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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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相逢犹如在梦中

穿过幽深如丛林的庭院,五辆车齐刷刷地停在那个二层小楼的院中院外面,二十几个人陆续下车。孟串儿瞧着下车的姿势,跟当年看到抓吴鹏那个场景也差不了多少。心下暗暗吃惊,这亚青社的实力真是了不得。

林汉川和甄义道挥手制止住了向前走的门徒们,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回头充满请示地望向宋暮新,宋暮新眼神沉稳而犀利,缓缓地冲自己的左膀右臂点了点头。

林汉川和甄义道把枪扔给了手下,打算进去,孟串儿对这种托大的行为皱了皱眉忍住没吭声。看宋暮新的样子对这两个人很是放心,而这两个能指挥得动别人,孟串儿基本能推断出二人在亚青社的地位应在宋暮新之下,所有人之上。

早就听说亚青社的老爷子们有养儿徒的传统,所谓儿徒就是从小衣食住行都在身边的门徒。宋暮新当年就是上一届老爷子最得意最喜爱的儿徒,看来下一任老爷子怕是要从林汉川或者甄义道之间出一个。

那宋暮新肯派林汉川跟自己一起胡闹着去惩罚铁锁?这情面给的,可真是够大的。思及于此,孟串儿带着笑意瞄了宋暮新一眼,宋暮新对视了一秒钟,把目光挪开轻轻地说了句:“不必谢。”

林汉川和甄义道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院子,院子里有一个黑人正在低着头玩手机。看到这俩人忽然闯进来一惊,仔细瞅瞅却又不具备任何威胁性的状态,便放松了下来、

老黑放下手机抬起头吊儿郎当地开口问:“你们他妈的要干什么?”

林汉川微笑着抬了一下眉峰说:“嘿~我的兄弟,我们走迷路了,得向您打听一个地方。”

说着就拿着手机让那个老黑看,老黑稍稍一靠前,林汉川一闪身用一只胳膊死死地勾住了老黑的脖子,林汉川的手劲大到那个黑人瞬间就青筋暴起,话都说不出来,瞪着硕大的眼珠子张牙舞爪地挣扎。

甄义道在旁边悄无声息,上去就是一个飞膝顶在了老黑的胸口,这一抬腿用了十足十的力气,老黑当场晕过去了。

整个过程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宋暮新像是司空见惯般带着所有人走进了院子,大门口留了两个门徒守护。孟串儿马上就猜到这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因为里面还不知道有多少人。

看来叫宋暮新帮忙是对的,纵然孟串儿三头六臂,没有亚青社一路保驾护航,估计在刚才就已经被撂这儿了。

一楼的门虚掩着,林汉川和甄义道端着枪搜了一遍,确认楼下没人。其实大家在电影里看到的场面都是BOSS们躲在后面? 小喽啰们向前冲? 冲倒一批又一批,好像喽啰们的人命不值钱。

但其实现实中? 是有能力解决这件事的人才会冲在前面。

林汉川、甄义道在前面开路? 宋暮新带着所有人缓缓挪动着往楼上走,这时所有人不约而同把脚步放轻? 孟串儿也把高跟鞋脱了拿在手里,光着脚丫子蹑手蹑脚。

宋暮新不动声色地把孟串儿即将走的路先走一遍? 一会儿被什么东西扎破了? 这丫头受伤事儿小,再忍不住叫一声今天就算白费了功夫了。

走到二楼的转角处的房间门口,林汉川和甄义道分列两旁等候指示,孟串儿看到木头门格子窗里面隐约有人影。

孟串儿手心都快攥出汗来了? 心里把各种神佛菩萨念了个遍:但愿于小山还好好的? 一定要好好的,还活着还完整,精神也还好,千万千万不要缺胳膊断腿了……

宋暮新盯着神经兮兮的孟串儿,在这当口他居然有心思合计到? 看来爱情真是让人盲目啊,这种级别的小姑奶奶也有六神无主的时候? 看着委实有趣。

孟串儿闭着眼睛祷告完毕,做出了差点把宋暮新惊掉下巴的动作——伸脚她就要踹门!!!

宋暮新猛地一下把孟串儿拉扯到了怀里? 这他妈的也太虎了,真的忍不住要爆平生第一次粗口。孟串儿愤怒而疑惑地望向宋暮新? 宋暮新冷着一张脸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手还没来的及从她身上挪开。

又用眼神回视后面的人? 下巴朝门歪了歪。林汉川和甄义道终于从短暂的愣神儿中反应了过来,从旁边上来“咣咣”就是两脚,门开之后呼啦啦一群人闯了进去。

各种英语骂人的声音不绝于耳,还有枪上膛的清脆的“咯哒咯哒”的声音。孟串儿挣扎了几下居然想手无寸铁地冲进去,宋暮新又紧了紧环在孟串儿身上的手,这位小姑奶奶真能把人气死。

原本还想看看她在极端危险状况下还会不会保持那份迫人的气场和嚣张的气焰,没想到越危险她越来劲,真是个不知死活的祖宗。

孟串儿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宋暮新跟自己现在的姿势有点那啥,于是她拨开宋暮新的手,轻声说:“放开,我先不进去。”

宋暮新虎着脸不吱声,跟孟串儿两个人在门边立着候了一会,直到里面的人自动让出一条路,他才松开了扯着孟串儿的手。

孟串儿这会儿倒是镇定下来了,小豹子只是勇猛,但绝对不蠢。

她把高跟鞋穿上,整了整西裤的裤脚,拢了拢头发。慢慢地、慢慢地走了进去,高跟鞋踩在木制地板上,发出奇异的嘎达嘎达的声音,直击心魄。

孟串儿眯起眼睛,环顾四周:屋子里的四个博南诺的人枪都被下了,在桌子上放着。双手也都被胶带捆起来,桌子上还有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和廉价汉堡,看来刚才几个人正在吃饭。

但是这间屋子里却没有孟串儿最想要的人——于小山。

宋暮新刚想开口,孟串儿狠狠地抓起离她最近一个博南诺的人的头发,直接把那个人的头薅偏了一百八十度,她的脸贴过去呵斥道:“人呢?”

那小子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冲孟串儿吐了一口口水表示不屑。

甄义道推开了里屋的房门,回头冲孟串儿说了一句:“人在里面。”

孟串儿慌忙站起来推开里面的门,看到一张小床上躺着的那个人,手脚都被捆着,浑身是伤,半张脸肿的她都快认不出来了。

可是就算是灰飞烟灭,大抵也能从灰的颗粒上辨认出,那是于小山,那是她刻在魂魄里的男人!

已经整整1042天16小时30分没见过面,孟串儿需要大口呼吸才能慢慢走近他,记忆中得时间数得这样清楚,那是因为每一分钟都是锥心刺骨地熬过来的。

从于小山离开的那一刻起,孟串儿能做到绝口不提这个名字,是有多恨多绝?

然而这前提得是于小山活着,活着才他妈的才有资格说爱说恨,才有资格装逼沉默,才有资格彼此纠缠,来回报复,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作者唯一私心的标注:大猫猫,无论何时你看到这里,这句话我送你。)

所以对于威胁于小山性命的所有东西,孟串儿都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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