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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被欺骗了感情(一更)

言一色接下了荒驰交代下来的事,第二日又与他详谈了一番,未到午时,便离开了区首府,去往荒涟掌管的药府。

无它,那里有仅剩的一些蚀心草,是兔兔必备伙食,为了方便它每日吃饭,当然是住在药府更方便。

待荒涟带着奴隶收拾出一个气派清雅的院子供言一色入住后,天色已暗。

言一色没在药府用晚饭,而是向荒涟打听了一下这里的风俗后,召集原三魔尊手底下的人,来到了荒灭区最大的销金窟“白骨宫”,胡吃海喝,肆意放纵,以此种狂欢的方式迎接她这个上任的新三魔尊。

言一色露露脸,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新的老大是个什么样子,而她的“丰功伟绩”,也早通过昨夜跟着原三魔尊来抓她的那一波人传了出去,震慑效果明显,因为所有人都来了,且没有不服寻衅滋事的。

“白骨宫”,存在于地下,是名副其实的地下王国,只在子时后开放,卯时散场,囊括吃、喝、嫖、赌、拍卖、斗兽场、生死场等等,是一个令人沉溺其中放纵恶欲的大型场所。

今夜,言一色请客,她手底下的人都玩开了。

主厅内。

光火幽暗的角落里,言一色坐在白虎兽皮的座椅上,手中端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琉璃杯,盛在其中的红色酒水仅剩一小半,随着她轻晃的动作而荡漾起伏。

言成坐在她旁边,左拥右抱,怀里两个异域风情的小美人,被她们的撒娇卖痴,哄得喝了一杯又一杯酒,已经醉得开始大舌头了,可他一双看似色眯眯、起了一层迷离水光的眼睛,眼底深处却是一片清明。

坐在他对面,也就是坐在言一色另一边的荒涟,面无表情,注视着不成样子的他,眼底闪过鄙夷之色。

她面前的玉质案几上,散发着寒凉的冷气,上面放着一杯酒,她一口都没动。

言一色将言成和荒涟截然相反的状态看进眼中,摇头失笑,放下手中酒杯,站起身,“荒涟跟我回去,言小弟,你在这里替我作陪。”

“好……好……好的公……子!”

言成笑得夸张,似是喜不自胜,可他才说完这句话,脸色一变,猛地转头,朝身边一个露出大片肩颈的美人儿身上……吐了!

“啊!”

美人尖叫,看着松垮衣裙上吐出来的秽物,泪水盈盈,小脚一跺,捂脸跑开了。

言一色玩味一笑,这小子,故意的,看来是难消美人恩啊。

言成似是因这一吐,整个人都清醒了几分,嬉皮笑脸道,“公子,慢走,小荒涟好走。”

言一色带着荒涟离开,还没走几步,却被在其他地方玩的人瞧见了,一个接一个起哄。

“这才来了一刻钟,云老大就要走,太不给兄弟们面子了!”

“魔尊,是这儿的酒不好喝?还是这儿的妞儿不水嫩?嘿嘿嘿,早说啊,小的我给您介绍几个私人珍藏……”

“臭傻子,滚一边儿去!”

“怎么只提美人和酒?”

“哈哈哈哈,因为其他东西,我们的魔尊不懂呗,纯情得很哟!”

人群中顿时一片嘘声。

言一色轻笑一声,眸光幽幽,也不急着走了,叫上荒涟和言成,“走,让这帮渣渣们,开开眼界。”

言成和荒涟不明所以,但很快他们就明白了言一色要干什么。

……

她去赌场,挑战赌魔和赌鬼的权威,胜。

她去酒场,与三大酒魔拼酒,胜。

她去温柔乡,将有镇宫之宝名号的第一“妖女”勾搭到含羞带怯。

她去斗兽场,不用内力,赤手空拳,一柱香时间内,将一头连胜三百二十九场的野兽赢了回来。

她去拍卖场,用十万两黄金拍下一个万佛群像的玉雕,财大气粗。

……

言一色被“白骨宫”的几大掌事恭送着离开。

原三魔尊手底下的人连玩都不玩了,隔着一段距离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

马车内。

言成昂首挺胸,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荒涟胸腔中激荡的热浪久久不能平复,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言一色坐在正位的软榻上,旁边趴着一头浑身雪白的猛虎,她双脚搭在了它的头上。

可怜在“白骨宫”称王近一年的白虎,连气都不敢大声喘,四五尺长的大尾巴在空中甩来甩去。

……

又一日后,山神祭神女遴选,言一色亲自上阵,并未以真容示人,只巧妙地在原有面貌上来了几处点睛之笔,就成为了一个足以跟她真容相媲美的绝色美人。

如此一来,她是女子的身份,便瞒不住了。

荒涟惊愕,荒驰比她更惊愕,他本想着,言一色应该会在城中找一个美人去参加神女遴选,正期待着,令人惊喜不断的她会找来一个什么样儿的,没想到,就得到了“她是女子且亲自去参加神女选”的消息!

而她也一路过关斩将,顺利地进入最后一场十中选一的比试。

此时已是神女选的第四日,而后日就是“神女”选定的那一天。

……

荒驰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知道了言一色是女子后,心中总有一种奇怪、别扭的感觉,似乎他忽略了什么,可每一次想深入去琢磨时,却一无所获。

直到他从下属口中得来了有关“暴君宠妃”的更详细情报,其中有一条就是——宠妃是除了暴君以外,唯一能接触小黑的人!

荒驰在听到这一句后,顿生醍醐灌顶之感,蹭地一下从座椅上站了起来,他脑中灵光一闪,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云中仙”就是言妃!

她应当是精通易容之术,所以才会是那副连他都看不出破绽的样子。

可她为何要易容,隐藏身份?她说来荒月是为了一个人,难道是暴君?

荒驰心中浮现一个又一个疑团,越想越乱,也越看不懂言一色。

就在此时,书房的门被敲响,“王,山一求见。”

荒驰回过神,坐回椅子上,让面前的人先退下。

很快,山一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普通、其貌不扬的壮汉。

壮汉在荒驰面前跪下,“见过王!”

山一在一旁冷着脸道,“将你隐瞒的事情如实招来。”

“是!王,属下两日前,在荒灭边缘地带的落日山林中见过……暴君!”

荒驰脸色一变,再次惊站起来,暴君真的来了荒月!?

“属下并非刻意知情不报,而是当时被暴君发现,暴君威胁属下不得将看到他的事情报给您……”

“他在那里干什么?”

“狩猎。”

荒驰沉默,坐了下来。

山一这时紧接道,“王,该如何处置他?”

荒驰挥了下手,“不必,都下去。”

“是。”

“属下多谢王!”

两人离开。

荒驰神色凝重,迟聿和言一色两人的身影来回闪现,他想思虑的事太多,可一时又没有头绪。

但他有一点很确定,这两人的存在,他即便知道,目前也要故作不知,他相信古涛一定知晓暴君的存在,而如果暴君在荒月真的有什么行动,古涛早晚会透露消息给他。

既然已经确定暴君真的在荒月,那他也不必去古涛那里旁敲侧击打听消息了。

荒驰端起旁边的茶喝了一口,房门再次被敲响,竟然是去而复返的山一,“王,属下留在落日山林的人传来了消息——暴君出现了。”

荒驰一愣,倏而站起,打翻手边茶水,身影如一阵风般出了书房。

……

荒灭区内,荒无人烟的地方不少,而边缘地带的落日山林是为其中之最,也是狩猎的好去处。

天高云淡,天气回暖,正是飞禽走兽出没的好时节。

日落西山,温暖的橘色余辉挥洒在山林间,仿佛罩上了一层透明薄纱,春风穿过,带出一阵沙沙响声,间或有鸟鸣虫叫响起,时远时近,若隐若现。

一丛稀疏但高大的草叶后,有一个小土坑,其中有三只灰毛的野兔,头怼在一起,围成一个圈,在吃草。

憨态可掬的模样,十分惹人喜爱,映着落日的温柔光芒,场面温馨美好。

忽地,三只不知从哪儿射来的利箭裹挟杀伐戾气,以势不可挡之势刺破了这般美好的画面,似要收割这三小只的生命!

“砰砰”三声,箭矢入土,贱起层层土块烟尘,三只野兔四散逃窜,竟是一个都没射中!?

五十丈之外,一处低矮的小山坡上,立着一人一骑,高头大马上坐着的正是迟聿,他发束玉冠,穿着一身低调又奢华的墨黑锦袍,珍贵特殊的绣线在其上连绵成苍茫山河,于艳色余辉中闪耀着晶亮色泽。

他一张脸犹如鬼斧神工之作,精致的轮廓,硬挺的线条,完美的五官,融合成霸道尊贵的绝世容色,堪比日月,压天地盛景。

暗红深邃的眼眸,宛如神秘之夜的血月,孤寂又冷漠,波光流转间,便是睥睨万物的王者风采。

迟聿放下手中弓箭,身后,一名笑脸男子和乖巧女子,驱赶着一头只有三条腿的灰色娇小野狗,走上前来。

“唐琛(余念)见过主子,小灰带来了。”

一男一女,向迟聿躬身行礼。

迟聿没理会两人,而是淡淡瞥了一眼名叫小灰的野狗,“去。”

小灰瘦弱的身板抖了一下,明显有害怕之意,但它还是冲了出去,因为断了一条腿,自然比不得四条腿时的狂奔如飞,但奇异的是,即便如此,它的速度竟然也不慢,一头扎进了黄绿相间的山林中。

唐琛有一张清秀讨喜的脸,视线随着小灰奔跑的方向远去,说话时露出两颗尖尖虎牙,笑着开口,语气天真,“主子,小灰能抓住那三只野兔?”

迟聿横他一眼,眼角眉梢都是化不开的冰冷,反问,“你想帮忙?”

唐琛心里一突,暗暗叫惨,早知就不多嘴了,明明他只是想用自己的热情开朗来让主子心情好一点啊!结果……主子的脾气似乎冲他来了!

他装傻,“啊?”

“打断你一条腿,孤允许。”

“不不不……”

唐琛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小灰别说是抓不到三只野兔被您煮了吃肉,它就是碎尸万段惨死在我面前,我都不会有一丝怜悯之心!它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旁边的余念,一双水灵犹如兔子的眼睛,仿佛会说话,目露讥讽之色,幸灾乐祸看着他。

“跟孤打一个赌。”

唐琛一颗心沉入谷底,但面上却只能是一片欣喜之意,小心翼翼道,“主子……您说。”

他真的不想跟主子打赌啊,但他更不能拒绝啊,否则会死得很难看啊!他想哭。

“就赌小灰能否抓住三只野兔……你赢了,你骑着它回去;否则,它骑着你回去。”

唐琛:“……”

余念垂头憋笑。

“能还是否?”

唐琛神色僵硬,原本是想仔细斟酌一二,但迟聿一个不耐烦的眼风扫过来,他脑中一片空白,脱口而出道,“否!”

迟聿遥望远处层层叠叠的山林绿色,道一个字,“能。”

这赌就算达成了。

唐琛痛苦地捂脸,献殷勤,却得到一个南辕北辙的下场,他太惨了!

他骑狗?哼哼,他把狗压死还差不多!怎么可能做到“骑着小灰回去”?

狗骑他?啊呸,士可杀不可辱,怎么能让一个畜生骑在他头上!?

唐琛内心翻江倒海,想找颗歪脖子树吊死自己!

余念已经憋笑憋到眼角出泪花。

唐琛斜着眼睛朝她甩眼刀子。

迟聿不知又发现了什么猎物,再次搭弓射箭,戴着玉扳指的手指修长冷凉,骨节分明,正欲松手,背后突然传来一道冰冷的声音,十足恭敬,“主子,丛京来信了。”

话音未落下,来人已经从天而降,出现在迟聿近前,也就是唐琛和余念的眼前。

唐琛看着那个与他样貌一样但性格截然相反的亲弟弟唐勇,暗骂一句愚蠢,不知道主子这是出来散心的吗?你还拿公事来打扰?如此没眼力,不剥你一层皮才怪!

若是这样也好,自己跟狗纠缠不清,他跟自己的皮过不去,好兄弟就该共患难!

唐琛这般一想,突然开心。

他兴致勃勃地等着迟聿调转箭头,给他的亲兄弟唐勇来一箭!

余念看唐琛的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为唐勇有他这么一个傻哥哥默哀,另外……

她扫了一眼举着信件呈给自家主子的唐勇,有其兄必有其弟,这也是个脑子不好使的,送信也不看看时……

余念心中的想法戛然而止,因为骑在马上的迟聿没有动怒,没有斥责,没有打人,而是一把扔了手中弓箭,再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擦干净手,这才接过唐勇手里的信。

唐勇神色不变。

余念惊愕不已。

唐琛不敢置信!

怎么回事?那信有什么魔力吗?竟然能让陛下不顾箭在弦上,甚至接信前还要擦手?而且他诡异地还看出一丝期待来!

真是见鬼了!

唐琛冲唐勇挤眉弄眼,不断使眼色,唐勇瞧了一会儿,慢吞吞向他们靠拢。

唐琛又惊了,兄弟,眼神交流就好,你乱动什么?陛下让你动了吗!小心他让你背着他胯下坐骑飞奔回去!

唐勇走到了余念身边,面对她疑惑的眼神,悄声在她耳边说了什么。

余念一怔,双唇抿紧,心中已起惊涛骇浪。

唐琛在一旁抓心挠肺,唐勇似乎跟他没有半分兄弟情,不予理会。

迟聿打开了信封,拿出言一色亲笔写的信,打眼一瞅,空白的纸张上被墨迹填得满满当当,似乎诚意十足,但仔细一看,翻来覆去就两种内容。

——你的眼睛真好看,但是没有我的好看,因为我眼里有你。

——我发现昨天很喜欢你,今天也很喜欢你,而且有预感明天也会喜欢你。

迟聿最初看前面的时候,不可否认,心弦动了一下,但再往下看,发现都是重复,敷衍的气息扑面而来后……

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感情!

------题外话------

陛下在荒月的首秀,拿去

二更十一点吧

PS:两句土味情话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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