。

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大家对吃食也没什么要求,顾南乔喜欢吃肉,所以只要有肉就行了,顾明凡更是随意,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他现在最害怕吃的东西就是干粮了。

干巴巴就不说了,味道还很不好,只不过干粮比较扛饿,但是那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

所以吃了几天的干粮以后,顾明凡就再也不愿意碰干粮了,对他来说,哪怕是去喝粥,也比吃干粮强多了。

姚冰和华风对吃的东西没什么要求,墨胭脂倒是有要求,但是它喜欢吃的东西都是顾南乔做的,或者是墨玉珩烤的,现在没这条件,它就算再挑剔,也没辙,不想饿肚子就只能吃。

用过了饭,几人付了钱,这才去街上溜达着。

化星县是个小县城,人口不多,街上人也不多,看到街边有人摆摊卖灯笼,摊子上挂满了一盏盏各式各样的灯笼,墨胭脂看到了很是兴奋,指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灯笼,一个劲儿的看着顾南乔。

它虽然不会人言,但是顾南乔从它眼里看到了‘想要’二字。

“喜欢?想买吗?”顾南乔低声问道。

墨胭脂毫不犹豫的点头。

顾南乔轻笑:“那就买一盏灯笼吧,你喜欢什么样式的?兔子?狐狸?小猪?还是金鱼?”

站在摊子前,顾南乔把所有的灯笼都看了一遍,最后指着一盏橙色的灯笼,对墨胭脂说道:“我觉得那盏金鱼的灯笼很不错,要不我们就买这一盏好不好?”

墨胭脂点头,姐姐说好,那就一定是好的,它没意见。

一盏灯笼二十文钱,付了钱,顾明凡拿着灯笼喜滋滋的看着,看了一圈以后又有些嫌弃:“这也太女气了,不适合我提着。”

他一个大男人,手上提着一个金鱼灯笼,实在是太过于滑稽。

顾南乔看着他,不容置喙:“你不提这,难不成让我提着,还是让胭脂提着?它可伤着呢,而且我要抱着它,这个灯笼只能你提着。”

顾明凡指了指华风:“他提着也行啊!”

“华风提着药呢!”

“那就让姚冰提。”总之他就不想提这个灯笼,这要是被家里人看到了,一准得笑话他!

“我等会儿还有事儿,很重要的事情,姚冰得帮我,难不成你跟姚冰换一换?我就担心到时候你应付不来。”

顾南乔这话一出,顾明凡只觉得自己被插了一刀,这是自己的妹妹?有这么吐槽自己哥哥的吗?

“小看我。”顾明凡不服气的哼了哼。

顾南乔无奈道:“不是小看你,实在是那件事不适合你,不信你问姚冰。”

顾明凡摆明了不信:“你就吹吧,想看我出丑就直说,我也不会生气,我都帮了你多少忙了,等会儿肯定能帮上你的忙。”

见顾明凡说的笃定,顾南乔也不多言,等到了那里再说吧!

顾南乔对化星县不熟,但是姚冰却挺熟悉的,七拐八拐,带着顾南乔到了一户人家大门前。

这是一座简朴的宅院,门口挂着两盏大红色的灯笼,门框上面的牌匾写着‘童宅’二字。

“妹妹,咱们来这里干什么?难不成你在这里还真的有熟人不成?”顾明凡看着这处宅院,有些回不过神。

顾南乔道:“没熟人,你可还记得咱们前天路过茶馆时,听到的那个消息?化星县有一户童姓人家,千金求医,只可惜,找了不知道多少大夫,病症依旧无解。”

“我知道啊!”顾明凡灵光一闪:“你这是要毛遂自荐?”

“不可以吗?”顾南乔反问。

顾明凡连忙道:“没,就是太意外了,毕竟咱们不是还忙着赶路吗?怎么还要跑来这里给人看病?”

面对顾明凡的问题,顾南乔没法回答,她只是让姚冰上前敲门,等童宅的看门小厮开了门,姚冰说明了来意,小厮先回去禀告,过了一会儿,才过来请顾南乔几人进去。

童宅外面很是朴素,里面的院落却让人眼前一亮,阁楼错落有致,庭院里的花花草草也都修剪得很是精致。

顾明凡看了一圈,最后咽了咽口水道:“我以为墨家已经就很漂亮了,没想到这处宅院更胜一筹。”

顾南乔倒是很淡定,她以前看过了各种皇家庭院,对童宅的设计,并没有太诧异,虽然漂亮,但是也比不上皇家的庭院。

所以前面带路的小厮,看到顾南乔淡定的模样,越发觉得这位小公子,非同寻常。

到了堂屋,这才见到了童宅的主人,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妇人,眉眼如画,站在灯火处,莞尔一笑,让人挪不开眼。

两边相互问了好,顾南乔这才知道眼前的妇人,名为童红秀,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问过话后,顾南乔便开门见山道:“我们是听说了千金求医而来,我看夫人面色红润,身体健康无虞,不知府中谁患病了?”

闻言,童红秀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堂屋里一片寂静,就在顾南乔斟酌着,想着怎么开口的时候,童红秀轻声道:“是我得了病。”

童红秀是童家的独女,在她十八岁的时候,招了一个落魄男子为夫,一开始的时候夫妻相敬如宾,日子过的也还算不错,谁知道三年后,入赘相公就变了心。

对童红秀有诸多不满,其中最不满意的就是成亲三年,童红秀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入赘相公觉得自己没了后代,所以闹着要和离,不仅如此还要瓜分童家的家产。

童红秀自然不愿意了,硬扛着不愿意,她的相公也是狠人,在一个深夜,卷了一些银票,离开了。

经此一事,童红秀被伤透了心,对人生很是无望,对谁也都不信任。

谁知过了一年后,逃跑的相公又回来了,说是一时糊涂,请求童红秀原谅他。

童红秀心软,看他落魄的模样又收留了他,谁知道这次收留却给自己留了祸根。

她那相公是冲着童家剩下的家产回来,所以在取得了童红秀的原谅之后,他居然给童红秀下了毒。

这种毒无色无味,寻常时候让人觉察不出什么,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毒素在身体里累积,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

如同一朵开在枝头的花,慢慢的枯萎。

童红秀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出来,后来还是她的贴身丫鬟发现了端倪,回来告诉她,说是看到姑爷往汤里加了不知名的东西,童红秀不相信,偷偷去找了大夫把脉,大夫说她面色红润,脉相也正常,应该没啥病。

童红秀不放心,心里七上八下的,后来偷偷去了和州府,找了大夫,这才发现身体确实是出现了问题,不过没啥大毛病,大夫也开了方子给她调养,可惜喝了药以后却没效果。

而后不久,童红秀时不时就出现了一睡一整天不醒的事情,这让她更加恐慌,为了保自己一命,她逼问入赘相公,谁知道那男人也忒不是人了,知道自己的计谋被识破时候,居然想要杀了她。

好在身边的丫鬟婆子拼了命把她救了下来。

渣男知道事情败露了,趁着童家混乱的时候逃走了,等童红秀想到他时,他早就离开了。

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了,她的病依旧无法痊愈,时不时就昏睡一两天,而且时间也越来越久,童红秀不知道负心汉把毒下在了哪里,找遍了周边有名的大夫,也依旧是不得其解。

听完了童红秀的故事,大家唏嘘不已,这就是嫁错人的悲哀,更何况童红秀还是招他入赘,谁知道招来了一个白眼狼。

“童姑娘,我先给你把脉如何?你这样的病症我以前也见过,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同一种毒,还需要确认一下。”顾南乔说道,心里却已经有点底了。

闻言,童红秀伸出了手腕,含笑道:“麻烦你了。”

看她这么淡定的模样,实在是不像是身中剧毒的人,毕竟她这么乐观,脸上一直都带着笑。

就是不知道她是真的开心,还是强颜欢笑了。

手搭在了童红秀的脉搏处,脉相确实是很正常,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顾南乔又用异眼扫描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异常的地方。

要知道异眼可是能检查出各种各样的病症。

可童红秀的这个病,她把不出来,连异眼也看不出有什么不正常,这就奇怪了。

顾南乔对自己的医术还是很相信的,她不死心的继续把脉,延长了把脉的时间。

慢慢的,她倒是发现了一个异样的地方。

脉相在两刻钟时间左右会变快,变快后一会儿又恢复了原样,大夫把脉不可能花这么长时间,顶多就是感受一会儿,觉得没问题就是了。

要不死她觉得太不正常了,也不会延长把脉时间。

而且脉相变快后,童红秀脸上显得更加红润,肤色显得更好。

“童姑娘,我能取一点血吗?”知道童红秀现在是一个人住以后,顾南乔便没有再喊她夫人了,所以直接喊她童姑娘。

童红秀道:“可以。”

见顾南乔一直都没有看出她究竟得了什么病,童红秀有些失望,不过失望积累多了,她早已经淡定了,不在乎多一次。

只是想到这个不定时的病,童红秀心里一片悲凉,前路茫茫,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这两年,为了治病,她已经耗费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就为了活久一点。

银针刺破了皮肤,取了血,顾南乔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的东西倒了进去,血的颜色慢慢变了,从深红色变成了紫色。

顾南乔看着碗里紫色的血,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我知道你中了什么毒。”

“真的?”童红秀喜不自胜的问道。

“嗯,梦幻散,这种毒要解掉也简单,我开个方子给你,抓了药吃了以后,会排除一些毒素,连喝三天,身体就能大好,接下来只要精心调养个半年,差不多也就痊愈了。”

顾南乔说道。

这个消息对于童红秀而言,是这几年来最好的消息,她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对着顾南乔福了福身,一脸感激的看着她。

顾南乔写了药方,让姚冰和童宅的一个小丫鬟一起去抓药,等药回来了以后,顾南乔亲自煎熬,看着童红秀喝下。

不过一会儿,童红秀就呕出了一口污血。

顾南乔给她施针,这才道:“今天的治疗已经完成了,明天我会再来施针。”

“劳烦你了,这是我准备的两千两银票,是给你的诊费。”童红秀从盒子里拿出了两千两银票,递给顾南乔。

顾南乔摇了摇头:“我来给你治病,并不是为了诊金。”

“那你的来意是......?”童红秀不解的看着她,难不成她是来这里做好事的?

顾南乔道:“我看见城外有很多难民,他们大多数都饿得面黄肌瘦,我看了,于心不忍,可惜我是路过这里,不能久留,想要帮他们一把,所以我来给你治病只是希望你病好了以后,能不能去城门口施粥?”

“用这些银两去施粥?”

“姑娘是个有善心的人,我答应你,后天就开始施粥。”童红秀是一个爽快的人,直接答应了下来。

她一语道破了顾南乔的性别,顾南乔有些诧异的看着她:“你知道我是女的?”

“嗯,”童红秀轻笑:“姑娘也没有特意瞒着我不是?否则的话,又怎么会给我施针面不改色?”

这两年她病病歪歪的,也曾有大夫给她施针,可那些大夫,就算是目不斜视,脸上也会飘起红霞,有些还会趁机吃豆腐。

可顾南乔神色如常,下针更是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还有她的手掌细腻,虽然她有做了乔装,但是接触皮肤的时候,还是能察觉出不同。

“童姑娘心细如发,南乔佩服。”顾南乔看着她,笑了笑。

“原来姑娘叫南乔,还真是好名字。”童红秀道:“你也别喊我童姑娘了,我大了你可不止一轮,你这样喊我,我应着都觉得不好意思。”

“童姑娘容貌绝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您现在就才十八岁,一枝花的年龄呢!”顾南乔实话实说,要不是童红秀挽起了妇人的发髻,还真的没有人觉得她已经二十多岁了。

“姑娘真是嘴甜,跟你聊天,我心情都好了不少,天黑了,我就不多留姑娘了,流萤,你帮我送几位贵客出去。”童红秀看着沙漏,时间已经不早了,也没有挽留他们在这里继续聊天。

顾南乔来这里的目的已经完成,自然是选择了功成身退,等到明天再来施一次针,也就没她什么事了。

离开了童宅,一个时辰都没说话的顾明凡,这才出声道:“妹妹,你给那位夫人看病就是为了让她去城门口施粥?”

“嗯,不然你以为我是为了什么?”顾南乔没有反驳,街上人不多,只有零散的几人,他们也没有逛别的地方,而是直接回了客栈。

顾明凡一路上都喋喋不休,觉得自己的妹妹真的是太善良了,顾南乔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只能求饶道:“二哥,我善不善良不需要别人评说,你也别说了,这要是被有心人听到了,还不知道会怎么嘲笑我呢!”

善良也好,不善良也好,只要做事对得起良心,对得起自己,那就行了!

顾明凡作揖道:“明白明白,我以后不说就是了。”

他心里知道顾南乔是什么人就好。

等他拿着金鱼灯笼回了房间,看到墨胭脂跟灯笼玩的开心,这才想起了买灯笼时的事情。

他被自家妹妹耍了!

想到顾南乔为了让他拿灯笼,说了一通冠冕堂皇的话,害他还真的以为姚冰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办,谁知道就是跟人家小丫鬟去抓了药。

想到这里,顾明凡心里就忍不住吐血,还是太年轻啊,这才被自家妹妹耍着玩。

翌日

一大早,顾南乔就去了童宅,给童红秀施针以后,又把了把脉,确定治疗方向没有错,她留下了后面调养的方子,这才告辞离开。

等顾南乔都走了,童红秀才回过了神,望着药方上娟秀的字迹,她懊悔道:“脑子真是坏掉了,怎么就忘了问她姓什么了。”

只知道她叫南乔,却忘了问她姓什么。

不过她的医术还真是高明,她看了这么多大夫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而她一出手就抓住了病因。

童红秀是个信守承诺的人,答应了顾南乔会在城外施粥,到了第三天,童家就买好了一应的粮食,除了那两千两银子,童红秀还贴了一千两银子进去。

为了让需要的人能喝到粥,剔除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童红秀直接找到了衙门,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化星县治下河道众多,也很久没有修补了,所以童红秀希望那些领了粥的人,喝完粥以后便去修理河道,这样才能领取下一次的粥和馒头。

如果是真的需要的人,自然会按照他们说的去做,如果是想不劳而获,做吃等死的人,那不好意思,她这里不是慈善堂,也没有多余的粮食去喂这些好吃懒做之人。

童红秀的提议衙门自然是没有异议,县令大人也正烦心城外那些难民该如何安置呢,现在有人施粥,这可是好事啊,必须大力支持!

如此一来,需要帮助的人,领到了粥,不需要的人,只能站在一旁,骂骂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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