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芄兰(一)

雁丘一带草木茂盛,山丘低矮,每年北雁南飞,成群的大雁在此歇脚,故而得名。

北域的车马,载着世子与整车整车的礼物,缓缓驶入雁丘腹地。远远就能瞧见土丘之上的庄子,白墙灰瓦,茂林修竹。新栽的藤萝涨势喜人,已经爬上了墙头,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

“见鬼了!”车夫跃下马车,绕着路边的野枣树转了一圈。这树生的丑,歪歪斜斜横生错长,活像专用来拦路的挡杆。马车经过的时候,还须得车夫亲手挑起树杈,因而记得分明。

“世子,这路咱们方才已经走过一遍了!”车夫有些惊慌,绕了半个时辰,竟在原地打转,怕贵人怪罪。

沈楼走出马车,看了一眼满是乱石、歪树的路,翻身跃上一匹马,“此处布了阵,尔等随我来。”

朱家擅阵法,这是他们祖上留下的传承。朱星离什么都会一点,阵道自然也没落下。

林信也颇精通此道。当年他被林信囚禁,就算林信不锁着他,他也走不出那间宫室。后来还是林信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怎么看卦位,怎么破迷阵。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那之后,沈楼就能勘破这种普通的阵法了。

没有惊动主人,一行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直接上了雁丘。

山丘上生了几株大枣树,三丈高,合抱粗。剪重正坐在树下看书,当年的小胖子已经抽条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姿态。两颊的软肉已然消失,留下了斧刻刀削一般清晰的轮廓。

“咚!”青枣砸在脑袋上,发出一声闷响。

剪重混不在意地继续翻书。

“咚咚!”连着两颗,无奈抬头,接住掉落的枣子塞进嘴里,“做什么?”

“哗啦!”树冠中突然倒吊下来半个身子,嘴里嚼着枣子的林信笑嘻嘻地问,“虫虫,读什么书呢?”

“《国礼》,”剪重翻过书页给他看,“师父让我读的。”

朱星离交给他俩的是不同的东西,让剪重读史书、兵法,学的是治国之道。至于林信则是想起什么教什么,阵法招魂、五行八卦、剑法刀法、牧羊驯马……

“还读书,你都读傻了,过来跟我过两招。”林信勾着树枝翻身,枣树枝叶因为灵力的牵动纷纷扬扬落下来。

“别闹。”剪重笑着接招,嘴角两颗不甚明显的小梨涡微微凹陷,瞬间弱化了冷峻的面容。

“叮铃铃——”一声细碎的铃声从远处传来,林信拍开剪重攻来的手借力收势,三两下窜到了树梢,举目眺望。

“有人闯入。”剪重也爬到树上,跟他凑在一起,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来人的面容,高头骏马华盖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管他是谁,先捉了再说。”林信眯起眼睛,马上要到十五岁了,师父就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出事的,无论什么访客,定要排查清楚。

打了个呼哨,隐藏在林子里的雁丘侍卫如灵蛇出洞,呈品字形疾驰而去,瞬息间将那一队人马锁定。

“轰!”玄铁铸造的大网冲天而起,连带着卷起的枯枝败叶,兜头罩来。

“咴——”骏马嘶鸣,人立而起,车夫吓得抱头大叫。沈家侍卫纷纷拔剑,却没能砍断那铁网,纵横的剑光反倒被弹射回来,割破了自己的衣衫。

沈楼抽出虞渊落日剑,并未出鞘,只是在空中挽了个花,剑气将枯叶震得高飞,以剑尖抵住铁网,宛如撑伞一般从容不迫。

“来着何人,为何擅闯雁丘?”剪重冷冽又不失礼数的声音传来。

“跟他们啰嗦什么,擅闯者,杀!”阴森恶劣的语调,正是沈楼上辈子认识那个林信,熟悉到心颤的声音,令他挥开落叶的动作凝滞了一瞬。

枯叶落地,数名穿着绯衣的侍卫将沈家车马团团围住。沈家的侍卫被铁网困住,正准备装上鹿璃迎战。

“都住手!”沈楼低喝一声,沈家侍卫便只按着剑柄不动了,他就保持着撑伞的姿势,于落叶纷飞中看着已经长成少年人的林信。

看清来人,林信眼中的杀气瞬间消失,一闪而过的错愕之后,彬彬有礼地拱手,“敢问公子姓名,为何来我雁丘?”

正要劝师兄别乱杀人的剪重,伸出去的手还没收回来,听到林信这堪称温柔的问话,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绯衣侍卫们也有些呆滞,刚才给他们的命令还是“砍了再说”,这会儿他们是砍还是不砍?

“我们是浣星海的人,这位是北域玄国公世子,”紫枢从马车中钻出来解释道,“世子是来拜访朱前辈的。”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六年未见,紫枢自是认不出林信了。

而作为一个“孩子”,对于儿时短短相处了几日的世子,自然也不该一眼认出。听到紫枢说是“玄国公世子”,林信这才做出了惊愕、怀念的神情,“原来是北域世子,失敬。”

说罢,打了个响指,那玄铁丝编制的大网便倏然起立,重新落回两侧的地面上,又被被绯衣侍卫用枯枝败叶掩好。一切仿佛没有发生过,只除了沈家人满身的泥土草叶与破衣烂衫。

沈楼翻身下马,随手把缰绳扔给侍卫,两步行至林信面前,“你不记得我了?”

林信微微一笑,“世子请。”

沈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小混蛋,分明第一眼就认出他了,偏还要演一遍“对面相逢应不识”,是还在怪他吗?

北域带来了丰厚的礼物,绫罗绸缎、鹿角狐皮、金银鹿璃,另有一封沈歧睿的亲笔书信。

“你爹还真大方,”朱星离把书信扔到一边,仔细看了一遍礼单,“既如此,你便在雁丘住一段时日吧,先说好,我可不保证能把你治好。”

“是。”沈楼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他的身体自己知道,对于治好并不抱什么希望,来这里只是为了寻林信。

朱星离对于沈楼的态度很是满意,摸摸下巴,忽然想起雁丘没有客房。他交友甚广,狐朋狗友一大堆,得知他定居雁丘之后,三不五时的就有人造访。为了不浪费米粮,便没有设装潢奢华的客房,除却他们师徒住的,全是陋室。

“要不……”朱星离的目光在两个徒弟身上瞟。

林信挡在师弟面前,摆出了师兄应有的姿态,“跟我住吧。”

剪重本想说把自己的住所让给世子,自己搬去跟师兄住,没料想林信这般仗义,“师兄,还是让我……”

“也好,我们幼时便一起住过。”沈楼站起身来,直接打断了那两人“兄弟情深”的对话。

沈世子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住进了林信的屋子。靠在柱子上,偷瞄在内室换衣的沈楼,林信有些神思不属。

上辈子沈楼可没有来过雁丘,更别说找朱星离治什么病。如此说来,沈楼这个体弱的毛病,上辈子定然是没有的。这几年他查遍了师父的藏书,又暗中寻找了几名被他捏碎过魂魄的人,无一例外都魂飞魄散了,对于沈楼的问题大致有了点猜测。

悉悉索索的衣料声,将林信唤回了神,又很快把神思抛到了九霄云外。沈楼,竟然,把内衫也脱了。

十八岁的沈楼,身体已经完全长成,举重若轻的动作仿佛在克制着皮肉之下惊人的力量。素白的衣衫从肩头落下,露出了肌肉坚实的后背和形状优美的蝴蝶骨。那些地方,曾被他一寸一寸地抚摸过,如今再见到,禁不住喉头发紧。

“我没有把你的身世告知父亲。”沈楼脱了一半的内衫重新拉起,余光瞄向身后盯着他看的家伙。

“嗯?哦,”林信回过神来,丝毫没有偷看被抓包的尴尬,所幸走到沈楼面前,“我知道。”

离开莫归山之后,他就猜到这事是个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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