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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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哥,说你爱我

“阿轲,‘没缘分’新开了一家酒吧,来玩啊!”

“不去,我哥出差回来了。”

“啧,你就秀吧。”

暴雨如注,周时轲开车回到住的小区,雨气在车库里弥漫过后留下一身的寒意,车库里的灯前几天怀里,报修过后师傅一直没时间过来,周时轲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按下电梯。

周时轲一只手拿着钥匙开门,一只手抱着一堆最近新写出来的曲子,虽然都是草稿。

这里是江城的富人区,隔音效果做得顶好,客厅里安静得过分,灯没开,只能借助外面的隐隐的天光看清沙发上的人影。

跟周时轲早上去公司时的味道不一样,客厅里现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气。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时轲把钥匙和草稿丢下,踢了鞋子就扑到沙发上的人的怀里,用头使劲蹭对方的颈窝,“你回来怎么没和我说一声?”

“哥,我好想你。”

周时轲表达爱意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热烈,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个理由。

见多了戴着面具的,就尤为喜欢周时轲的单纯和天真。

男人抬手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伸手掐着周时轲的下巴抬起来吻了上去,浅淡的柑橘香气瞬间冲散了周时轲身上的寒气。

周时轲主动地伸手攀着傅斯冕的肩膀,仰起头回吻。

傅斯冕的气息灼热,烫得周时轲腿软腰软,窗外天际一道闪电由远及近砍过来,客厅里骤然明亮了一瞬间。

惊醒了周时轲。

“对了,你吃饭了没有?”周时轲从傅斯冕身上下来,翻身下了沙发,跑去厨房,“啪”地一声打开灯,在冰箱里找着什么。

傅斯冕看着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开旁边小茶几的台灯,“吃过了。”

周时轲动作顿住,抱着一盒水果从厨房里出来,有些不满,“你为什么吃过了?”

傅斯冕笑了一声,“我饿了啊。”

“好吧。”

“哥,我们组合里的新来的好像不太喜欢我。”周时轲抱着枕头坐在傅斯冕旁边,看着傅斯冕又开始处理工作,叹了口气,“他说我写的歌没有深度。”

“他说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语气浅淡。

“嗯,我写的歌真的很难听吗?”周时轲用头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声问道。

“重要吗?”傅斯冕侧头瞥了周时轲一眼,“只要你写,我就给你出,谁写得比你好,我就把它买下来署你的名字。”

周时轲心里紧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来这种事,可是

“哥,你听过我写的歌吗?”周时轲故意问道。

“听过。”傅斯冕合上电脑,侧头看向周时轲。

周时轲手指在沙发皮子上抓了抓。

对方倾身吻了过来,手顺着衣服下摆探进去,捏了捏周时轲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这么主动,周时轲顿时什么都抛到了脑后,他靠在沙发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

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我爱你”

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了,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了大学。

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为傅斯冕很难追的。

学校里喜欢他的人用卡车都拉不完。

但周时轲只用了三个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欢干干净净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说,将本来要准备买给自己的超酷火红色越野换成了低调的奥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钉耳钉,洗掉了肩膀上的纹身,衣柜里的潮牌被款式简单设计大方的毛衣衬衫代替。

他本就脸嫩,当时说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现在都大学毕业了,看着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几岁。

傅斯冕说:“我们可以试试。”

于是周时轲就和傅斯冕在一起了,直到大学毕业,周时轲又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傅斯冕的老家江城,反正家里不需要他操心,跟着傅斯冕也是一样的,傅斯冕真的对他很好。

凌晨时分,周时轲被雷声惊醒,他翻了个身,正好翻进傅斯冕的怀里。

“雨好大啊。”周时轲呆呆地说,“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吗?”

傅斯冕没醒。

周时轲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们出去玩。”

周时轲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后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个地方,他都好喜欢。

在嘴角那里还没停留多久,本来熟睡着的男人睁开眼睛,冷漠的眼神将周时轲看得一怔。

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温和下来,他含住周时轲的指尖,舔了舔,“睡不着?”

周时轲被他舔得脚趾都蜷缩了起来。

“还疼不疼?”傅斯冕动了一下,将周时轲抱在了自己腿上,“不疼我们玩会儿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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