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俏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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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化115】深情

英雄才有视死如归的气胆。

小人身上没有这种打落牙齿并血吞的傲骨。

小人天生只会苟且跟偷安,尤其是在生死这种紧要关口,求饶是他们的本能。

叶花燃那一脚踹得着实不轻,潘荣久在场面上混,小格格这么一出手,他便知道对方定然是个练家子,何况,对方的手中还有枪,这令原本还存有反抗之心的他暂时歇了他心底那些小心思。

他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当双方实力过分悬殊的时候,适时地装孙子,才是生存之道。

那潘荣半点脸面不顾,张口便求饶道,“女英雄饶命,女英雄饶命!女英雄想要知道什么,小的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临允跟周若愚两人看着几分钟前才在他们面前好勇斗狠,此刻跟个孙子似的跪地求饶的潘荣,心底情绪之复杂,实非笔墨能够形容。

“沈先生,不知家中有可有结实一些的绳索?”

“有,有的……”

别说是临允跟周若愚被叶花燃骤然的反差给惊得没了言语,便是沈廷,一时间也难以将眼前这个手持枪支,一只脚就踹得荣子跪地求饶的女中豪杰,同两日前站在谢逾白身旁,言笑晏晏的小格格联系在一起,以至于不知不觉间,一不小心染上了好友周若愚一紧张就口吃的毛病。

沈廷也不知小格格用麻绳何用,也没问,便老老实实地去将麻绳给贵人取过来了。

叶花燃看了看,是普通人家用来捆柴火的麻绳,很是结实。

嗯,很好,用来捆绑一个人,刚刚好。

“劳累一下沈先生,替我将他给捆起来。记得,捆好之后,要打个死结,不能打活解。”

沈廷一个书生,连捆一只鸡都没有过,哪里会捆人?

拿着麻绳走过来,好半天,没任何动作。

潘荣一看沈廷那傻样,就知道那书呆子连捆个人都不会,当即趁机油嘴滑舌地道,“姑奶奶。您这手中握着枪呢,小的就算是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您眼皮底下……”

“闭嘴!姑奶奶准你开口了么?!”

说罢,抬脚往潘荣的后背又是一踹。

前世,谢逾白死后,他名下的大多产业均归叶花燃所有。那时,毫不夸张地说,在最初接手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遭遇好几起暗杀。

之后,她私下找了芒种,命他教了她一段时间。

生死搏命的招式,自是不同于普通的花拳绣腿,每一出招,都力求绝不落空,未必招招致命,却每一招都是狠招。

潘荣只觉后背疼得厉害,心里直呼倒霉,也不知他哪里就惹上了这么一个女煞星。

“上山打过野味,或者吃过烤乳猪么?就照那样,五花大绑,会了?”

叶花燃也看出来了,这位沈先生怕就是个柔弱文人,连捆个人不会。

璟天郊区,有一座凤尾山。每年入秋,总有村民或者是住在附近的居民结伴上山打野味。凤尾山距离这里并不算远,叶花燃猜测,沈廷既是家境不好,想来为了照顾重病的母亲,定然也随村民一同上山打过野味,以改善他跟他母亲的伙食。

果然,叶花燃一说就跟捆一只野猪似的捆法,那沈廷便立即开了窍,拿着麻绳,三下五除二,就动手将潘荣给绑了个结结实实,过程格外地顺利。

沈廷甚至意外地发现,捆一个大活人比野猪容易多了,毕竟当初为了将那中弹的野猪给捆好,他们可很是费了一番功夫,相较而言,荣子除了只会干瞪着他,却是一点反抗也不敢有。

潘荣被五花大绑在了椅子上。

“再劳烦沈先生,替我将他的身子搜一搜。脖子上的项链、口袋里,腰裤,所有可能会藏有武器的地方,都劳烦沈先生仔细找找。”

“噢,噢,好的。”

潘荣登时瞪圆了眼。

这小格格确定不是混过场子的么?怎的这绑人、搜身这一套命令,下得这般熟稔?

沈廷搜得细致,果然在潘荣衬衫的内置口袋里,找到了一把折叠小刀,上面,还沾有血渍。

“把刀还给我!”

从方才起便较为配合的潘荣忽地一反常态地激动地吼道,他面目狰狞,整个人往沈廷方向扑去。

临允反应极快,及时地拽过了沈廷,潘荣便连同他身后的椅子,扑了个空,“咚”地一声摔在了地上,还在仰着头,吼叫着,“把刀还给老子!”

这个时候,临允毫不怀疑,倘若不是东珠有先见之明,将潘荣五花大绑在了椅子上,就方才而言,沈先生会极有可能被潘荣给挟持了,成为他脱身的人质。

周若愚则是被吓了一大跳,过了好半晌,才结结巴巴地想起来要问沈廷,“沈,沈,沈兄,你,你没,没事吧?”

沈廷脸色苍白,想来方才亦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却还是颇为镇定地摇了摇头。

“沈大哥,把刀给我看看。”

沈廷将小刀递过去。

“东珠……”

“二哥。你在担心什么?这刀又不咬人。”

临允还是皱眉。

叶花燃并没有直接伸手去将沈廷手上的小刀接过来,而是先从包里取出一条帕子,隔着帕子将沈廷手中的小刀接过。

叶花燃仔细观察了小刀上面的血渍。

仅仅只是刀柄处,就沾满了鲜血,血迹成鲜红色,并没有呈现暗红,说明上面的血渍应该并没有很长时间。

自然也不会是这个“荣子”自己的,否则他没必要这么紧张。

沈先生先前说过,这个荣子在花街的名声并不好听,想来应该是属于混场子的。

既是混场子的,如果只是普通的打架打架斗殴见了点血,这人根本无需这般紧张。

叶花燃隔着帕子,将折叠的小刀打开。

刀刃上,血迹更加地明显。

叶花燃在潘荣的面前蹲下身,隔着帕子的手,她晃着手中小刀,“这么紧张这么刀……怎么,刚用它……杀过人呐?”

“杀人”两个字,传入潘荣的耳力,他的眼皮狠狠地抽动了一下,本能地大声地反驳道,“你胡说!我没有!”

“你知道吗?有时候呢,人越是心虚,就越是喜欢用大声地讲话,来掩饰自己心中的心虚。不过呢,你是不是杀了人,本格格并不关心。”

叶花燃盯着潘荣的眼,“本格格一开始就明确表示过了。本格格没有天多的时间同你浪费。听着,本格格对你是否杀了人,杀了谁,均没有任何的兴趣。我只问你,当初是谁将本格格同人私奔的消息卖给了你,又或者,本格格应该问,是谁授意的你?”

潘荣眼底掠过错愕。

直到此时,他方才知晓原来眼前之人,便是近日街头巷尾热议的那位逃婚格!

他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惊慌,他飞快地答道,“我不知道,我也只是道听途说!”

“嗯……”

叶花燃抬手,看了看腕中的手表。

这块表,还是昨日碧鸢整理从翠竹院还回来的那些物件当中发现的,是一块设计成日月星辰的女士表,今年生日,三哥送她的。只是她实在想不起来,又是被邵莹莹以什么样的由头给借了过去,或者是她主动给过去的。总之,她是着实想不起来有这么一块表了,如今见着,甚为欢喜,便佩戴上了。

“从我进来,到现在,你已经整整浪费了本格格17分钟又23秒。本格格有言在先,最不喜浪费时间。这样好了。十七分钟,就在你身上割个十七刀,以示薄惩。至于那23秒,为了显示本格格的大人有大量,便算了。嗯,就用你这把小刀吧,瞧着还挺锋利。啊,我看看,从哪里还是割好呢?”

叶花燃隔着帕子,握着手中的小刀,刀锋从潘荣的脸上,游移至了脖子……

倏地,她的眸光一冷,手中的小刀猛地朝潘荣身上捅了过去——

“我说,我说!我说!”

潘荣闭着眼,尖着嗓子,破音道,“是小铃儿!是小铃儿告诉我的!”

刀锋堪堪停在了潘荣腹部的一寸之地。

小林儿?

他们王府有姓林或者是叫什么小林儿的丫鬟么?

叶花燃询问的目光看向二哥临允,临允摇头。

临允一贯过目不忘,倘若府中有这么一号人物,他不会没有任何的印象。

不过……

临允像是忽地想到了些什么。

他走过去,看着潘荣,沉声问道,“你口中的小铃儿,可是姓邵,全名为邵莹莹?”

潘荣忙不迭地点头,“是,是,小铃儿全名就是叫邵莹莹!”

叶花燃惊讶地看着二哥临允,“二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邵莹莹何曾取过小林儿这个名字?”

怎的她对此一无所知?

“是铃,不是林。小铃儿,其实是小铃铛的昵称,邵姑娘来咱们家之前,取的便是小铃铛这个名字。后来,阿玛跟额娘都认为这个名字不够正式,也不够端庄,多少带了点江湖儿女为了卖艺,讨生活才取艺名的痕迹。于是,在征得邵夫人的同意下,阿玛为邵姑娘取的莹莹。莹,有美玉莹白,又有萤火,微小之光的意思。重新取了名,便有着跟过往生活告别的寓意。再微小的萤火,也会有其光芒,这便是阿玛为邵姑娘取名为‘莹莹’的初衷。那时你还小,没有印象,自是正常。”

临允解释,声音多少带了点冷意。

他倒是不知道,东珠逃婚遭媒体曝光一事竟是邵姑娘的手笔!

叶花燃还是感到不可思议。

她太了解邵莹莹,邵莹莹为人心高气傲,像是“荣子”这样的下九流,她是决计瞧不上的,如何……

忽地思及方才潘荣是叫的邵莹莹过去的名字,叶花燃立马明白过来,“你是在白薇同邵莹莹母女二人被接来我们瑞肃王府之前便同她们认识的?”

“是……我爹跟她阿爹是盟兄弟,因此,我跟小铃儿是从打小就认识。”

潘荣这么一说,沈廷也忽地记起一件事儿来,他惊呼道,“莫非,你口中的那个小铃儿,便是你过去经常挂在嘴边的,自小便由你们双方家长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叶花燃有些惊讶,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荣子”同邵莹莹竟然还有这一层关系在。

她不由地又仔细地打量潘荣的脸来,发现这人虽然五官粗犷,但不乏英俊,只是这人的眼睛太过邪气,因此极为容易令人忽略他颇为英俊的长相,而极为容易令人对他心存警戒,且升不起半点好感来。

“未婚妻?哈哈哈哈!未婚妻!”

潘荣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一般。

他先是一连大笑了好几声,接着,他讽刺又惨然地笑了笑,“如今的她,又岂能瞧得上我,认我这个未婚夫?”

潘荣声音里有恨,可恨,有时候又何尝不是爱的方面?

“所以,为了让她看得起你,更为了讨她的欢心,在她告诉了你我同人私奔的消息之后,你便利用你职务上的便利,公开发表了我同人私奔的文章?你无需忙着否认。我既然找上了你,便意味着,我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当初那骗新闻稿子就是出自于你的手笔。现在,我只需要告诉我,那日邵莹莹是如何找的你,她同你说了些什么,又要求你如何做,全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小铃儿确是找过我,不过,她没有开口要我为她做什么。”

“嗯,意料之中。这便是你那位小铃儿,也就是咱们的邵小姐现在最拿手的戏码了。我想,她定然是在你的面前哭诉过,哭诉这些年来,她在我们王府当中的日子过得有多不如意,我这个小格格是如何地盛气凌人,娇蛮任性,她又是如何寄人篱下,如何需要低声下气。于是,你这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在听说我这个常年欺侮了她的小格格终于出了一桩丑事,自是不需要她开口说一个字,你便如同那马前卒,替她将一切办妥。我猜,那份匿名信,也有你的手笔?她一个养在王府的千金小姐,决计想不到从报纸当中剪下铅字,从而拼凑成一封信,如此便令人辨认不出笔迹这一绝妙主意来。如此看来,你还真是为了讨她这个未婚妻的欢心,而不予余力呐,”

潘荣绝不是个傻子。

显而易见,他若是个傻子,他也绝不能安然无恙地活到现在。

他如何能够没有听出小格格话语中的讽刺。

潘荣长于市井,活在日日需要挣扎着才能混个温饱的底层,这些年,他难道当真半点没有察觉他的小铃儿对他的利用么?

他只不过是强迫自己不去深想罢了。

如今,那点用来包裹着他自尊心的窗户纸,也被小格格赤果果地戳破,潘荣赤红了眼。

他怒极反笑,“讨她的欢心?哈哈哈,这些年,我为了讨她的欢心,做的事情事情还少吗?当年,她同邵姨招呼都没有打一声,便一声不响地从花街搬走。我不知费了多少时间跟功夫,才打听出了她的下落。她飞上枝头了。她攀上了高枝儿,摇身一变,成为了王爷的干女儿。你们知道吗?当我在王府门口再见到她时,我几乎不敢认她。小铃儿大变样了!她变得又漂亮又摩登,如同曲陌长巷经常出入的那些小姐、太太一样,漂亮又贵气。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日,当我在王府门口叫了她一声小铃儿,她脸上难以掩饰的那种惊慌跟嫌恶。

起初,她还跟我装模作样,根本不承认她就是小铃儿,还一口咬定,说我认错人了。可我打小就认识她,我俩还都是娃娃时,就经常处一块儿玩。她身上有几颗痣,分别都在哪里,我可是都一清二楚。我威胁她,倘若她继续跟我装蒜,我就强行上王府提亲,好叫王府的人都知道,她有我这么一个未婚夫。

小铃儿吓坏了。她的脸色那样苍白,她用小鹿儿似的湿漉漉的眼睛,哀泣地求我,求我不要毁了她。毁了她?我哪儿舍得呐。可我心里也晓得,小铃儿变了,她同过去不太一样了。不过无所谓,我爱她。我打娘胎出来第一眼,就注定我要爱她。我知晓她的过去,这是她的软肋,她拿捏住她的这一软肋,便意味着我拿捏住了她。

自那之后,我便三不五时去找她。我知道,她嫌我这个未婚夫拿不出手,所以每回去找她,她都是约我在外头,每次都小心翼翼,生怕被人认出。我无所谓,慢慢来吧。总有一天,她得接受,她就是我潘荣的女人这一事实。所以,我加倍地待她好。我总想着,倘使我可劲儿地待她好,之后旁的男人她便再瞧不上了。

果然,在我又是给她送鲜花,又是开车载她出去玩儿,经常带她出入那些歌舞厅之后,她对我的态度就渐渐地转变了。她不知道我买的那些花儿,还有出去玩的钱都是我抢来的,也不知道我的那车是的租,她又开始像小时候那样,乖巧又柔顺地唤我大哥哥。我开始要求公开我们的关系,我正式去王府下聘,我俩正式结婚,她嫁给我,当我的老婆。她便软化求我,求我再给她一点时间。我知道,她是还瞧不起我。她不知道就连我现在报社的工作,都是我花钱找人顶替的,而且她一直以为我是个主编,还是参与那家报社投资人之一,其实我就是个混混。

她不是同我虚情假意呢么?那我也哄得她呗,我俩谁都不亏。

那天,她来找我,我还是头一回见着她在我面前,笑得那般高兴,全然没有任何敷衍,跟平时特不一样。她大笑着告诉我,小格格逃婚了,现在小格格成了全璟天乃至全国的笑柄,她问我高不高兴?反正她说她特高兴。我可爱极了她大笑的模样。我便问她,她想不想更高兴。

小铃儿让我说来听听。

后来发生的事情小格格也您也就知道了。我出的主意,就是把你跟人私奔这事儿登报上,弄得人尽皆知。我知道她跟你不对付,只要你倒霉,小铃儿就高兴。可好景不长。小铃儿没高兴个几天,忽然有一天又跑来告诉我,说你回王府了。不但如此,你那未婚夫竟然没有因为你逃婚一事跟你解除婚约,竟还挺护着你。小铃儿又气炸了。自己的女人自己疼。我自然只能给她出主意。寄信的事儿也确实是我想的。这两件事情,确是我对不住您,能说的,不能说的,我全交代了。今儿你要找我麻烦,我认了。现在,您是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还是抽我一顿,您随意。您只是过了之后,事情能不能一笔勾销,您立即放我走?我今儿真有急事赶着出城。”

听起来,潘荣跟邵莹莹之间两人的矛盾也是颇深,否则,叶花燃不会才开了个头,潘荣便交代出了这么多的细节。

只是,谁能想到呢?

一个混子,竟然也有这一腔的深情。

倘若那邵莹莹当真是个贤良的,亦不嫌贫爱富,以潘荣对她用情至深的程度,或许当真会为了她成洗心革面。

只可惜,他本就是心术不正之人,又爱上了邵莹莹这么一个人,行为上也就越来越走极端。

叶花燃那自然不可能现在就放潘荣离去,“谦听则明,偏听则暗。我当然不能够只听你一个人的片面之词,便放你走。你需随我去一趟医院,同邵莹莹两人当面对质。只要确定你以上所言皆属事实,本格格自会放了你。”

“不!我现在就要出……等等。您,您刚才说什么?您让我,让我去医院同小铃儿当面对质。您的意思是小铃儿没死?她活着?她还活着?!”

潘荣这一番前言不搭后语的表述,未免太过蹊跷。

叶花燃来不及细想,院子里头,先是传来脚步声,接着,手持枪支,身穿制服的巡捕房的人闯进了屋内,“双手高举,统统不许——”

巡捕房的人视线触及躺在地上,被五花大绑的,他们此番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潘荣,俱是一愣。

什么情况?

怎么人都绑好了?

再一看屋内,三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打扮的文人,还有一个比电影女明星还要漂亮的小姐,那位小姐手里还拿着一柄折叠……刀?

那为首的巡捕房长官面色一肃,“你们四个,都是些什么人?!统统举起手来!”

临允刚要开口解释,门口,一道声音急忙忙地响起,“且慢——长官,误会,误会,都是自己人,自己人。”

瑞肃王府的管家气喘吁吁地跑近。

“这位长官,这位是我们王府的二贝勒,这位是我们家格格。其他两位也均是我们二爷的朋友,决计不是什么歹人。”

“王管家?您怎么在这儿?”

叶花燃微讶地问道。

王管家抹了抹额头的汗,看着出现在这花街的小格格跟二贝勒,心里头苦哈哈地,心说,这话难道不是应该我问您跟二爷才是么?

腹诽归腹诽,管家还是恭恭敬敬地回答了小主子的话。

原来,邵莹莹跟白薇出事的消息,也传到了瑞肃王崇昀的耳里。

白薇肚子里怀的到底是崇昀的亲骨肉,崇昀如何不震怒?

当即命管家全程彻查这件事。

邵莹莹跟白薇的事,本来巡捕房就已经介入调查,管家不过从中协助而已。

他们也是今早才得了消息,查到了潘荣这条线来。

这也是为什么管家会跟巡捕房的人一同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叶花燃听后,错愕不已,“王管家,您的意思是,这个潘荣,就是昨天晚上对邵莹莹跟白薇施暴的……的逮人?”

潘荣不是对邵莹莹用情至深么?

怎会……

“我没有!我没有对白姨动手!我不过是……我不过是跟小铃儿两人起了几句争执,白姨误以为我要对小铃儿动手,我手那么一抬,她的脑袋就撞玻璃上了。至于小铃儿,如果不是她长时间以来一直吊着我,又不愿意给我一个名分,昨天晚上,我又怎么因此更她发生争执,最后冲动之下……我就想着,既然得不到她的心,我就要得到她的人!反正老子总归会对她好的,她的身子给了我,她便会对我死心塌地了!所以才……没想到,她身上随身携带着折叠刀,原来,她一直防备着老子呢!一直利用着老子,却又防备着老子!总之,不管如何,伤她是我不对!小格格,我听您刚才说,她人在医院。所以小铃儿现在没事儿了,是不是?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带我去见她!只要能见着她,亲眼确认过,确定她平安无事。就算你们把我捉回去,让我把牢底坐穿,我也认了!”

------题外话------

人性其实是很复杂的。

这个世界上,其实不是非黑即白。

没有绝对的坏人,也很难有纯粹的好人。比如像潘荣之流。他确实是个大坏蛋,但是对邵莹莹一腔深情也是真的。如果邵莹莹没有被瑞王府的锦衣玉食腐蚀了心,如果她没有从花街搬离,或许他们会成为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夫妻。但是,没有这个如果……

……

明儿就是邵莹莹大型扒皮现场了~~~

躺病床上,还得接受来自潘荣的赤鸡,想想都有点激动~~~

明儿见。

月初就主动、乖乖地知道给月票的小可爱都是小天使!!!

么么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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