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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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结局

沈绍卿抬起眼看着她莫名心虚, 他收回手沉思一瞬说:“恭喜你,咱们要为人父母了。”

当童颜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反应不是郁闷而是很开心, 想到肚子里正有一颗种子在生根发芽, 那种感觉非常奇妙。

她不自觉地抚上肚子,担心问道:“你怎么是这副表情啊?是不是她有什么问题?还是你不喜欢她?”

每个男人在得知老婆有孩子时不是应该狂喜吗?为什么她家男人不这样?

见媳妇委屈巴巴地看着自己, 沈绍卿这才发现自己的表现确实不算好,他连忙把人揽入怀中柔声解释道:“我没有不喜欢他们,我只是担心你会很辛苦。”

如果他没诊断错误,妻子怀的应该是多胎,具体是几胎他诊不出来。

比起单胎,多胎所要承受的辛苦和危险要大出几倍。

“他们?”童颜没有听漏这个字眼儿, 她下意识地问:“不会是双胞胎的意思吧?”

“嗯, 就是这个意思。”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抚, “不过是两个还是多个, 我诊不出来。”

如果他爷爷没有受伤, 有可能会诊断出来的。

童颜只是点点头,还没有在震惊中缓过神来。

她想说要不去医院做个b超吧,可突然想起这一年华国好像还没有这项检查, 于是只能作罢。

二十分钟之后, 还处在懵逼状态中的她被丈夫带到军区医院又做一遍诊断,结果显示童颜的确怀孕了。

接下来的日子,两个人分工明确, 她负责养胎学习,沈绍卿负责照顾她、养家兼学习。

为了能让这对小夫妻能轻松一些,沈家在得知童颜怀孕后立刻找来一个经验丰富的婶子照顾他们的起居。

童家那边在接到消息时,童家夫妻二人的反应都差不多。

听说自己就快要当外公, 童建业表面不显心里却挺高兴,终于觉得沈绍卿还是有点用处的。

不过也忧心女儿会因为生子耽误学习。

而刘文慧直接拱着火找去女儿家想去问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趁沈绍卿出去买菜的功夫,她坐在卧室的炕沿边,瞅着自己那没啥出息的女儿太阳穴疼得直抽抽。

“你俩为什么这么不小心啊?怎么还怀孕了呢?”

“顺其自然就怀了呗,难道您不喜欢吗?”童颜觉得她的态度有点莫名其妙。

“你也太着急了吧,等快要大学毕业的时候再要也不迟啊。”刘文慧都快被这个女儿气死了,“你现在怀孕,该怎么读书?”

“可以兼顾啊,我的预产期在冬天,生完孩子坐完月子一样能上大学。”这是她和沈绍卿商量好的结果,所以对于未来种种她还是挺有信心的。

“你当你怀的是根萝卜吗?”刘文慧看向天真的女儿忍不住泼凉水,“怀胎十月一朝分娩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而且生完孩子你就不用管她吃喝拉撒了吗?愚蠢!”

“您放心,我和绍卿会解决好所有问题的。”童颜摸了摸还是一片平坦的小腹,心中的信念变得更加坚定。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她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而且比同期的孕妇肚子大很多。

按理说她的身体应该随着月份的增长越来越笨重,可她却依然身轻如燕,除了肚子看起来比较大,身体的各个机都能跟没怀孕时差不多。

而且还吃嘛嘛香,只涨肚子不涨膘。

想到曾经的金手指,童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的体质被改善了?

如此一来,倒是对她的学习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自从刘文慧把她批评一顿后,三天两头就往这边跑,就怕这俩孩子生活学习无法兼顾。

不过她去过几次之后,心里的担心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有沈绍卿在,家里的生活被他安排得有条不紊,仿佛一切都如往常一样。

这么一看,女儿的确没有选错人!

经过一个漫长的孕期,在初冬的某个清晨,随着一阵嘹亮的啼哭声,两个小家伙儿一前一后安全来到这人世间。

看着他们那皱巴巴的小模样,童颜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便昏睡过去了。

生孩子实在是消耗体力!

沈绍卿轻轻帮她捋顺额头上凌乱的发丝,眼底满是心疼。

两个宝宝紧闭双眼都在睡觉,刘文慧摸摸他们的小手夸赞道:“这俩孩子长得可真漂亮,看那小鼻子小嘴的,跟绍卿一模一样!”

一男一女凑成一个好字,沈为民跑回家去跟沈老爷子报喜去了,冯梅兰站在一旁笑呵呵地附和道:“是啊,看那睫毛又密又长,我觉得这俩孩子跟颜颜长得更像一些。”

接下来的时间,两位亲家忍不住开启了互夸模式……

直到屋外的阳光晒到病床上,童颜才悠悠转醒,沈绍卿见她刚醒就要起身,忙伸手阻止,“你的身体还很虚,好好躺着。”

“我没事的。”睡醒一觉,童颜觉得自己已经恢复体力,她想看看那两个宝贝。

看出她的心思,沈绍卿小心翼翼地把他们抱到她的身旁,“这两个小家伙儿挺能睡,中间只醒过来一次。”

“真是好可爱啊~”童颜用手指轻轻点了点其中一个的小脸蛋儿,浑身上不自觉地往外散发母爱的光辉。

看着眼前的母子三人,沈绍卿嘴边噙着笑,心底划过一股暖流。

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因为童颜是顺产,他们只在医院观察一个晚上就可以出院了。

两个宝贝的名字由夫妻二人各自负责一个,姐姐叫沈思童,小名叫暖暖;弟弟叫沈思言,小名叫阳阳。

在孩子们三岁之前,沈绍卿为了支持妻子的学业,可以说是即当爹又当妈而且还能学习工作两不误!

这一天,刘文慧和童建业过来看外孙和外孙女,见沈绍卿正在给弟弟洗澡,她忍不住怼了怼身旁的丈夫感慨道:“以前我以为你是这世界上最好的男人,结果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是我坐井观天了。”

“……”童建业沉下脸被妻子的几句话给打击到了,找个太好的女婿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无论什么都会被比较,压力太大!

沈绍卿感受到那两道灼灼的目光只觉得莫名其妙。

自己好像没做错什么事得罪这位老丈人吧?

如今孩子们都已经四岁半,阳阳被爸爸洗完澡,立刻张开小手儿如一股小旋风般跑向外公外婆那里,并奶声奶气地问:“我刚刚洗香香啦,你们闻闻香不香?”

童建业一把抱起奶娃,心都快被甜化了,一张冷脸瞬间柔和下来,“嗯!外公闻闻,可真香!”

此时,童颜带着暖暖从外面回来,见父母坐在堂屋,她笑吟吟地打招呼,“你们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我爸的生意不忙吗?”

这几年,童建业已经辞掉纺织厂的工作下海经商,因为拥有超前的投资眼光和经营意识,生意让他做得风生水起。

“还行吧,你还不知道他吗?闲下来就浑身难受的一个人。”

刘文慧白了丈夫一眼,其实心里也能理解男人的雄心壮志。

她又看向沈绍卿忍不住夸道:“当初我生你的时候,他可从来没像绍卿对你那样温柔体贴过。”

“……”见岳父大人又要递给自己眼刀子,沈绍卿忙岔开话题问童颜,“明天用不用我陪你去跑公司手续?”

“不用,我自己可以解决好,你安心读书吧。”改革开放后,童颜就已经开始招兵买马筹备开娱乐公司的事宜,如今大学毕业成立公司时间刚刚好。

沈绍卿还在医科大学继续读书,关于未来他有自己的规划。

见媳妇不需要自己的帮忙,他不免有些失落。

夜深人静的晚上,男人正努力耕耘着。

烟花绽放之际,他闷哼一声轻咬女人的耳尖儿有些意犹未尽,“怎么办?我真想死在你身上。”

此时,童颜小脸儿潮红,额头布满薄汗,一双如凝脂般的手臂攀在他的脖子上娇喘微微。

半晌过后见他还不离开,她媚眼如丝,声音如掐出水儿似的甜,“好热啊,你快起来,一会儿孩子该醒了。”

“他们睡得很熟,不会醒。”沈绍卿又贪恋般地吻上她那白嫩的脸颊怎样都稀罕不够。

自从家里有了两个小家伙儿,自己在妻子心中的地位明显下降,他只能找各种事情怒刷存在感,可并没有达到预期想要的效果,这实在让人郁闷!

果然,妻子摇着头说道:“那也不行。”

态度非常坚决。

“他们都四岁半了,是不是应该跟咱们分房睡了?”沈绍卿偷偷试探着妻子的底线,“如果再和咱们住下去对他们的身心发育都不算好事。”

因为有俩孩子在,他这几年的某些福利大大缩水,所以说什么他都要把这两个小家伙儿忽悠出去才行。

“是吗?可是他们还太小了呀。”每天挨着两个小宝贝睡觉她都习惯了,想到让他们离开自己独立睡觉,她有些舍不得。

见媳妇的态度有所软化,他继续再接再厉道:“他们不小了,再过两年都该上小学,如果不放心可以让赵大婶陪着他们睡觉。”

赵大婶是沈家在童颜怀孕时找来的保姆,为人朴实善良,童颜很信任她,所以赵大婶在这个家里一呆就是五年多。

“那……要不咱们试两天?”她男人是学医出身,关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这方面,她对这个男人谜之信任。

“嗯,好,我明天让赵大婶把旁边的房间好好收拾一下。”

惊讶于妻子这么快就同意了,沈绍卿不禁后悔没早两年提出这个建议,怕她反悔,他重新吻上那两片微肿的唇瓣,并使出美男计投入到新一轮的运动当中。

夜漫长,一室旖旎……

……

岁月的长河缓缓流过,时间带给人们的除了悲欢离合,还有脸上那如年轮般的皱纹。

但这其中并不包括童颜。

2000年的春天,万物生机盎然的时节,沈绍卿收到一封来自杏花村的邀请函。

如今杏花村是全国远近闻名的旅游村,作为其中一位投资人,杏花村成为旅游村五周年纪念,他在受邀当中是必然的。

童颜是男人的妻子,当然要陪同前往。

此时,她站在自家品牌店的更衣室里左挑右选都没找到颇为合适的衣服。

身旁的沈思童见她妈挑了一个小时还没有结果,语气变得有些不耐,“妈~您已经选很久了,到底还要挑到什么时候?”

“你如果觉得无聊可以出去玩啊,不然去找你外公也行,总守着我干嘛?”童颜深深提气,左瞧右看摇摇头还是不满意。

“我没觉得无聊,挺好的,您继续。”沈思童勉强扯出一抹笑,微带婴儿肥的小脸儿上不禁有些懊恼。

她怎么这么大意呢?如果刚刚那句不满传到她老爸耳朵里,下个月的零花钱就没啦!

“好吧,其实你不在这里陪我也可以,我会去找你的。”

童颜转过头美眸流转,那明艳动人的模样就连沈思童是个女人都不禁晃了下神。

她妈简直就是个妖精!

四十出头的年龄看起来仍像二十六七岁,每次出来跟她逛街都会被人误会成是姐妹,也难怪她老爸会把人看得严严实实的。

“我喜欢陪你逛街,一会儿我爸是不是该过来接咱们了?”

童颜低头看了下手表,“快来了,就手上这件吧,不挑了。”

丈夫平时有多忙她十分清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耽误沈绍卿的时间会让她有很深的负罪感。

“……”沈思童揉了揉发疼的眉心,准备下次和弟弟换一换,让他来陪妈妈逛街,她去公司帮忙。

当他们从更衣室中走出来时,正好听见店里的销售员毕恭毕敬地叫着“沈先生”。

童颜随着声音望过去,脸上的笑容灿烂如花,“你今天不忙吗?来得这么早。”

眼前的男人一身西装笔挺,近五十岁的年纪保养得像三十五岁。

“今天没有手术,想尽快见到你。”沈绍卿眉眼含笑伸出手,眼角的细纹平添一种只有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

“那咱们走吧。”童颜十分自然地挽上他的手臂,并把自己手里的购物袋交到他手中。

两人之间是任何人都无法插足的亲密,沈思童认命地跟在他们身后充当那个硕大的电灯泡。

直到他们走出店门,几个销售员才敢聚在一起小声议论,“哇,咱们童总的女婿长得可帅,听说咱们京市最有名的那家私人医院就是他开的。”

“这样的男人也只有童总的女儿才配得上,别忘了咱们老总的女儿可掌控着华国娱乐圈的半臂江山呢。”

“唉~真是太羡慕了!我真想过那种天天见明星的日子!”

“哈哈哈,瞧你那点儿出息!”

回家的路上,童颜和沈绍卿坐在后排座,她迫不及待地拿出那条刚刚试过的裙子往身上比量一下问:“怎么样?好看吗?”

黑色碎花的高定裙装衬得她肌肤赛雪,气质优雅。

“嗯,花色很衬你,我媳妇穿什么都好看。”沈绍卿定定地看向她,神色认真的样子成功取悦了妻子的心情。

童颜笑吟吟地把衣服收好,终于决定明天就穿这件裙子去杏花村。

沈思童坐在副驾驶,默默在心里给她爸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无论什么时候,她爸都能把她妈哄得特别开心。

第二天清晨,沈绍卿带着妻子坐上飞往杏山市的飞机。

改革开放后,杏山市的变化很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车水马龙的街道让人再也找不到三十年前的影子。

下了飞机,来接他们的人是高大根的儿子高小树。

如今高大根已经退休在家,他儿子高小树现在是杏花村的村长,三十多岁的年纪把杏花村管理得井井有条。

“沈叔叔你们来了?我代表全村人欢迎你们的到来!”当年下乡的时候,高小树曾经当过沈绍卿的小跟班,所以他对沈绍卿的感情要比其他知青来得更深厚一些。

“谢谢你来接我们,这是我妻子,你叫婶子就行。”沈绍卿看向这张和高大根有七分相似的脸,不禁感叹时间过得飞快,随后他又给两人做了个介绍。

“媳妇,他是杏花村的村长高小树。”

“你好!”童颜温婉一笑,时间过去这么多年,她身上哪还有当年“童大宝”的半分影子?也难怪这孩子只把她当作一个陌生人。

想当年自己可没少吃他家的萝卜。

而高小树在看到童颜时,那句“婶子”真叫不出来。

这姑娘看起来比他要小好几岁,难道沈叔和原来的婶子离婚再娶了?

老夫少妻?

有钱人的世界还真是乱套!

童颜并不知道高小树心里的真实想法,她走走停停对这个城市充满好奇。

近三十年没回来过,这里的变化真大!

当小汽车缓缓开进村子的时候,童颜被眼前古色古香的美景迷住了眼。

宽敞的柏油路从村头一直延伸到村尾,印象中的小土路早就没了踪影。

道路两旁是错落有致的二层小楼,小楼的设计也充满古意,整个村子唯一的没有任何改变的地方就是他们曾经住过的知青点。

“这里为什么没有翻修啊?”走进这个存在于记忆深处的小院儿,童颜的脑海中闪现出许多无比珍贵的画面。

“这里原本就是青砖瓦房,和整个村子的风格不冲突,所以就没有翻修。”高小树耐心向她解释道:“而且这里已经被沈叔买下了,我们没有权利动它。”

“你买了这里?什么时候的事?”童颜看向丈夫惊讶出声,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买很久了,具体什么时间不记得。”他一直想找机会带媳妇重游故地,可惜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关于这一点,他总觉得自己对媳妇是有所亏欠的。

原本童颜还想继续再问些什么,这时候从屋子里走出几个人,在看到沈绍卿后都是一脸喜悦之色。

“沈点长你可终于来啦,我们昨晚就到了,就属你最慢!”

说话之人是郑洲,他揽上魏敏的肩膀朝他们这边走来,待看清童颜的长相时,忍不住问道:“这孩子就是你闺女吧?真别说,和她妈长得真像!”

沈绍卿:“……”

“……噗哈哈~”童颜最终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是你嫂子,童颜。”沈绍卿黑着脸,快被这傻玩意气死了。

自己最不喜欢听什么,他偏要说什么,欠揍!

“什么?嫂子?!”郑洲被惊得一个目瞪口呆。

当年为了追求魏敏,待父亲痊愈后,他选择去沪市安家落户,所以这二十多年来即使每次去京市都会去见沈绍卿,但都是来去匆匆,并没有见到其他沈家人。

“你都不看娱乐新闻的吗?点长他媳妇经常上电视的!”魏敏用胳膊肘怼了怼她家男人,就因为这人太缺心眼儿,当年她才没那么快答应和他处对象的!

这时,其他几个人也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为了学业,田小花跟赵和平在十多年前去了国外,最近这段时间才回国,知道沈绍卿会来杏花村,他们便从现在所生活的城市赶了过来,就为了能重新聚在一起聊聊近况。

“好久不见,沈点长。”赵和平扬起嘴角,依然还是那个温和儒雅的男人。

“好久不见。”之前没听说他们会来,这一刻,沈绍卿也很惊讶。

除了他们,还有周政带着妻子也来了。

他们现在定居在京市,平时两家人也会聚一聚,所以在几个人当中,童颜对他们两个是最为熟稔的。

“一晃二十多年没见,咱们几个可要喝几杯才行。”以前每次开联欢会都是郑洲张罗酒,现在也不例外。

可话刚说出口就被魏敏柔声细语地怼了回去,“你不知道自己血压高吗?还喝酒,不要命了吗?”

“不如我先带大家到村里参观参观吧。”高小树不知道郑洲是个怕老婆的,害怕气氛会变得一时尴尬,他连忙站出来缓和。

“你们先去吧,我想带妻子去别处看看。”沈绍卿拉起童颜的手,指了指身后。

“行!那我们先去逛逛,咱们吃饭时再见。”大家都是过来人,谁都不会那么没眼色地留下来当电灯泡。

直到整个小院儿里只剩下彼此,他们手拉着手缓缓走进这间充满回忆的小屋。

屋里大到家具,小到一个摆件都和当年一模一样。

在这间屋子里,他曾为她上过药,曾经吻过她的唇,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穿女装的她。

有过欢笑,有过伤心,每一帧画面都仿佛深深刻在骨血里,让人永生难忘。

童颜轻轻摸上那些具有年代感的家具陷入回忆当中。

这时,沈绍卿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首饰盒走到她面前,一脸严肃。

“你这是要干嘛?”

童颜忍不住打量着那个首饰盒,在猜想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在她猜测之际,盒盖被轻轻开启,里面是一对低调奢华的对戒。

沈绍卿拿起其中的女款,在套进她的无名指之前,深情表白道:“时间赠予我的东西很多,而这其中我最想感谢的就是你的出现。”

“童颜,我爱你!比我所能够表达出来的还要爱!你愿意下辈子还嫁给我吗?”

今生已走过大半,他很贪心,贪心到来世还想与她做夫妻共白头。

早已习惯身边有他,如果能有来生,童颜希望能换作是她护着他一辈子,“沈绍卿,我愿意。”

主动套上戒指,她轻轻拉起男人修长而又好看的左手为其戴上那枚闪着银光的对戒。

十指交缠的两只手紧紧相扣,他们许诺的不只是今生,还有来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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