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田园贤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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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书院里面,一行人要去赶考的有八个人,大家都是一路一起走着的。除了赵霁华是带着家小,还有两个同窗也是已经成亲了的,把自己的妻子带着。赵霁华还是一个例外的,因为他还带着自己的弟弟。

不过人多也挺好的,热热闹闹的,并不孤单。

这一次去均州府考试,包括下面的各个县,还有各个镇子的考生,都是要去均州府的,所以一路走来,路上有很多赶考的人。像赵霁华家这样的有马车的,还是大多数。因为能够支撑去念书的人家,家里面多多少少都是有点家底的。

但是也有一部分是寒门弟子,家里面的银子是不够租一辆马车的,有的就直接骑一个小毛驴,或者是靠着自己步行,遇到了合适的车,就搭一截子,坐一下顺风车。

一一这是在古代的第一次长途旅行,她觉得自己的一身骨头都要散架了。因为这里的路不像是现代的水泥路,都是泥巴路。还好现在是大夏天,这里还没有雨季。天上没有下雨,地上的泥土路就没有泥泞不堪。不然的话,马车想要继续前行,简直就是灾难。

瑄和坐在马车上面,虽然他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要比一一的情况好一些。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天生的性子就是沉稳的。只不过后面遇到了一一,让他变得爱笑活泼开朗了一番。

现在在马车上,因为颠簸的厉害,所以不能够练字写字,但是他和赵霁华有着其他的乐趣。

两个人现在在下棋,主要是赵霁华教着瑄和下棋。一一坐在旁边听了一番,但是听着听着就感觉要睡着了,并且她根本就听不懂。

一一对这些真的是没有啥兴趣,并且感觉自己没啥天赋。以前就是那种玩五子棋都能够输的人,更不要说现在的围棋了。

所以瑄和坐在马车上,总是和赵霁华讨论者下棋的事情,兴致颇高。一一则是觉得很无聊,有的时候起来看看书,但是看一会儿就觉得眼睛很难受;看得难受了就躺在这里睡觉,但是一天到晚躺着身体也不舒服。

赵霁华是知道一一的无聊的,但是现在坐马车就是这样的。不过这一天到了另一个镇子上休息的时候,赵霁华就提出来了出去转一转。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直赞同,然后一行人就兵分两路,几个没有成家的人抱成一团,自己去书社或者是戏园子逛逛了;三个成婚的(赵霁华和一一还没有成婚,但是要是让别人知道一一是赵霁华的未婚妻,就跟着他一起去赶考,人家心里面会瞧不起她的。所以,赵霁华对自己的同窗介绍的时候,说一一是自己的妻子。不过两个人是有本本的人了,虽然没有办婚礼,一一确实是赵霁华的妻子。所以他这么说也没有错)

三对小夫妻最后就是各逛各的,因为总是有一些悄悄话要说,别人跟着一起也不方便说,所以还是大家各走各的,到时辰了回到客栈就好了。

今天到了白桑镇了,这里是一个养蚕的大镇,以丝绸闻名。白桑镇之所以取名为白桑,就是因为这里的树木,主要是桑树,这里的商铺大多也是主要销售蚕丝和丝绸。村民们主要不是种地,而是养蚕。

这里的特产不是吃的,而是那些丝绸制品。

莲花镇富裕繁荣的原因就因为交通便利,有好几个码头,通过便利的交通,莲花镇就成了一个中转站。各种货物在这里都能够买到,不管是南边的还是北边的。人流量大的地方,就带动了这边的客栈,酒楼等的生意,所以莲花镇一直都是比较富裕的。

白桑镇跟莲花镇的又不太相同。莲花镇是水多,这里多得是平原,当然了,村子里面也有山,但是跟其他的山沟沟相比较,莲花镇这边的山就不是那么多。一一根据自己的观察,她觉得莲花镇应该是位于一个盆地,因为水源充沛,环境优美,风调雨顺的,所以百姓的生活,都是安居乐业的。

这个地方,有点儿感觉像是现在的四川盆地,天府之国。但是这里的气候和四川那里又是不一样的,所以一一也没有办法推测。不过这里感觉又像是长江中下游平原,但是夏天也没有那么多的雨。不过总体来看,莲花镇这里的生活环境是非常适宜人的居住的。

白桑镇则是以山区丘陵为主,这里的山地多,所以到处都能够看到桑树。这边主要就是种桑养蚕,路上随处可见的就是桑树。现在的桑果还没有完全成熟,但是树上哦都市挂满枝头的,看着很是喜人。要是成熟的时候,就能够站在树底下,伸手就能够摘下来吃了。

“一一,这个东西好吃吗?我以前偶读没有见过这样的果子呢。”瑄和被赵霁华抱在怀里,他看着路边上的桑树,充满了好奇。

一一在莲花镇上,包括村子后面的青龙山,都没有看到过桑树。反正就是很奇怪,一棵树都没有看到过,更不要说来吃了。

“瑄和,这个是桑树,桑树的果子叫桑葚或者是桑果,吃在嘴巴里面之后,你的嘴巴也会变颜色。但是桑果很好吃,特别的甜。现在这个还没有成熟,就是不知道我们回来的时候,能不能赶上吃桑果。”一一给瑄和解释着。

“这边的果子都没有人摘呢!这边很低的地方,果子都长得好好的。一一,你还记得村子门口的那一棵柿子树吗?每次柿子还是青的时候,靠近下面够得着的地方的柿子,就被人给摘走了。”瑄和看着这边桑果,觉得很意外。桑树本来就长得不高,寻常的十来岁的小孩子就能够够得着下面的桑果。

一一觉得,孩子都不来摘,那说明这个镇子上的人,应该是祖祖辈辈都特别的爱护桑树。这只是她的猜测,就像是她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报道,就是有一个村子,世世代代的信仰就是河里面的鱼。每年还会举行隆重的仪式,把鱼放进村子里面的小河里面。

“白桑镇是均州府下面历史最悠久的镇子,就是莲花镇都没有白桑镇的历史悠久。白桑镇世世代代都是以养蚕缫丝为主,祖祖辈辈相传。桑树是这里的圣树,不管是孩子还是老人,斗特别的崇拜桑树。所以,这边的桑果,到现在都没有人摘,因为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爱护桑树,包括它的果子。在没有成熟的时候,也不能够去摘。”赵霁华在旁边补充着。

这些都是在《地域志》里面看到的,里面对每个镇每个县,都有明确的记载。

“哥哥,你知道的好多啊!”瑄和就特别崇拜地看着赵霁华。

“瑄和,你知道哥哥怎么知道那么多东西吗?因为哥哥看的书比较多。所以你也要像哥哥一样,多看书,这样的话,你也就能够掌握很多知识了。”一一也觉得赵霁华很厉害,最起码自己都静不下心来看那么多的书。

自己能够看的进去的书,就只有小说了。那些自己才能够有兴趣去看,其他的东西,自己真的看了就懒得看了。

学霸就是学霸,不管是什么书,都有涉猎。人家不光是看的进去,还能够背下来。过目不忘,是真的存在的。一一觉得自己要是没有下意识地去背诵的话,那就算是看个十遍,那都是背不下来的。

三个人接着往前走,因为白桑镇最著名的就是丝绸,一一因为在做着羽绒服的生意,就想要来看看这里的布料。家里面的布料都是从锦绣坊那里进的,那些布料就是普通的布料,那些名贵的也没有很高档。

所以一一觉得,这次正好有这个机会来这里,自己就来实地考察一番,看看能不能在这里采购布料。因为要是把羽绒服卖到京都龙城那里,普通的布料也就是卖给一般人家,真正那种做工精致的高档布料,才能够在那些贵族中流传开来。

“果然,贵是有贵的道理的。”一一手里摸着这个丝绸的料角,就觉得不一样。店家可能是觉得要是一整匹的布都放在这里的话会被弄坏,所以就专门弄了一个三角形的料角放在这里,让大家来看看货。这个方法很聪明,怪不得这一家的铺子,直接就是三家大铺子连着在一起,不光是有丝绸,还有制成的成品衣服。

这样的话,在这里能够买到各种想要的东西。

“这些花色都很好看,这几匹比较适合你,你买回去裁衣服穿。”赵霁华本来对这些是一窍不通的,但是这两年家里面做的生意跟布料有关系,他也多多少少的了解了一些。

“我都已经有很多衣服了,做那么多放在那里也是浪费。”一一也很喜欢这样的花色,但是家里面都有的,何必再去买呢?并且真的有那种感觉,很多布料或者衣服,第一眼看着好喜欢好喜欢,但是等到做好了之后,自己就不想要穿在身上了。

就像有句话说,女生的衣柜里面,永远少一条裙子。衣柜里面可能有的衣服都落灰也不愿意穿,但是还是想要去买新裙子。

“一点儿都不浪费,你每天穿一件,换着穿,不带重复的。”赵霁华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一一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天天油嘴滑舌的。”一一戳了戳赵霁华的肩膀,在这里转了一圈之后,准备去下一个店铺逛一逛。

因为到时候回来还要经过白桑镇,所以一一就没有先买。因为要是买了的话,还是放在马车里面,到时候还要把带回来。

“我们把这些都给转一圈,看看每家的差价是多少。”一一走在前面,赵霁华抱着瑄和走在后面。其实瑄和是不愿意被抱着走的,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要自己走路。

但是现在街上人多,并且天色也黑了,别人可能一不小心就把他给撞到了。

三个人一起走,要是瑄和的年龄再小一点儿,就更加像一家三口了。

一一现在是不施粉黛,但是正是二八芳华,就算是不涂脂抹粉,人也看着水灵灵的,特别的耀眼。

现在是晚上,因为古代没有现代的白炽灯,所以路上还是昏昏暗暗的,看人看得不是那么仔细。所以,一一走在赵霁华的前面一点点,她的容貌并没有引起那么大的注意力。这要是白天就不一样了,回头率家肯定会很高的。

“这里的馄饨闻着好香好香啊,我们去吃一碗好不好?”一一闻着香味,感觉自己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她想到了以前晚上和小伙伴出去逛街的时候,总是会一起去先吃烧烤,然后再去买一碗炕土豆或者是臭豆腐,拿在手上,一边走一边吃。可是自从来到了这里之后,自己压根儿就没有吃过烧烤了。不行,这样不行,自己怎么能够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給忘记了呢?还有心心念念的火锅,因为没有找到辣椒,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顿地道的火锅。

一一觉得自己很倒霉,来到这里之后就遇到了人伢子,然后比较走运被赵霁华用几个小动物等价交换把自己给带回家了;接着本来就要磨刀霍霍准备发家致富了,结果很多倒霉的事情接踵而来。

然后心心念念的辣椒,一直都没有找到。这都拜托王仁生找了好几年了,结果一点儿消息都没有。一一觉得,没有辣椒的生活是不完整的。可是一直就是找不到,自己能够怎么办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有从国外传过来,反正到现在是没有见到的。一一想要赶紧找到辣椒,然后自己就能够放大招,发家致富。

“走,你要是饿了的话,我们这就去吃。”赵霁华对一一是百依百顺都,并且刚才在客栈里面吃的饭,因为味道太难吃了,所以大家都没有吃几口。

馄饨摊子这边的灯火比较亮堂,一一带着赵霁华过来之后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正好她的脸抬起来之后,被后面一桌子的人看得清清楚楚的。

啪啦一声,一个杯子掉在了地上,然后碎片在冲击力的作用下,溅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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